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三五”时期工作总结
“十三五”期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局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首要任务,创新推进社会矛盾多元化调解体系和特殊人群社会化帮教体系建设,全力推进法治东西湖建设,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举措,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东西湖区荣获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被市委依法治市办推荐为“全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区司法局被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评为湖北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获“武汉市女职工建功立业示范岗”;区社矫局被授予“2017年度全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先进单位”;走马岭街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柏泉街法治文化广场被省司法厅和省普法工作办公室联合评为第二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成为全市仅有的两家“五星”公园(广场)类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之一;慈惠街被评为四星“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常青花园司法所被评为“市级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常青花园司法所被评为武汉市2017年评议机关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十优满意单位”。柏泉司法所被评为东西湖2018年评议机关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十优满意单位”;区社区矫正管理局被评为武汉市2019年评议机关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十优满意单位”;社矫执法案卷在全市获得三等奖和优秀奖;“社区矫正在身边”文化宣传展演在全市获四个大奖;区司法局在全市民调卷宗质量评查活动中荣获优秀卷宗二等奖、组织奖三等奖;社矫典型案例被司法部采用,法援中心总结典型案例被选入到司法部“典型案例库”;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方法2次在市媒体刊载;我区依法治区工作在全市依法治市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多项司法行政工作被《楚天法治》、《依法治市》、《湖北日报》等刊发,公证处为救灾英雄汪耀峰办理公证、拍摄七一献礼短视频“我和我的祖国”,受到了司法部、法制网、湖北公证协会等多家官方媒体转载。
司法行政干警刘芬被评为武汉市“十大勤政廉政标兵”,被授予“第十七届武汉市劳动模范”,“全市百佳优秀公务员”称号;司法行政干警代昊昕被司法部授予“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个人;司法行政干警刘玲被评为“武汉市社区矫正十佳干警”;司法行政干警杨宾被市委宣传部授予“武汉市岗位学雷锋标兵”;司法行政干警童勋被区委区政府授予“东西湖区劳动模范”;常青花园司法所首席调解员韩秀田被评为“湖北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二)主要做法
一是聚焦“七五”普法规划落实,全方位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加强领导,强化保障,稳步推进和谐、平安、法治东西湖建设。紧紧围绕推进“平安东西湖”、“法治东西湖”建设,强化依法决策,建立重大决策制度、听证制度、决策征求意见机制和法律顾问决策参与机制。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确保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组织开展“四个100”、法治区、法治单位、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全区依法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分类施教,抓好“七五”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十三五期间”全区共组织各类法律知识讲座2411场次、培训2245场次、咨询16452场次,涉及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各个层面,受教育人员184.4万余人次。领导干部完成《宪法》《监察法》《公务员法》等总计20余种法律法规的学习,我区每年无纸化考试参考率99%以上,及格率均达100%,年年位居全市前列。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持续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力度,结合各街道实际,分别打造不同形式、不同主题的法治长廊、法治小区、法治休闲广场、法治楼道等,确保每个街道建有1—2个示范点,实现全区12个街道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法治宣传效果显著。“十三五”期间,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百家企业”“送法到一线”、科技优惠政策宣传培训会、“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企业人才”直通车—“减税降费”专场宣传等活动,组织“服务企业 精准普法”系列宣传,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围绕世界军人运动会,深入开展“普法机关行、普法校园行、普法基层行、普法媒体行”等“精彩军运 普法先行”法治宣传,为军运会成功举办营造法治氛围。通过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法治宣传,为全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聚焦发展“枫桥经验”,打造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建立完善人民调解网络,实现“组织全域化”。我区现有基层人民调解组织160个,其中街道调委会12个,村(居)调委会14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5个,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立多元矛盾化解机制,实现“对象全域化”。建立完善司法所与街道综治、维稳、信访和派出所等部门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对接机制、联席会议,对群体性矛盾纠纷、重大案件及时通报反馈和应急处理”模式,形成“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互动机制,实行“大综治大调解”。“十三五”时期(2016-2020)我区各级调委会共调处纠纷13278起,调解成功13222起,成功率99.6%。全区各街道、社区、大队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599次。调解重大矛盾纠纷165起,调解非正常死亡纠纷169起。筑牢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实现“任务全域化”。紧跟辖区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广泛收集信息、掌握情况,及时发现矛盾风险隐患,加强预研预判和排查预警。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项工作有机结合,对征地拆迁、农民工讨薪和信访维稳等矛盾突出的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易发人群和不安定因素集中的地区,加大排查力度,抓好重点人群监管,实现“调防一体化”,与信访部门协同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54件,防止矛盾激化201件,有力维护了辖区平安稳定。突出两会、春节、军运会等重要时期安全稳定,确保了“六个不发生”。作为全市唯一,2018年全区实现了赴省进京非访“双为零”目标。
三是聚焦精准普惠均等,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成。投入近128万,于2018年建成临街两层的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功能为一身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全区建立了12个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6个“公共法律服务点”。完成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核心、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载体,社区(大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基础的“区-街道-社区(大队)”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实现各级平台上下贯通、服务联动、互相衔接、互为补充。深入推动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建设。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实行名优律师办案模式,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着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三五”期间,全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00件,法律援助事务19000件,两项指标均保持了逐年递增趋势,实现了办案数量稳定增长。创新做好社区大队法律顾问工作。推行“5+X”工作模式。“5”即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纠纷调解、法律服务、涉法信访五项基本服务事项,“X”即围绕中心工作,适时将精准扶贫、防范非法集资、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纳入社区大队法律顾问工作中。采取定点、定时、挂牌、上门、网络服务方式,开展面向群众、两委干部、社区服刑人员等的法治讲座,引导其知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十三五”期间,社区(大队)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1634件、29328人次,参与调解纠纷600件1360人,开展法制讲座266场、涉及13692人次。扎实做好公证工作。在保持公证业务稳步增长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办证质量,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东西湖公证处常青花园办事处正式开业,线上办理公证业务系统正式运行,五年来,共办理财产继承、房屋买卖、征地拆迁、政府采购招投标、证据保全等公证事项55220件,无一错漏,在出证工作全流程彰显公平正义。
