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东西湖区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15 07:22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   访问: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区秸秆科学还田和高效离田利用,提升耕地质量和加快培育秸秆产业,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全区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秸秆还田示范面积0.5万亩以上,产业化利用0.6万吨以上。

二、实施重点

加大主要农作物及地方特色经济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方针、政策、技术宣传工作,重点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收储及“五化”利用工作,其中同一秸秆只补贴一个环节(即收储补贴和“五化”利用补贴只享受其一),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一)秸秆机械化还田

按每亩不高于3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留茬高度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鄂农办函﹝2023﹞79号)执行(小麦、水稻机收留茬高度控制在18厘米以下,油菜留茬高度控制在25厘米以下),农作物秸秆切碎合格长度应小于10厘米,且碎秆均匀撒布无堆积。

申报主体为连片种植小麦、油菜、水稻、玉米、大豆等主要农作物以及地方特色经济作物达500亩以上的农业企业、200亩以上的农民合作社或农业公司、15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开展秸秆还田作业服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或服务组织)。示范主体本身无法开展秸秆还田作业,应与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签订秸秆粉碎还田作业合同,并在各街社区公示栏公示。同一申报主体最高补贴额不超过8万元。

鼓励各街开展秸秆全量深翻还田、堆沤还田试验示范,其中秸秆全量深翻还田和堆沤还田试验示范补助标准为每亩不超过50元,具体技术流程可参照附件1和附件2。

(二)秸秆收储

对开展秸秆规模化收储服务的主体,按秸秆实际收储量给予每吨不高于50元的资金补贴。示范主体应提供在本区内收储秸秆的凭据台账及秸秆销售票据等。收储点必须建有秸秆收储棚、防火设施、围栏、打捆机、运输车、地磅等必要的秸秆收储场地设备,同一建设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三)秸秆“五化”利用

对开展秸秆“五化”利用,年消耗本区秸秆量500吨以上的企业,按照秸秆实际利用量给予每吨不高于50元的资金补贴。申报秸秆“五化”示范的企业,应在本市注册登记,有固定生产场所。其中,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产能须达1万吨以上,有省级以上肥料产品登记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机肥料》(NY/T 525—2021)标准;其他示范企业,还应提供本年度收购秸秆的凭据台账,以清单形式真实反映销售秸秆者签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秸秆产地、交易日期、数量及金额、企业原料入库单等原始信息,作为落实奖补政策的依据。

三、组织实施

各街要根据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任务、资金存量、年度目标,从全区农业生产特点、秸秆资源状况、经济社会条件、农机具保有量等实际出发,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土壤污染防治,空气质量改善、双碳工作结合起来,全面分析现状,由企业自主申报,街道初审,专家评审后遴选秸秆规模化综合利用的合作社或企业进行项目实施。

项目建设完成后,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项目实施单位所属街道进行街道验收;街道验收通过后,由街道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区级验收申请,由区农业农村局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公司协同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办公室和街道组成验收组进行区级验收,验收合格后,根据验收结果据实补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要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层层分解落实责任,要建立监管责任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区农业农村局加强技术指导和项目实施督导,及时研究解决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策引领。区级项目实施方案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按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强化社会监督。要统筹利用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政策措施,综合施策,形成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合力。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秸秆综合利用产业。

(三)严格资金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涉农街道是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实现涉农资金与监管责任同步落地。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专项验收审计合格后,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按照相关程序拨付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项目建成后闲置没有效益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坚决从重从严查处,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大宣传推广。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和QQ群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宣传解读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总结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和成功做法,及时做好宣传推广工作,用技术指导、示范带动、效益吸引,逐步提高有效利用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五)做好信息调度。各涉农街道办事处要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建立工作台帐,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向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发展办公室报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进度表和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进度表,并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子系统数据报送工作。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创新督导检查方式,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报告。要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

附件:1.秸秆深翻还田技术指导意见

     2.秸秆堆沤还田技术指导意见


附件1

秸秆深翻还田技术指导意见

当前我市水稻、油菜、小麦秸秆以旋耕还田消化利用为主,此方式具有作业效率高、省时省力等优点,但秸秆长期旋耕还田会造成土壤耕层变浅、病虫草害加重、播种出苗质量下降、土壤蓄水保墒保肥能力降低。犁耕深翻可增加耕层深度,提高土壤的疏松性,促进土壤水、肥、气、热相互协调。为探索科学还田方式,现鼓励各区开展秸秆全量深翻还田试验示范,特提供如下技术指导意见。

