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江高铁武汉至宜昌段(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汉口至汉川东)建设项目的被征收人: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已于2023年7月10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东政征〔2023〕2号),决定对沿江高铁武汉至宜昌段(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汉口至汉川东)建设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具体征收范围详见房屋征收范围附图,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本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之内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