四是聚焦严格规范执法,筑牢特殊人群监管安全防线。“十三五”时期,我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以执法监督检查为抓手,严格依法监管,全面落实工作措施。五年中,全区累计对2271名罪犯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1337名罪犯经过矫正顺利服完刑期,安全回归社会。现有社区矫正对象202人,社区矫正对象衔接率、入矫教育率、建档率均达100%。突出多维监管,确保罪犯全掌握。充分整合各类监管平台,实现“手机定位、手环定位、预警平台”三位一体综合监管,推广使用“在矫通”APP、远程视频监察、志愿者和矫正小组走访等,强化社矫对象监管;实施区局、司法所双重点检抽查,安排专人每日网络巡查、异动追查、位置共享、电话视频签到点名;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微信管理群和短信互动平台,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全面动态掌控。与区检察院、综治网格平台、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联合构建社会监管网络,动态了解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实现有效管理和帮教。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方式。“十三五”期间,投入资金约50万元建立了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加强了信息化手段在工作中的运用,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更完善的基础。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新途径,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与武汉华夏心灵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开展了心理测评、“一对一”心理疏导、团体心理辅导、重点个案心理访谈、心理健康知识学习及技能提升等主题活动,提高心理矫治效果。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观张之洞和武汉博物馆,开展“迎军运,学历史,爱武汉”活动;开展“三八”女性社区服刑人员“共度佳节,共享阳光”手工香薰蜡烛制作、“中华魂”读书演讲比赛、优秀思想汇报评比、个案评比、“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专题教育、“不负芳华,我与社矫共成长”等系列特色教育活动,丰富精神世界和业余生活。认真开展安置帮教工作。2019年军运会和2020年疫情期间,对全区1000多名刑释解矫人员开展全面排查,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走访,全面摸清辖区内刑释解矫人员情况,对于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及时处置;对疫情期间回归的刑释人员和全部在册社矫对象实行身体状况和行踪日报告制度,每天向市局和区局报送其身体状况和去向,通过各种措施,排除隐患,确保安全。实现未成年犯服刑人员和重点刑释人员的“必接必送”,对于外地的重点刑释人员,指派专人到浙江、江苏、云南等地监狱进行对接。开展困难刑释解矫人员走访帮扶,为有需求的刑释解矫人员推荐就业,解决特殊人群现实困难,五年内共发放困难救助金57500元。
五是聚焦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紧紧抓住司法所办公业务用房、设施装备、经费保障、人员配备和信息化建设等关键问题发力。按照“一所一品牌”,加强司法所建设。2019年长青、慈惠、柏泉、将军路等4个已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称号的司法所全部复核通过,吴家山、走马岭、径河、常青花园等4个新增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的司法所全部创建成功。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积极响应省厅和市局关于信息化建设的部署要求,完成区局和司法所政务外网全覆盖,实现了协同办公OA系统全覆盖,建设完成司法所视频会议、远程会见系统全覆盖,极大地提升了区局和司法所信息化工作水平。
二、“十四五”面临的新形势与新挑战
“十四五”是武汉市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打造国际化大都市的关键时期,也是东西湖区持续推进超大城市区域现代化治理、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国家级开发区的重点阶段。未来五年,东西湖区将进入产业经济加速发展、城镇化水平大幅进步、居民生活品质显著提升的高质量发展新时代。发展带来机遇,同时也面临挑战,司法行政工作必须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服务,为实现好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一是法治建设不断推进,民众法律意识逐步提升,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行政执法要更加规范、政府决策要更加科学。二是和谐社会建设进程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舞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形成拓展了法律服务者特别是律师业新的工作空间。三是社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群众公民意识不断提高,共同参与公共事务成为趋势、对法律新的需求成为必然。四是社会公平正义被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保障。法律援助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公证工作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五是保持社会稳定仍然是顺利推进改革的重中之重,如何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更好的发挥司法行政工作作用,需要新的方法和智慧。
三、“十四五”时期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政法工作政策,落实全国政法工作大会精神,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遵循司法行政工作规律,围绕和谐、平安、法治东西湖建设的总战略,加强领导,强化保障,突出重点,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增强全民尊法守法意识,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特殊人群管控,全面推进法治东西湖建设,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发展目标
加快法治建设,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经过五年的努力,力争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突破、开创新局面,整体工作水平进入全市前列。
一是依法治区统筹协调能力明显提升。强力推进依法治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任务的落实。
二是服务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明显提升。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狠抓执法监督,强化依法行政,创新执法方式,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整合行政复议资源,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三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能力明显提升。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社区矫正不发生重特大监管安全事故。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格局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显现,重点人群安置帮教质量进一步提高。
四是践行为民服务宗旨能力明显提升。对标“两快两全”重要指示,实现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有效覆盖,服务保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建设的能力明显增强,对重点领域、高精尖项目的法律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五是推进司法行政改革能力明显提升。全面完成各项司法行政业务改革任务。机构改革真正实现“机构整合、工作磨合、人员融合”,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各项工作机制运行更加高效。
