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9月25日至11月25日,区委第十轮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6年2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对照反馈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实行台账管理、销号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落细。
(二)压实主体责任,牵头推动整改落地见效。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亲自抓、带头干、负总责,引领带动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意识。主动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判堵点难点问题,逐项研究推动整改落实,并督促提醒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强化成果运用,健全长效整改工作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巩固整改成效、健全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和财政业务培训,健全完善干部日常管理、监督考核、风险防控等制度机制,从严从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
二、整改任务落实完成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精细,往来资金预算编制不规范”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单位往来资金预算管理的通知》,督促全区各预算单位清晰界定“往来可用资金”与“往来结算资金”认定标准和核算要求,拨付使用严格按照预算批准用途和额度执行,不得随意调整。二是严格落实《关于规范单位往来资金指标申请流程的通知》要求,以预算一体化系统为载体,规范往来资金指标管理,统一指标申请流程。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监管,每月对预算支出进行全面分析,对执行进度较慢的单位及时督促提醒,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2.关于“‘三保’拨付不及时”问题。一是立足预算源头,将“保工资”作为第一序列优先保障,确保全年“保工资”预算不留硬缺口。二是强化资金调度与统筹。通过科室联动,共同督促收入入库,配合动态监测库款、合理管控用款计划、向上争取资金调度支持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升库款保障水平。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监控管理,通过专人负责、实时监测、及时提醒的方式,督促各预算单位准确报送工资用款计划、规范使用工资账户、及时发放资金,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最后一公里”。
(二)贯彻中央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全面振兴决策部署有差距
3.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存在缺口”问题。强化与农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精准掌握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动态更新相关信息,结合财政实际科学统筹资金,2025年底已将保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切实补齐补贴资金缺口,保障惠农政策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出进度滞后”问题。一是建立月报送机制,每月及时向市局报送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出进度。二是参考《东西湖区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请款流程(操作指引)》,确保资金拨付与工程进度相挂钩,明确按项目实际完成工程量核定拨付比例,杜绝“预付超付”或“拨付滞后”。
(三)执行市委大财政体系建设工作不完备
5.关于“区级产业发展专项保障资金未足额保障”问题。一是对接政策主管部门核对补贴资金明细,梳理兑付核心信息,统筹调度本级财政库款,有序推进补贴资金的拨付工作。二是与政策主管部门开展常态化对接,逐一对接现行有效产业发展政策,摸排年度内各批次资金的兑付计划、需求规模与时间节点。三是结合年度财政收支实际,统筹安排各产业发展资金的支出计划,统筹调度财政资金优先保障产业发展支出。
6.关于“非税收入征缴管理还不到位”问题。一是督促非税收入管理及执收部门严格履行职责,不折不扣落实上级政策规定,全面规范收缴行为。二是持续健全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机制,细化管理要求,督促执收单位科学编制年度收入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三是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月报制度,对收入进度滞后的单位及时预警、督促整改,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7.关于“部门决算数据质量不高”问题。一是开展线下账表一致性核查。2025年11月组织开展2024年度区直部门决算数据真实性核查,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二是强化线下培训。2026年1月5日组织财政业务骨干开展线下专题培训,提升了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实操水平。三是严格编制审核。针对审计提出的部分单位年初预算数据、非税收入漏填错填等问题,在2025年度编制中逐一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修改,提升了决算编制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四)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财务监管责任要求不到位
8.关于“账户监管有待加强”问题。一是及时对审计反馈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于当年6月、10月先后两次组织开展全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检查,全面掌握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底数。二是进一步明确账户开立、备案、变更、撤销的审批流程和时限要求,细化备案资料清单,督促预算单位联系开户银行及时签收回单,在一体化账户系统完成登记备案。三是建立了常态化日常跟踪监管模式,每周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账户系统,对各预算单位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备案情况进行常态化跟踪查看,发现问题立即督促预算单位修改办理、整改到位。
(五)重点领域改革力度不够
9.关于“预算绩效管理成效不佳”问题。一是制定了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指标体系两年行动计划,2025年完成了第一批36家部门(单位)绩效指标和标准化体系公告并编印成册;2026年第二批36家部门(单位)已陆续启动指标体系建设工作。二
是分三批对22家部门(单位)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集中培训,后续将对预算绩效业务较复杂的部门(单位)采取直接上门授课的方式开展专题培训。三是强化协同联动,加强统筹协调、政策指导和业务引领,定期对各部门绩效工作开展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六)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0.关于“网评员效能释放不充分”问题。一是加强队伍管理与激励,建立任务分派与督促机制,激发全员参与积极性;二是引导网评员围绕预算绩效管理、财会监督创新、民生保障政策落实等核心业务撰写深度网评文章,提升内容的专业性和影响力。
(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
11.关于“‘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职不到位”问题。一是将理论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4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党的自我革命、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聚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校准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扛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强化示范引领,今年以来召开5次党组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2026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确保责任压实到岗、压力传导到人。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提升议事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完善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内控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
