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12月2日,我区在海林广场前开展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近千名市民前来观看展板、咨询法律问题。
今年 51岁的熊建,一直从事木工工作。2013年,他做的一个工程中,有一万多元的欠款老板至今都没有跟他结清,现在竟然连人也找不到了。他着急的到现场询问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熊建告诉记者:“在外面打工的钱要不回来,我心里也很着急,今天想来了解下该咨询哪些单位。”
区法院的工作人员在了解他的情况后,耐心的介绍,像他这种情况最好是两年内到法院进行起诉,“如果发生了纠纷,要及时寻求法律的救助,一方面是通过起诉,另一方面也可以找相关职能部门去帮助协调。我们政府和人社部门一直在组织相关力量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进行追讨,新的刑法也已经规定,欠薪逃逸可以入罪。”
活动现场,来自全区的26个单位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展开宣传活动。不少单位还根据老百姓的需求,发放了法制宣传品。
区普法办主要负责人表示:“通过发放法制宣传品,进一步提升老百姓学法守法遵法的自觉性,也提升了我们行政执法单位公正执法、 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自觉性。”
区委副书记涂亚平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