一、作业季选择

我市稻油、稻麦周年两熟生产中长期采用旋耕作业的地区可采用夏秋两季犁耕深翻秸秆还田耕作方式。

粘土地区和新开(复)垦、新旱改水田块以及犁底层较浅的田块宜在秋季进行单季犁耕深翻秸秆还田耕作方式,以利水田保水及防止陷车。

二、作业要点

犁耕深翻秸秆还田作业应结合土壤性质、气候条件、种植特点及后茬作物等因素,合理配置机具、因地制宜选用犁耕深翻秸秆还田技术路线。

土壤含水率对犁耕深翻秸秆还田作业质量影响较大,土壤含水率过高,会加重拖拉机负荷,影响后续整地质量;土壤含水率过低,会造成耕翻质量下降,甚至难以形成翻埋覆盖效果。夏季雨多时节(单次降雨量在15mm以上时),宜在雨停后土壤含水率适宜时进行耕翻作业;秋季稻茬田土壤含水率较高,且易受连续阴雨天气影响,水稻收获前需搁田、适时断水,使土壤含水率处在适宜范围。

(一)适墒作业(土壤含水率<25%)

1.技术路线

(1)联合收割机适时收获、秸秆切碎均匀抛撒→犁耕深翻→施足基肥→适墒整地→机械播种、镇压→机械开沟。

(2)联合收割机适时收获、秸秆切碎均匀抛撒→犁耕深翻→旋耕施肥播种一体机作业(施足基肥)→机械镇压→机械开沟。

(3)联合收割机适时收获、秸秆切碎均匀抛撒→施足基肥→犁旋一体机作业→机械播种、镇压→机械开沟。

2.作业要求:收割水稻时秸秆切碎、匀抛,秸秆切碎长度≤10cm;耕深18-35cm(初耕阶段宜浅耕),秸秆覆盖率≥90%;耕后地表平坦,播种后适墒镇压,根据播后土壤湿度情况选择是否窨水。

3、机具配备:联合收割机配备秸秆切碎抛撒装置;根据铧犁数量和土壤情况配备相应的动力;1L系列铧式犁、犁旋一体机等;旋耕机、圆盘耙;旋耕播种施肥(镇压)复式作业机、条播机等。

(二)高墒情作业(25%≤土壤含水率<35%)

1.技术路线:

(1)联合收割机适时收获、秸秆切碎均匀抛撒→犁耕深翻→晒垡→施足基肥→适墒整地→机械播种、镇压→机械开沟。

(2)联合收割机适时收获、秸秆切碎均匀抛撒→铧犁耕深翻→晒垡→适墒旋耕施肥播种一体机作业(施足基肥)→机械镇压→机械开沟。

(3)联合收割机适时收获、秸秆切碎均匀抛撒→犁耕深翻→晒垡→适墒整地→旋耕施肥播种一体机作业(施足基肥)→机械镇压→机械开沟。(适用于重黏土地区)

2.作业要求:收割水稻时秸秆切碎、匀抛,秸秆长度≤10cm;耕深18-35cm(初耕阶段宜浅耕),秸秆覆盖率≥90%;耕后地表平坦,播种后适墒镇压。

3.机具配备:联合收割机配备秸秆切碎抛撒装置;根据铧犁数量和土壤情况配备相应的动力;1L系列铧式犁等;旋耕机、圆盘耙;旋耕播种施肥(镇压)复式作业机、条播机等。

三、注意事项

1.机收前10天左右断水,遇雨及时排水,土壤含水率≥35%时,不宜进行犁耕深翻作业,宁迟勿烂。

2.犁翻深度应根据当地土壤特性、原有土壤耕作层深度来确定,一般以逐渐增加犁翻深度,加深耕作层为宜。

3.机具作业前,应做好犁铧的调整,免作业时出现立垡、回垡。

4.机具作业时,根据田块的具体形状确定作业路线,作业质量应达到:“深、平、透、直、齐、无、小”的七字要求:深:达到规定深度、深浅一致;平:地表平坦、犁底平整;透:开墒无生埂,翻垡碎土好;直:开墒要直,耕幅一致;齐:犁到头,耕到边,地头、地边整齐;无:无重耕、漏耕,无斜子、三角,无“桃形”;小:墒沟小、伏脊小。

5.稻秸秆还田强调播后适时、适墒镇压,确保种(根)土密接,促进壮苗。

6.肥料运筹在保持总氮量不变的前提下氮肥适当前移,在基肥中增施10%左右氮肥,以利于秸秆快速腐解。

7.健全沟系,排涝降渍,遇阴雨天气及时排出田间积.

