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 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6-03-12 11:23 来源: 东西湖区生态环境分局    作者:    访问: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1〕18号),《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环办〔2021〕92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武环办〔2026〕4号)等文件要求,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如下: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求,通过“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平台以及省生态环境移动执法平台抽取检查企业名单和检查人员;科学组织实施抽查检查,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确保抽查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开展现场检查及时记录检查内容,确保全程留痕;鼓励探索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检查方式;能合并实施检查的,避免重复检查,减少入企现场检查频次。

一、实施差异化监管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深度融合,对低风险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对受到环境行政处罚且环保信用等级为黑牌的企业,要提高抽查比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提高执法检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二、做好抽查闭环管理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通过官方网站、“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示,确保结果公示率100%。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实现抽查监管闭环管理。

三、有关工作要求

双随机抽查由我分局9名在编执法人员依据《东西湖区局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表》《东西湖区局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表》实施,严格按照抽查比例、频次及时间要求完成检查任务。

附件:1.区生态环境分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区生态环境分局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表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局

2026年3月5日

扫码查看手机版

关联 文章

关联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 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6-03-12 11:23

来源: 东西湖区生态环境分局    作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1〕18号),《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环办〔2021〕92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武环办〔2026〕4号)等文件要求,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如下: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求,通过“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平台以及省生态环境移动执法平台抽取检查企业名单和检查人员;科学组织实施抽查检查,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确保抽查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开展现场检查及时记录检查内容,确保全程留痕;鼓励探索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检查方式;能合并实施检查的,避免重复检查,减少入企现场检查频次。

一、实施差异化监管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深度融合,对低风险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对受到环境行政处罚且环保信用等级为黑牌的企业,要提高抽查比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提高执法检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二、做好抽查闭环管理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通过官方网站、“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示,确保结果公示率100%。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实现抽查监管闭环管理。

三、有关工作要求

双随机抽查由我分局9名在编执法人员依据《东西湖区局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表》《东西湖区局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表》实施,严格按照抽查比例、频次及时间要求完成检查任务。

附件:1.区生态环境分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区生态环境分局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表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局

2026年3月5日

关联 文章

关联附件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