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街三秀路东片旧城改建项目的被征收人: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9月15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东政征〔2022〕6号),决定对长青街三秀路以东、东西湖大道以南、东建金鼎湾以西、华中信息商务技工学校以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详见房屋征收范围附图),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本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之内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