8.根据整地质量、墒情等因素合理调节播种量和播种深度,确保适宜基本苗。


附件2

秸秆堆沤还田技术指导意见

当前我市各区水稻秸秆多以全量旋耕还田为主,据调查,连年全量旋耕还田会造成土壤耕层变浅、病虫草害加重、播种出苗质量下降等问题。为探索水稻秸秆科学还田方式,现鼓励各区开展秸秆堆沤还田试验示范,特提供如下技术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技术指导意见适合双季稻、稻油、稻麦周年两熟生产地区水稻秸秆轻简化堆肥处理。

二、作业流程

(一)水稻种植。

(二)水稻机械化收割:宜选用加装相应的秸秆切碎装置的联合收割机,作业完成后,水稻留茬高度应在18厘米以下,秸秆切碎合格长度应小于10厘米,且碎秆撒布无堆积。

(三)搂草:水稻种植采用撒播方式则需使用搂草机将田间的秸秆搂成行,采用移栽方式则可省略此环节。

(四)秸秆收集:使用散草捡拾车将成行的秸秆直接捡拾集箱。

(五)添加发酵菌剂:在收集秸秆的同时,可直接在秸秆上喷洒发酵菌剂、尿素或碳酸氢铵等,也可使用沼液、人畜粪便代替氮肥。

(六)秸秆堆沤:将秸秆转运至附近田间地势较高区域卸草,调节水分至70%以上直接堆肥腐熟,发酵周期约6个月(一茬作物生产时间),发酵过程可翻堆一次。

(七)堆肥还田:使用撒肥机将肥料均匀撒施。

三、注意事项

(一)堆体高度:堆体高度以不超过2米为宜。

(二)堆体湿度:堆肥过程中应常常检查堆体湿度,当湿度过低时,应适时加水。

(三)生产模式:各区可引导有机肥厂与农户、经营主体合作,在秸秆堆沤过程中按有机肥厂要求添加菌剂和氮源,降低工厂化制肥成本,节约秸秆运输和存储成本,提高农户和经营主体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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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东西湖区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15 07:22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区秸秆科学还田和高效离田利用,提升耕地质量和加快培育秸秆产业,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全区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秸秆还田示范面积0.5万亩以上,产业化利用0.6万吨以上。

二、实施重点

加大主要农作物及地方特色经济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方针、政策、技术宣传工作,重点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收储及“五化”利用工作,其中同一秸秆只补贴一个环节(即收储补贴和“五化”利用补贴只享受其一),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一)秸秆机械化还田

按每亩不高于3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留茬高度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鄂农办函﹝2023﹞79号)执行(小麦、水稻机收留茬高度控制在18厘米以下,油菜留茬高度控制在25厘米以下),农作物秸秆切碎合格长度应小于10厘米,且碎秆均匀撒布无堆积。

申报主体为连片种植小麦、油菜、水稻、玉米、大豆等主要农作物以及地方特色经济作物达500亩以上的农业企业、200亩以上的农民合作社或农业公司、15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开展秸秆还田作业服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或服务组织)。示范主体本身无法开展秸秆还田作业,应与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签订秸秆粉碎还田作业合同,并在各街社区公示栏公示。同一申报主体最高补贴额不超过8万元。

鼓励各街开展秸秆全量深翻还田、堆沤还田试验示范,其中秸秆全量深翻还田和堆沤还田试验示范补助标准为每亩不超过50元,具体技术流程可参照附件1和附件2。

(二)秸秆收储

对开展秸秆规模化收储服务的主体,按秸秆实际收储量给予每吨不高于50元的资金补贴。示范主体应提供在本区内收储秸秆的凭据台账及秸秆销售票据等。收储点必须建有秸秆收储棚、防火设施、围栏、打捆机、运输车、地磅等必要的秸秆收储场地设备,同一建设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三)秸秆“五化”利用

对开展秸秆“五化”利用,年消耗本区秸秆量500吨以上的企业,按照秸秆实际利用量给予每吨不高于50元的资金补贴。申报秸秆“五化”示范的企业,应在本市注册登记,有固定生产场所。其中,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产能须达1万吨以上,有省级以上肥料产品登记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机肥料》(NY/T 525—2021)标准;其他示范企业,还应提供本年度收购秸秆的凭据台账,以清单形式真实反映销售秸秆者签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秸秆产地、交易日期、数量及金额、企业原料入库单等原始信息,作为落实奖补政策的依据。

