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建议》(第36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区持续加大养老服务投入,突出对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大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先后完成5家医养融合康复服务中心的登记备案,打造3个街道级养老服务综合体,新建及改造30余个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目前,全区现有18家养老机构,打造了3个街道级养老服务综合体(含1所区域性特困供养中心),累计建成包含131个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9个老年人幸福食堂在内的140个养老服务设施点位,总床位数达到3800余张,每千名户籍老人拥有床位数超过60张,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明显提升。
二、提案办理的情况
区民政局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持续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为指引,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健全,养老服务内容不断拓展,养老综合改革不断深入,初步构建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格局,基本形成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
(一)认真开展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聚焦农村留守老人群体,认真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项目,建立健全政府支持保障、部门协同配合、社区(大队)发挥骨干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区民政局认真落实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工作要求,及时召开工作会议进行部署,督促街道、社区建立定期探访制度,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探访率达到100%。通过依托于社区(大队)对辖区内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认真摸底排查,准确掌握基本信息。坚持家庭尽责、基层主导、社会参与、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强化子女赡养人主体责任、街道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督指导责任,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得到解决。落实定期探访制度,及时评估留守老人的生活情况、家庭赡养责任落实情况。将独居、失能、留守、重残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实施关爱救助,切实保障留守老人合法权益。
(二)优化调整农村区域养老服务设施。2023年,为科学配置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资源,按照“便于服务管理,方便服务居民”的原则,综合考虑地域规模、人员居住现状、认可程度、社区公共资源等因素,结合我区“队改居”工作安排及养老需求实际,周密组织优化调整全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重点对农村互助照料中心的提档升级和优化调整进行部署。区民政局认真开展走访调研,先后对40余个农村互助照料设施的基础条件、使用情况、功能发挥等进行实地考察,与相关街道充分协商后,拟制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全区养老服务设施的通知》。通过指导农村互助照料设施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提档,可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运营管理,有利于更好发挥养老服务设施功能,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更为专业的社区养老服务。
(三)引导社会力量向农村区域延伸。今年以来,区民政局持续加大社会机构培育和品牌打造力度,注重提升社会工作机构的服务能力。坚持科学谋划社工服务项目,积极加大扶持力度促进社会组织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工作机构组织参与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探访、农村福利院“一院一社工”、养老领域综合评估、养老服务需求调研等项目,促进社会工作机构组织管理能力的提升,补齐养老领域专业社工服务的短板。积极推进“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依托区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广泛链接整合社会资源,确保农村特殊困难、高龄失能老人享受到助餐、助洁、助医和远程照护等综合性服务项目。
三、下步打算
(一)努力构建高质量“互联网+”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夯实机构、社区、居家“三位一体”的养老服务建设基础,构建高质量“互联网+”养老服务体系,形成多层级、全覆盖、高效便捷的养老服务网络。
(二)持续完善养老服务运营扶持政策。加强走访调研,厘清问题症结,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加强政策扶持,规范、精准为各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体和养老机构纾难解困。
(三)强化养老服务领域规范化监管。探索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监管联席机制,不断强化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对养老服务进行全过程、全覆盖监管。
感谢您对我区养老服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