12.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建立了常态化廉政教育学习机制,每季度开展1次专题学习与警示教育。二是规范廉政谈话流程,明确谈话范围和内容,重点围绕干部任前、岗前、培训前三个关键节点开展针对性廉洁教育谈话。三是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定期与分管领域干部职工开展谈话提醒,主动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工作状态和廉洁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八)作风建设有待加强
13.关于“‘双评议’工作纪律执行不严”问题。一是结合政绩观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开展不担当不作为自查自纠、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着力纠治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服务不主动、执法不公不严等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的工作环境。二是用好“好差评”监管平台,进一步优化会计证领取、财政票据申领等办事流程,精简办理环节,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效果。
14.关于“未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程序”问题。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印发《东西湖区财政局财务开支报销管理办法》(东财﹝2026﹞10号),明确了政府采购事前审批、事后采购、事后报销审核流程,从制度层面堵塞管理漏洞。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强化采购执行监督和报销审核,对报销凭证逐一核对,对程序缺失、要件不全的一律退回补正。
(九)班子建设有短板
15.关于“‘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财政局党组会、党政联席会会议制度开展了专题学习,深入解读议事范围、决策程序和责任要求,进一步压实班子成员责任,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严谨有序。二是严格落实会前充分酝酿、会上深入讨论、集体民主表决等关键环节,充分保障班子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对会议记录、决策文件、讨论材料等及时整理归档,确保“三重一大”决策过程有据可查、规范可循。
16.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2026年2月组织召开了2025年度区委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是会前准备充分,班子成员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广泛征求各类意见建议73条,逐条研究对照纳入对照检查材料。二是会中严格把关,班子成员自我批评均联系实际、触及思想,相互批评开门见山、直指问题,未出现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以希望代替问题等情况,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三是会后跟踪问效,及时梳理会上批评意见,逐人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督促班子成员逐项销号落实。
(十)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17.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问题。一是积极拓宽进人渠道。主动对接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精准申报公务员招录计划。密切关注选聘生调任、跨单位交流等相关政策,多措并举引进优秀年轻干部。二是内部挖潜激发活力。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树立重实干、重实绩导向,每年开展部分岗位的轮岗交流,推动干部能上能下,盘活现有人力资源。
18.关于“贯彻落实机构编制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规范、不严格”问题。一是组织办公室人事干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上级相关规定,明确了重大事项的报告范围、程序和时限要求。二是对近年来涉及机构、职能、编制、领导职数的所有调整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核查,遗漏事项在《2025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的报告》中按规定程序报告了整改情况。三是将机构编制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纳入部门日常工作机制,推动相关报告工作实现应报尽报、及时规范。
(十一)党建工作有缺漏
19.关于“党内组织生活形式单一”问题。一是丰富内容载体,增强组织生活实效。结合“红心领航 财聚临空”党建品牌创建,将主题党日与财政业务结合起来,通过现场教学、研讨交流、典型带路、先锋承诺等活动,有效提升组织生活吸引力和实效性二是建立评估机制,动态优化活动安排。在每月主题党日民主议事环节,听取党员对本次主题党日活动效果的意见建议,动态调整形式内容,切实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20.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完备”问题。一是组织召开总支委会,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及党务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进一步明晰发展党员工作各阶段职责要求和规范流程,提升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履职水平。二是修订完善党员发展业务操作规程。明确在支部大会研究通过后,须经党总支审议备案,再按程序推进后续环节,以严密程序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有序,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出现。
(十二)审计整改存在反复
21.关于“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同类问题反复出现”问题。一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针对存量资金长期存在的未清理盘活问题,建立常态化清理机制,每年定期组织各预算单位对存量资金开展核对清理,督促及时缴库。针对一般性支出压缩未达标问题,制定我区公用经费分项定额标准,推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由综合定额转变为分项定额,明确区分独立办公单位和非独立办公单位公用经费标准,科学合理压减。二是及时清理存量资金,组织各预算单位对往来资金结余情况开展全面清理,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按核定金额上缴金库。三是加强公用支出执行情况监管,每月对支出进度进行详细分析。严格规范落实指标审核流程,对公用支出追加调剂从严从紧审核,持续规范公用支出执行使用。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整改思想基础。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抓好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杜绝 “过关” 思想,将巡察整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 “三会一课” 常态化学习内容,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严肃性、持续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整改巩固提升。
(二)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已完成整改事项,定期开展 “回头看”,强化跟踪问效,严防问题反弹回潮。聚焦财政资金分配、项目审批、内控管理等关键环节,完善财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体系,推动整改工作由集中攻坚向常态长效转变。
(三)深化标本兼治,拓展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巡察发现问题的制度漏洞、监管盲区、根源症结,统筹抓好个性问题整改与共性问题治理。强化巡察成果与财政业务深度融合,将整改要求嵌入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债务监管、风险防控等全过程,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规范财政运行、防范廉政风险、提升治理效能的强大动力,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214330;邮政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北一路51号;邮编:43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