三、组织实施

各街要根据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任务、资金存量、年度目标,从全区农业生产特点、秸秆资源状况、经济社会条件、农机具保有量等实际出发,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土壤污染防治,空气质量改善、双碳工作结合起来,全面分析现状,由企业自主申报,街道初审,专家评审后遴选秸秆规模化综合利用的合作社或企业进行项目实施。

项目建设完成后,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项目实施单位所属街道进行街道验收;街道验收通过后,由街道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区级验收申请,由区农业农村局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公司协同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办公室和街道组成验收组进行区级验收,验收合格后,根据验收结果据实补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要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层层分解落实责任,要建立监管责任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区农业农村局加强技术指导和项目实施督导,及时研究解决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策引领。区级项目实施方案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按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强化社会监督。要统筹利用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政策措施,综合施策,形成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合力。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秸秆综合利用产业。

(三)严格资金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涉农街道是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实现涉农资金与监管责任同步落地。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专项验收审计合格后,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按照相关程序拨付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项目建成后闲置没有效益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坚决从重从严查处,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大宣传推广。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和QQ群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宣传解读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总结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和成功做法,及时做好宣传推广工作,用技术指导、示范带动、效益吸引,逐步提高有效利用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五)做好信息调度。各涉农街道办事处要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建立工作台帐,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向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发展办公室报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进度表和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进度表,并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子系统数据报送工作。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创新督导检查方式,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报告。要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

附件:1.秸秆深翻还田技术指导意见

     2.秸秆堆沤还田技术指导意见


附件1

秸秆深翻还田技术指导意见

当前我市水稻、油菜、小麦秸秆以旋耕还田消化利用为主,此方式具有作业效率高、省时省力等优点,但秸秆长期旋耕还田会造成土壤耕层变浅、病虫草害加重、播种出苗质量下降、土壤蓄水保墒保肥能力降低。犁耕深翻可增加耕层深度,提高土壤的疏松性,促进土壤水、肥、气、热相互协调。为探索科学还田方式,现鼓励各区开展秸秆全量深翻还田试验示范,特提供如下技术指导意见。

一、作业季选择

我市稻油、稻麦周年两熟生产中长期采用旋耕作业的地区可采用夏秋两季犁耕深翻秸秆还田耕作方式。

粘土地区和新开(复)垦、新旱改水田块以及犁底层较浅的田块宜在秋季进行单季犁耕深翻秸秆还田耕作方式,以利水田保水及防止陷车。

二、作业要点

犁耕深翻秸秆还田作业应结合土壤性质、气候条件、种植特点及后茬作物等因素,合理配置机具、因地制宜选用犁耕深翻秸秆还田技术路线。

土壤含水率对犁耕深翻秸秆还田作业质量影响较大,土壤含水率过高,会加重拖拉机负荷,影响后续整地质量;土壤含水率过低,会造成耕翻质量下降,甚至难以形成翻埋覆盖效果。夏季雨多时节(单次降雨量在15mm以上时),宜在雨停后土壤含水率适宜时进行耕翻作业;秋季稻茬田土壤含水率较高,且易受连续阴雨天气影响,水稻收获前需搁田、适时断水,使土壤含水率处在适宜范围。

(一)适墒作业(土壤含水率<25%)

1.技术路线

(1)联合收割机适时收获、秸秆切碎均匀抛撒→犁耕深翻→施足基肥→适墒整地→机械播种、镇压→机械开沟。

(2)联合收割机适时收获、秸秆切碎均匀抛撒→犁耕深翻→旋耕施肥播种一体机作业(施足基肥)→机械镇压→机械开沟。

(3)联合收割机适时收获、秸秆切碎均匀抛撒→施足基肥→犁旋一体机作业→机械播种、镇压→机械开沟。

2.作业要求:收割水稻时秸秆切碎、匀抛,秸秆切碎长度≤10cm;耕深18-35cm(初耕阶段宜浅耕),秸秆覆盖率≥90%;耕后地表平坦,播种后适墒镇压,根据播后土壤湿度情况选择是否窨水。

3、机具配备:联合收割机配备秸秆切碎抛撒装置;根据铧犁数量和土壤情况配备相应的动力;1L系列铧式犁、犁旋一体机等;旋耕机、圆盘耙;旋耕播种施肥(镇压)复式作业机、条播机等。