六是司法行政权力运行能力明显提升。坚持问题、目标、效果三个导向,构建优化协同、规范高效的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和执业制约监管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七是司法行政队伍素质能力明显提升。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作风纪律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四、“十四五”时期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规范推进行政执法
--实现全区“三项制度”全覆盖。在全区范围内实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覆盖。规范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创新监管方式,推广包容免罚监管事项清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督促考核力度,不断提升全区“三项制度”建设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对接。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执法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机制,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二)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以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力量、健全行政复议机制为重点,以落实行政复议责任、强化行政复议保障为支撑,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筹措资金建成集接待、阅卷、调解、听证、审理为一体,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行政复议接待中心,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能力,依法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切实增强行政复议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
--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主动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职能,加大个案监督纠错力度,同时注重梳理案件共性问题,通过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制发意见书等手段倒逼依法行政,使行政复议工作敢于“刀刃向内”,形成震慑,从而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
--推进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出庭质效,加强监督,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在诉讼中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协调,促使行政争议的有效解决。
(三)健全完善社区矫正体制机制
--加强统筹协调。成立东西湖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凝聚工作合力,确保法律各项规定落地落实。建设“智慧矫正”,完善升级社区矫正数据库,形成全面覆盖、移动互联、智能应用、信息共享的“智慧矫正”新模式。贯彻落实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以及与之配套的湖北省一系列社区矫正文件要求,加强对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
--加强监督管理。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开展各项社区矫正活动,对违规违法对象,依法及时惩处。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切实把走访、报告、电子定位、网上巡查等措施落实到位,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0.2%以内。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对涉政、涉黑涉恶、涉恐涉暴、涉邪、涉重大敏感案件的社区矫正对象,加大排查力度,完善登记报备制度,从严执行见面、谈话、汇报和走访等工作规定。加强矫情和检查督办,有效防范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加强风险防范处置,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教育帮扶。加大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力度,提高教育矫正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创新教育帮扶形式,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推进线上教育模式。丰富教育帮扶内容,开展可行性公益活动项目,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重塑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实现融入社会的“软着陆”。拓宽帮扶渠道,切实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规范档案管理。按照《湖北省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和社区矫正工作台账管理办法》《湖北省社区矫正对象执行档案》《湖北省社区矫正对象工作档案》《湖北省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工作台账》《湖北省司法所工作台账》要求,根据需要设计、制定全区统一的执法样本格式,做好各类工作台账,确保每一个执法环节有章可循,有证可查。
(四)深入推进全民普法依法治理
--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全面总结“七五”普法规划完成情况,科学谋划制定区“八五”普法规划。依托“法律七进”、"12.4"宪法宣传周等载体、形式,广泛开展以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为首要任务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巩固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阵地,着力发展移动媒体阵地,积极引导广播、电视、网站履行公益普法职责,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说理责任, 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 ,不断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大力推进村居普法阵地建设,培育法治文化精品。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协同街道按照“一街一品牌”标准,筹措资金每年推进1-2个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鼓励各类文化团体、组织和个人开展法治文艺创作。积极发动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和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形成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
--完善人民调解制度。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优化队伍结构,提升队伍素质。加强对行政调解、行业专业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加大为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提供调解服务的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健全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全面落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工作方案要求,完成区调解中心建设,实现人民调解行业全覆盖,理顺行业性调委会管理机制。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配齐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推进社区大队专职调解员配备,继续推进“以奖代补”政策提升兼职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加强专职兼职人民调解员培训,提升调解员业务水平,提高依法调解的效力,适应新时代纠纷调解要求。积极建设个人调解室,打造东西湖人民调解品牌,调解案件受理率达100%,成功率达98%以上。
--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救助帮扶工作。进一步健全衔接机制,协调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工作,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实际困难,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五)建设完备高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资源,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向园区、向企业延伸,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加大宣传推广,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首选率。
