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晴亮代表:
您在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地摊经济”+“夜间经济”融合发展,激发夜间消费新活力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发展我区夜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夜间经济是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消费、扩大就业、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抓手。随着人民生活方式的改变,对夜市的需求越来越大,然而,如何在满足消费需求、促进经济活力的同时,确保城市管理有序、环境整洁,成为当前城市治理中的重要课题。为了助力夜间经济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您的建议,我局立足自身工作职能,联合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为夜间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合理设置一批夜市点位。按照我区商业网点布局特点,对辖区内7个重点街道的临时夜市点位开展全面摸排,重点掌握各点位的地理位置、经营规模、业态分布(餐饮/综合)及占道经营等基本情况,建立详细台账。目前,我区已规范设置外摆点位31处,主要分为3类:一是红线范围内的特色街区类,如海林广场、中心广场等,由物业负责运营管理;二是摊贩自主聚集类,如径河街十全路、吴家山三秀路等,由摊贩自治为主;三是商户出店经营类,如将军一路、将军二路等,以商户自治为主。同时,我区充分考量城市整体规划和商业分布,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有序规范”原则,打造了一批临时外摆点位,如金银湖协和医院临时外摆点、慈惠街TCL临时外摆点等,进一步满足广大市民夜生活需求。
2.规范管理夜市点位。一是建立多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加强与城管、交通大队、市场监管及所属街道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对夜市点位实行分类管理,对于红线范围内的特色街区类,加强与物业沟通协作,指导规范运营;对于摊贩自主聚集类和商户出店经营类,引导夜市经营主体加强自律,自觉在业态规范、食品卫生、市容环境、安全管理、公平竞争、服务优化等方面强化自我管理,另一方面,日常工作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三是交通管理部门实施弹性执法(19:00-7:00),对不影响交通的夜市周边停车适度放宽管理。四是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夜市点位食品安全、商品价格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舌尖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健全完善保障机制。一是由执法部门牵头做好日常监管和纠纷调处工作,及时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举报,做到食品安全相关投诉举报受理回复率100%,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居民投诉相对集中的夜市点位及时进行引导迁移。三是定期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巡查,督促经营者履行应尽的社会义务,整治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摊点秩序良好。
武汉市东西湖区商务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