(二)高墒情作业(25%≤土壤含水率<35%)

1.技术路线:

(1)联合收割机适时收获、秸秆切碎均匀抛撒→犁耕深翻→晒垡→施足基肥→适墒整地→机械播种、镇压→机械开沟。

(2)联合收割机适时收获、秸秆切碎均匀抛撒→铧犁耕深翻→晒垡→适墒旋耕施肥播种一体机作业(施足基肥)→机械镇压→机械开沟。

(3)联合收割机适时收获、秸秆切碎均匀抛撒→犁耕深翻→晒垡→适墒整地→旋耕施肥播种一体机作业(施足基肥)→机械镇压→机械开沟。(适用于重黏土地区)

2.作业要求:收割水稻时秸秆切碎、匀抛,秸秆长度≤10cm;耕深18-35cm(初耕阶段宜浅耕),秸秆覆盖率≥90%;耕后地表平坦,播种后适墒镇压。

3.机具配备:联合收割机配备秸秆切碎抛撒装置;根据铧犁数量和土壤情况配备相应的动力;1L系列铧式犁等;旋耕机、圆盘耙;旋耕播种施肥(镇压)复式作业机、条播机等。

三、注意事项

1.机收前10天左右断水,遇雨及时排水,土壤含水率≥35%时,不宜进行犁耕深翻作业,宁迟勿烂。

2.犁翻深度应根据当地土壤特性、原有土壤耕作层深度来确定,一般以逐渐增加犁翻深度,加深耕作层为宜。

3.机具作业前,应做好犁铧的调整,免作业时出现立垡、回垡。

4.机具作业时,根据田块的具体形状确定作业路线,作业质量应达到:“深、平、透、直、齐、无、小”的七字要求:深:达到规定深度、深浅一致;平:地表平坦、犁底平整;透:开墒无生埂,翻垡碎土好;直:开墒要直,耕幅一致;齐:犁到头,耕到边,地头、地边整齐;无:无重耕、漏耕,无斜子、三角,无“桃形”;小:墒沟小、伏脊小。

5.稻秸秆还田强调播后适时、适墒镇压,确保种(根)土密接,促进壮苗。

6.肥料运筹在保持总氮量不变的前提下氮肥适当前移,在基肥中增施10%左右氮肥,以利于秸秆快速腐解。

7.健全沟系,排涝降渍,遇阴雨天气及时排出田间积.

8.根据整地质量、墒情等因素合理调节播种量和播种深度,确保适宜基本苗。


附件2

秸秆堆沤还田技术指导意见

当前我市各区水稻秸秆多以全量旋耕还田为主,据调查,连年全量旋耕还田会造成土壤耕层变浅、病虫草害加重、播种出苗质量下降等问题。为探索水稻秸秆科学还田方式,现鼓励各区开展秸秆堆沤还田试验示范,特提供如下技术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技术指导意见适合双季稻、稻油、稻麦周年两熟生产地区水稻秸秆轻简化堆肥处理。

二、作业流程

(一)水稻种植。

(二)水稻机械化收割:宜选用加装相应的秸秆切碎装置的联合收割机,作业完成后,水稻留茬高度应在18厘米以下,秸秆切碎合格长度应小于10厘米,且碎秆撒布无堆积。

(三)搂草:水稻种植采用撒播方式则需使用搂草机将田间的秸秆搂成行,采用移栽方式则可省略此环节。

(四)秸秆收集:使用散草捡拾车将成行的秸秆直接捡拾集箱。

(五)添加发酵菌剂:在收集秸秆的同时,可直接在秸秆上喷洒发酵菌剂、尿素或碳酸氢铵等,也可使用沼液、人畜粪便代替氮肥。

(六)秸秆堆沤:将秸秆转运至附近田间地势较高区域卸草,调节水分至70%以上直接堆肥腐熟,发酵周期约6个月(一茬作物生产时间),发酵过程可翻堆一次。

(七)堆肥还田:使用撒肥机将肥料均匀撒施。

三、注意事项

(一)堆体高度:堆体高度以不超过2米为宜。

(二)堆体湿度:堆肥过程中应常常检查堆体湿度,当湿度过低时,应适时加水。

(三)生产模式:各区可引导有机肥厂与农户、经营主体合作,在秸秆堆沤过程中按有机肥厂要求添加菌剂和氮源,降低工厂化制肥成本,节约秸秆运输和存储成本,提高农户和经营主体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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