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依法履行财政职能,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分管领导 “一岗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财政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第一议题”等机制,常态化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年组织专题学习6次,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确保将其贯彻落实到财政管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认真落实 “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纳入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不断增强法治意识。
(二)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理财能力。积极参加线上执法网络教育培训,我局共有28人获得行政执法证,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业务能力。加大财政执法检查力度,全年开展财政执法检查 3 次,对 2家行政事业单位、1家国有企业、21家代理记账机构进行现场检查,会同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对5家无证经营、40家备案承诺代理记账机构进行核查和整改,规范财经秩序。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公布和清理制度,确保文件主体合法、程序合规、内容适当,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建立健全信息主动公开清单,重点推动基层财务、惠民惠农资金等领域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通过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参与日常行政决策、合同签订、政府采购投诉及行政处罚等事项的法制审核工作,对各类文书内容进行法律风险排查和合法性审核把关,为财政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支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三)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确保政策精准惠及市场主体。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转贷应急周转金等政策工具,助力企业发展壮大。目前“政采贷”融资规模2107.47万元,同比增长了314.62%,解决了14个中标(成交)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全年兑现产业扶持资金 4.9亿元,提供应急转贷周转资金 5445万元,安排 1.6亿元专项用于兑现市场主体培育奖励扶持政策。积极推动电子化办公,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办理,让信息 “多跑路”,群众 “少跑腿”,提高财政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以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助企纾困、减税降费、财政惠农支农、政府采购等政策法规,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政策知晓度,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打通 “线上” 普法通道,及时发布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信息。同时,通过宣传栏、宣传画、横幅等方式,营造 “线下” 普法氛围,对《宪法》《民法典》《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精准普法。
(五)完善国资监管机制。健全国资监管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国资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出资企业融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关于规范和促进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的有关规定》《武汉临空港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内部控制办法(试行)》等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区属国有企业投融资、担保管理,鼓励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更好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同时,拟定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薪酬管理、企业工资总额等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切实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做到“业绩升,薪酬涨;业绩降,薪酬降”。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国资监管制度,积极构建国资国企改革制度框架体系,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推动国企深化改革的合力。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有待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够深入扎实,与财政业务工作的融合度不够紧密,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学习的重视程度不足,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法治素养及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专业人才相对匮乏。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不断推进,财政工作对法律和经济等方面知识的要求越来越高,但目前我局尚未配备专职法治工作人员,法律专业人才短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压实主体责任,主动谋划部署。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财政工作的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定期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布置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研究解决重点疑难问题,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推动财政事业发展、应对财政领域风险的能力。
(二)强化法治教育,带头学法用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以及《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线上线下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财政干部扎实开展法治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财政干部学法用法意识。
(三)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意识。持续加大普法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社区”活动,在全区财政系统营造了“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制定《区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分解落实普法责任,充分整合资源,优势互补,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创造性、协同性和持续性。
(四)严格备案审查,规范行政程序。严格遵守行政规范性文件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组织论证、风险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行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及时报送备案。制定《区财政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加强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法律顾问管理。严格落实重大合同备案制度和审查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年开展合同合法性审查20余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点环节信息实现全部公开。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紧密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 “八五” 普法规划要求,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载体,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社会公众对财政法治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加强学法用法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完善领导干部述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等制度。定期举办法治教育专题培训,邀请法律专家进行授课,加强对《宪法》《民法典》及《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充分利用干部网络教育、“学习强国” 等学习平台,鼓励干部职工加强 “在线学法”,不断提高依法理财能力。
(三)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制度体系,围绕财政预算安排、预算执行、预算支出、内部控制、财政监管等重点领域,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持续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清理工作,确保财政制度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风险防控意识,提高风险隐患管控能力,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