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已对相关采购人就采购事项进行了检查和工作提示,并发出《工作联系函》62份,不再重复开展对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区财政局检查计划调整如下:
东西湖区2024年双随机年度抽查计划表 | ||||||||
填报单位: 区财政局 填报日期: | ||||||||
序次 |
计划任务名称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检查主体 |
实施时间 |
备注 |
1 |
2024年东西湖区会计监督检查 |
会计事项 |
对会计事项的监督检查 |
区直行政事业单位 |
待定 |
东西湖区财政局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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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4年东西湖区财政票据监督检查 |
财政票据 |
对财政票据事项的监督检查 |
区直部门(单位) |
20% |
东西湖区财政局 |
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