--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实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切实减轻社区负担,进一步方便群众。落实特殊人群、困难群体“绿色通道”,实行“三优”服务,做到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应援尽援。规范接待、受理、审查、指派等行为,严格落实“一案一评”,根据案件评查结果实行差别化补贴发放。做好法律援助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
--进一步完善社区(大队)法律顾问制度。对社区律师进行“月评”、“季评”、“年评”, 考评结果与补贴和表彰挂钩,加强对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引导社区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提高社区律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
--进一步加强律师管理和队伍建设。切实抓好律师队伍的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律师党建工作与律师行政管理工作深度融合。强化律师执业日常监管,完善投诉查处机制。健全完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的日常督查机制,实行对律师执业的有效监督。
(六)大力提升公证服务水平
--深化公证改革。理顺公证处人、财、物关系,规范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逐步确立公证处的独立法人地位,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制定完善公证机构编制管理、人员聘用和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做好公证从业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公证机构改革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依法有序推进。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政策解读,营造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
--促进深度融合。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证服务,规范交易行为,预防经营风险,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对金融信托、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等领域的拓展力度,开拓新业务,培育新亮点。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办理涉及公民切身利益劳动权益保障、财产权益保障、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证事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公证服务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的重要法律手段,针对知识产权的权利认定、流转和侵权维权等做好公证服务。
--提高信息化水平。建立东西湖公证处信息化平台,开通公证处网站、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宣传、拓展公证业务。深入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对具备网上申办条件的公证事项全部实现网上预约、申请、受理、审核、缴费。2021年底前争取具备应用电子公证书、在线电子证据保全保管、债权文书网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远程视频公证服务等能力。实现档案信息数据化,所有公证卷宗全部扫描建档。
(七)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建设
--强化基层司法所建设。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探索开展星级司法所创建和司法所工作模式改革试点。健全完善司法所组织机构,多措并举充实司法所力量,提高司法所队伍素质,扎实履职,人民群众满意度95%以上。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有效使用率达90%以上,所均工作人员达到4人以上,至少有1名社区矫正、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专职工作人员,业务用房120平米标准达标率100%, 70%司法所业务用房达到省级红旗司法所150平方米标准。按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要求规范功能布局,筹措资金每年推进2-3个红旗司法所建设。2025年,我区司法所全部达到红旗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2-3个司法所能争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红旗司法所”。加强司法所文化建设,提升政治站位,将司法所打造成为面向社会进行司法行政工作宣传阵地。
--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建立并完善基础网络及网络防控体系,加快推进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基础网络全覆盖,参照国家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标准,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及社矫等机构指挥中心安防监管建设,构建防范为主、平战结合、反映迅速、指挥顺畅的司法行政应急指挥平台。推进司法所信息化建设,积极打造“智慧司法所”,紧跟移动化、可视化、即时化的信息化发展趋势,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服务的需求,建设“移动司法所”。坚持“以用促建,边建边用”,加强信息化应用机制建设,从应用规范、监督检查、奖惩考核等方面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应用和实战培训,不断增强干警学用信息化的自觉性。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组织保障,积极争取并落实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加大政府购买运维服务力度,结合自身技术力量,建立健全维护、改进和完善信息系统功能的常态化机制。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既懂信息技术、又懂司法行政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五、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工作,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司法行政各种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努力营造清正廉洁、为民服务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司法为民理念
高度重视与民生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事项,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为民服务理念,放宽法律援助资格条件,简化法律援助申请手续,优化法律服务流程,提升公证服务质量水平,加强特定人群监管,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大经费保障投入
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财政投入体制,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在经费、装备等方面加大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投入力度,建立经费动态增长机制,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规范经费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完善监督机制,预防和查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确保经费安全。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铸就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大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公正文明执法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社会沟通能力;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治理,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加强职业保障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履职保护机制,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努力为干警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
(五)加强规划评价考核。
建立规划评价考核机制,分年度按节点考核规划推进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建立规划评价考核结果和预算安排的反馈机制,将规划评价考核纳入部门工作目标考核范畴,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逐步探索绩效问责机制,保障规划贯彻落实。
东西湖区司法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