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东西湖区国资局关于开展国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4 14:05 来源:区财政局   作者:   访问: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全区国有企业在重大项目投资、并购重组、资金管理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堵住隐患漏洞,不断提升全区国有企业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做强做优做大全区国有企业增添动力,为建设中部地区最宜居宜业的国家级开发区和打造具有影响力的“中国网谷”贡献国资国企力量,现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工作的整治重点和监督举报方式,请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发现相关问题及时举报。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12月

二、整治重点

1.项目投资中的问题。主要是指: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决策审批不规范,先审批后变更,拆分项目,逃避风控审查;未按规定完成必要的论证及决策程序,不符合投资管理制度;尽职调查流于形式,违反规定向关联方输送利益,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未明确项目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对资不抵债且扭亏无望的企业增加投资;对风险高、投资大、审计有负面结论的重点投资项目未进行后评价,重投轻管,给投资项目带来重大隐患或损失等问题。

2.并购重组中的问题。主要是指:违规处置资产,故意转移、隐匿国有资产或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信息,授意、指使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鉴定结果,侵占国有资产;将国有资产以明显不公允低价折股、出售或无偿分给利益关联方;严重失职渎职,未按规定收取国有资产转让价款,股权转让款久拖不追等问题。

3.资金管理中的问题。主要是指:违反规定借贷,对集团外无股权关系的企业或个人提供借款;在参股企业或第三方未提供足额且有变现价值的担保,或过去为该参股企业提供借款中已发生逾期风险的情况下,仍为该参股企业提供新增借款;以虚构、虚增支出的方式,套取资金为单位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违反薪酬管理规定,超发、滥发职工薪酬福利等问题。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27-83373682

2.信函举报: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北一路51号,东西湖区财政局(国资局)收,邮编430040。

区财政局(国资局)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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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国资局关于开展国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4 14:05

来源:区财政局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全区国有企业在重大项目投资、并购重组、资金管理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堵住隐患漏洞,不断提升全区国有企业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做强做优做大全区国有企业增添动力,为建设中部地区最宜居宜业的国家级开发区和打造具有影响力的“中国网谷”贡献国资国企力量,现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工作的整治重点和监督举报方式,请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发现相关问题及时举报。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12月

二、整治重点

1.项目投资中的问题。主要是指: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决策审批不规范,先审批后变更,拆分项目,逃避风控审查;未按规定完成必要的论证及决策程序,不符合投资管理制度;尽职调查流于形式,违反规定向关联方输送利益,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未明确项目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对资不抵债且扭亏无望的企业增加投资;对风险高、投资大、审计有负面结论的重点投资项目未进行后评价,重投轻管,给投资项目带来重大隐患或损失等问题。

2.并购重组中的问题。主要是指:违规处置资产,故意转移、隐匿国有资产或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信息,授意、指使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鉴定结果,侵占国有资产;将国有资产以明显不公允低价折股、出售或无偿分给利益关联方;严重失职渎职,未按规定收取国有资产转让价款,股权转让款久拖不追等问题。

3.资金管理中的问题。主要是指:违反规定借贷,对集团外无股权关系的企业或个人提供借款;在参股企业或第三方未提供足额且有变现价值的担保,或过去为该参股企业提供借款中已发生逾期风险的情况下,仍为该参股企业提供新增借款;以虚构、虚增支出的方式,套取资金为单位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违反薪酬管理规定,超发、滥发职工薪酬福利等问题。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27-83373682

2.信函举报: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北一路51号,东西湖区财政局(国资局)收,邮编430040。

区财政局(国资局)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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