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的有关精神,依据东西湖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年度计划,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了2025年二季度双随机现场检查工作。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一、环境监管重点单位(17家)
武汉九州神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第四医院(常青院区)、可口可乐装瓶商生产(武汉)有限公司、武汉黄鹤楼香精香料有限公司黄鹤楼香精香料产业园(一期)、湖北武汉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第三人民医院、华润雪花啤酒(武汉)有限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武汉和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武汉楚兴技术有限公司、武汉众志实业有限公司、益海嘉里(武汉)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武汉深能环保新沟垃圾发电有限公司、武汉斯坦雷电气有限公司、武汉市科达云石护理材料有限公司、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金银湖院区)。
二、一般排污单位 (21家)
武汉通和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湖北人民制药有限公司、武汉友芝友二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际华三五零六纺织服装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武汉楚龙加油站、武汉市玫隆皇冠食品有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卫生院、武汉优安特玻璃有限公司、武汉金银潭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江汉石油机械有限公司、武汉精钻石化有限公司、台玻武汉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湖北南远电缆科技有限公司、TCL空调器(武汉)有限公司、武汉市平高网络电气制造有限公司、武汉鑫云海混凝土有限公司、武汉军耀汽车修理厂、湖北吉利食品有限公司、武汉圆圆方汽车有限公司、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华宏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三、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5家)
辛安渡街道管家沟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东山街道夏家咀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东山街道跑马岗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辛安渡街道四汊河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东山街道六家零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四、检查处理情况
本次双随机检查共检查43家,全部采用现场检查方式进行。检查人员重点对被抽检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具体情况如下:检查发现1家企业活性炭更换周期与环保竣工验收监测表上不一致;1家企业无组织排放废气总悬浮颗粒物使用标准(GB/T 15432-1995)已废止,且未能提供相应检测报告原始记录;1家企业在线监测系统运维不规范;1家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自行监测,受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现场未能提供相应检测报告原始记录;1家企业未提供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家企业危废间分区线磨损不全;1家企业环保设施检查维护记录不全;1家企业在线监控发现废液未设置托盘,国家核技术利用平台相关信息不完善;1家企业废气收集设施未能完全覆盖收集废气、应急池水位较高;1家企业危废台账不规范;2家企业废气排放口与排污登记上不一致;2家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信息公开设置不规范;2家企业危险废物贮存间存放有床板、空瓶等杂物;检查人员已现场要求企业立即改正。1家企业废水循环池内有一灰色口径约15厘米的PVC管道通过自吸排水泵接入厂区管网,去向不明,现场自吸水泵未开启;厂区内停放三台叉车,其中一台国一排放标准,一台国二排放标准,一台尚未申请编码登记上牌;执法人员已对该企业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