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G107武汉市东西湖段)

发布时间: 2022-11-08 11:43 来源: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作者:    访问: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G107武汉市东西湖段(高桥二路至额头湾)快速化改造提升工程房屋征收项目的被征收人: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11月8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东政征〔2022〕11号),决定对G107武汉市东西湖段(高桥二路至额头湾)快速化改造提升工程道路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详见房屋征收范围附图),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本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之内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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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G107武汉市东西湖段)

发布时间: 2022-11-08 11:43

来源: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作者:   

G107武汉市东西湖段(高桥二路至额头湾)快速化改造提升工程房屋征收项目的被征收人: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11月8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东政征〔2022〕11号),决定对G107武汉市东西湖段(高桥二路至额头湾)快速化改造提升工程道路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详见房屋征收范围附图),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本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之内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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