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办事处、园区)、常青花园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东西湖区第二次经济普查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培训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培训工作。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东西湖区第二次经济普查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培训工作细则
(一)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鄂政发[2007]80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武政[2008]19号)、《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区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东政发[2008]13号)精神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培训工作是搞好经济普查工作的基础,必须认真、细致地做好这项工作。
(三)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培训。业务培训是普查准备阶段的一个重要工作环节。各街(办事处、园区)普查机构必须对选调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进行普查工作必备知识和技术、组织纪律和法规等方面的培训,使每个普查工作人员明确义务、职责和义务(《第二次经济普查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义务、职责和任务》见附件),都能准确地理解经济普查的各种统计分类标准和指标含义,熟练地运用调查访问技巧和方法,并掌握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
1、组织培训。区级经济普查机构统一组织对本区选调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采用分片集中的模式进行培训。
2、培训教材。普查指导员以《单位清查方案》、《普查方案》和《普查指导员培训教材》为基本内容,普查员以《普查员培训教材》、《普查员手册》为基本内容。
3、培训方法。以教员面授为主,辅之以录像等多媒体手段。要采用课堂授课、学员做练习或实地试填相结合的办法。要着重对普查员进行调查技能的训练,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重点掌握如何填好清查表、普查表。对疑难问题,要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对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一级汇报,由上一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解释。
4、培训考评。培训后要对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普查指导员证或普查员证。街(办事处、园区)普查机构要对聘用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按普查区编组、造册,形成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资料库,并上报区级普查机构审核备案。
附:
《第二次经济普查普查指导员、
普查员的义务、职责和任务》
一、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义务和职责
1、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依法独立开展普查工作。如果普查对象不配合普查工作,应按照《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发放法律文书进行督促;对
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行使职权的,应及时报告当地普查机构,由普查机构移交统计执法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2、要积极参加培训,学习经济普查知识,掌握单位清查、普查登记、复查等各种经济普查工作技能。
3、要做好宣传工作,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宣传经济普查的意义、内容、方法、时间、保密规则等,提高群众对经济普查工作的认
识,自觉参与经济普查。
4、在执行经济普查任务时,特别是在清查入户时,须持有市级普查机构统一印制的《普查指导员证》、《普查员证》,并主动出示证件,自我介绍,表明身份,说明来意。
5、有权查阅被调查者与经济普查有关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各种原始资料及有关经营证件,有权对经济普查资料的准确性进行检查,并要求其改正经济普查表中不确实的内容,
6、要遵守保密规则,自觉为普查对象保密。
7、要尽职尽责,圆满完成经济普查的各项具体任务。
二、普查指导员的具体任务
普查指导员在各级经济普查机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本普查区的宣传、单位清查、登记、复查、快速汇总和普查资料封装、交接等项工作。
1、制定本普查区或本专业调查线路方案。首先,要对相邻的普查区按照普查区示意图沿交界处实地勘查,确定区域范围,并明确每个普查员所负责的地域范围和界线;第二,要熟悉环境,
明确各普查员负责的区域内的街道名称、门牌起止号码,掌握普查区域内的建筑物的数量和分布情况,重点了解写字楼、商住两用楼和各类市场的情况;第三,按地形和道路情况,制定调查路线。
2、负责与上级普查机构的联系、协调;对普查区或本专业的工作进行协调布置,统一安排;负责对普查员进行业务辅导和现场清查或登记指导;负责严格按照《专业普查方案》规定的范围、
标准和要求,认真详细地填写专业普查表,做到普查项目不重、不漏、不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负责审核清查表或普查表的数据质量,整理装订普查区全部清查表或本专业全部普查表。
3、做好复查工作。单位清查或普查登记结束后,要通过自查、互查、议查等方式,对普查对象的重漏、普查项目的对错、普查表填写的正确与否进行审核,发现差错,据实更正,尽快核实、
修正、补报。
4、认真处理普查区或本专业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自己没有把握的问题向上级请示后再予以解决。
5、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巡回检查,切实掌握普查员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困难的要予以帮助。
6、主动听取群众意见,改进普查登记工作。做好各种普查表的整理、封装及交接工作。全部普查表确认无误后,以普查区(或普查小区)为单位将单位清查表或普查表装订成册,签字逐级上
报普查办公室。
三、普查员的具体任务
普查员负责单位清查、入户登记、复核及查遗补漏等工作。
1、要熟练掌握调查访问技巧和方法,确保清查或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单位清查阶段,普查员在开展单位清查工作前,绘制普查区示意图。普查员走访清查登记时,应当根据普查区示意图,沿调查路线,逐户进行核查,甄别调查对象,通过询问并按照单位
界定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判断其是否属于本次普查的对象,如确认属于普查对象,普查员必须首先向调查对象发放《致调查户的一封信》,然后认真查验调查对象的登记注册证件(执照)、组
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财务账等资料,并根据《清查手册》的要求据实逐项填写清查表。
3、做好快速汇总工作。按普查方案规定,及时完成清查资料的手工过录和快速汇总工作。
4、做好各种清查表的整理、封装及交接工作。全部清查表确认无误后,普查员按普查区(或普查小区)将单位清查表装订成册,签字逐级上报普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