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路街综合村片一期一片区旧城改建项目被征收人: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9月9日作出东政征〔2022〕5号房屋征收决定,决定对将军路以北、将军四路以西区域(详见房屋征收范围附图)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本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之内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9日
将军路街综合村片一期一片区旧城改建项目被征收人: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9月9日作出东政征〔2022〕5号房屋征收决定,决定对将军路以北、将军四路以西区域(详见房屋征收范围附图)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本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之内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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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9-09 16:52
来源: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作者:将军路街综合村片一期一片区旧城改建项目被征收人: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9月9日作出东政征〔2022〕5号房屋征收决定,决定对将军路以北、将军四路以西区域(详见房屋征收范围附图)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本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之内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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