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的有关精神,依据东西湖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年度计划,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了2024年三季度双随机现场检查工作。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一、重点排污单位(24家)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白鹤嘴水厂、东实(武汉)实业有限公司、武汉大业印刷有限公司、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湖北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蓝盾门业有限公司、蜀海(北京)食品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武汉光明乳品有限公司(东吴大道669号生产基地)、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金银湖污水处理厂、武汉森六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湖北仙福纸业有限公司、华润雪花啤酒(武汉)有限公司、武汉径河化工有限公司、武汉新世界制冷工业有限公司、武汉艾特纸塑包装有限公司、武汉市科达云石护理材料有限公司、武汉亚东水泥有限公司、武汉健民大鹏药业有限公司、湖北纽兰药业有限公司、武汉昊诚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市金银潭医院、蜂巢能源(武汉)有限公司、荷贝克电源系统(武汉)有限公司。
二、一般排污单位 (1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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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5家)
慈惠街道八向大队及鸦渡大队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柏泉街道大李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辛安渡街道袁家台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东山街群力大队遮湖岗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东山街道跑马岗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四、检查处理情况
这次双随机检查共检查45家,全部采用现场检查方式进行。检查人员重点对被抽检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具体情况如下:检查发现3家企业危废贮存间标识不规范,2家企业未提供应急演练材料,1家企业危废台账不规范,检查人员已现场要求企业立即改正;1家企业2024年未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执法人员已对该企业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