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健全财政法治制度体系,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以上率下,着力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班子成员职能职责,研究解决重点疑难问题,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推动财政事业发展、应对财政领域风险的能力。二是带头学法用法,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第一议题”等机制,局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相关文件纳入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各类专题学习20余次,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能力。三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定《区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社区”活动,围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及新修订《会计法》等实务重点,面向基层财务工作者开展法治宣传48场,覆盖3677人次,通过案例解析、互动答疑、实操指导等形式,强化基层财务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理财能力,在财政系统内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二)坚持公正透明,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严格落实《武汉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办法》《武汉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减少执法随意性和主观性,确保行政处罚公正合理。深入推进包容审慎执法,修订完善涉企行政处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三张清单”,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依法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的负面影响,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点环节信息实现全部公开。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三是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围绕“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对我局执法工作全面摸排起底,切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对区内30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延伸检查被检查代理记账机构代理的2个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行为,推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坚持科学民主,着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严格遵守行政规范性文件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组织论证、风险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行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及时报送备案,保障合法性审核率达100%。二是执行《区财政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加强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法律顾问管理。严格落实重大合同备案制度和审查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今年以来开展合同合法性审查40次。三是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主动接受纪检指导监督,坚持末位表态、民主决策,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四)坚持规范有序,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和《东西湖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南》《东西湖区公平竞争审查会审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严格对照限制竞争的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二是持续推进线上融资,“政采贷”融资规模1942万元,解决11个中标(成交)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依法处理投诉案件,受理政府采购投诉函4件,4件均已办理完毕,其中1件投诉事项成立、2件投诉事项不成立,1件部分成立。提高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比例,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344.25万元,占合同总额84.6%,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对表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具体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少数干部法制观念不强,法治思维和程序意识较为薄弱,主动学习法治知识的自觉性不强;二是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不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彻底,精准执法、柔性执法的运用不够充分;三是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融合不紧密,未能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业务全过程,法治保障作用还未充分发挥。
三、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探索财法融合新路径。积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决策部署,推动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将依法治理和法律风险防控向财政业务管理源头延伸推进,确保各项财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持续做好法制审核、公平竞争审查、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服务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保障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推动公职律师全覆盖。落实《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要求,摸排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公职人员,推荐申请公职律师。
(三)提升行政执法专业度。持续抓好机关普法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加大财政干部法治培训力度,切实提高财政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规范流程,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东西湖区财政局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