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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以及2021年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20-12-08 09:25 来源: 区司法局    作者:    访问: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一、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勇担当敢作为”的作风,在力保各项抗疫任务有序推进的同时,确保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区社矫局被评为2019年度全市机关中层处(科)室类“十优满意单位”;走马岭司法所负责人代昊昕被司法部授予“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个人,政治处副主任刘芬、金银湖司法所负责人潘登、社工熊姿3名同志被省司法厅作为第三批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区社矫局副局长刘玲、吴家山司法所苏林清2名同志入选“东西湖楷模”候选人。多项司法行政工作被武汉司法等微信公众号采用,疫情防控期间战疫一线20余篇系列报道,分别被人民日报、长江日报等媒体选用,区法援中心为新冠康复患者复工受阻提供法律服务等事迹被武汉广播电视台宣传报道,法治宣传信息《东西湖:多项并举,打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战》,先后被湖北普法、武汉普法微信公众号推介。

(一)克服困难勇挑重担,服务全区防疫大局。一是认真履行下沉任务。按照区委区政府党员下沉社区统一部署,组建下沉工作突击队,局主要领导带队第一时间到社区对接,疫情期间累计派驻40名干部职工下沉2个社区的7个卡点及1个医院分流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高质量完成“四类人员”信息摸排、群众生活物资服务保障等社区任务。二是积极参加方舱建设。接到配合武汉客厅方舱医院建设任务后,立即组织人员连夜奋战,指导运输物资车辆有序停放,协助有关单位布置床铺1200余张,为武汉客厅方舱医院迅速建成赢得了宝贵时间。按区防疫指挥部工作安排,6个小时内完成警校隔离点350张折叠床协调转运工作,确保隔离点建设如期完成。三是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按照区领导指示要求,我局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实际困难,组建由局长曹斌牵头的全区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为复工企业提供服务,实地走访街道园区18家,解决实际问题近80余件,督查督导企业复工233家,为加强企业防疫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四是对接监管场所防控。落实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与柏泉戒毒所及武汉女子监狱东西湖隔离点建立联络机制,安排专人主动对接,每日收集疫情防控日报表,为其协调解决了大批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

(二)紧抓政治思想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基础。 一是持续强化党建引领。落实局党组“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精心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积极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实施细则的全面贯彻落实,通过召开动员会、制发工作方案、健全相关制度等掀起学习贯彻热潮。二是扎实开展政治巡察整改。针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18个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把巡察工作同“三大攻坚战”、司法行政发展、主题教育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46项并形成制度汇编,问题整改完成率100%,得到巡察组充分肯定。三是从严加强廉政建设。深入抓好党风廉政思想教育,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好重大节日节前提醒。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扎实开展“双评议”工作,及时召开推进会,发布数据信息,确保工作及时有效开展。四是切实激发队伍活力。积极推进解决基层司法所定编问题,核定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26名,设科级领导职数13名,为开展科级选拔任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认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组织程序和原则,及时任免6名机关内设科室和1名直属机构负责人职务,完成14名科级领导岗位的选拔任用和10名干部职级晋升工作,极大地调动了干部工作积极性。

(三)加强法治顶层设计,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稳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在全市率先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制发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完善依法治区机构设置和工作制度;印发《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及《重点内容责任分解表》,细化53个“责任项目”,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督促依法治区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制定工作要点、抓细各环节工作,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督促整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司法行政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等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印发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实施意见,对依法防控工作全面部署、压实责任,并及时督办反馈。扎实推进“疫情防控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实现“线上线下”齐发力,在区普法宣传平台推出疫情防控专题法治宣传和复工复产政策宣传120余期。三是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考核验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发《关于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督促各普法责任单位完成自查自评。整理区级台账、拍摄“七五”普法宣传视频,集中展示“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及成果。四是持续开展主题宣传。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民法典等主题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开展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109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普法宣传入户3853次,设点426个,发放宣传品7.2万余份;组织民法典各类宣讲77场,其他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77场。创新普法形式,与区委宣传部联合精心录制推出“临空港大讲堂·云宣讲”民法典系列节目,通过今日头条、抖音、东西湖区普法微信公众号、武汉普法网发布信息200余篇。
    (四) 统筹推进依法行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是积极服务经济建设。组织政府法律顾问为65件区级文件、合同和区领导交办疑难复杂问题及时提供有效法律意见,协调区政办完成本年度全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及公示工作,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各产业建设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清理以区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146份,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二是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9件,及时推进,并办结整理归档;制发《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1份,对未按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政府部门督促其限期整改;积极谋划并推进区级行政复议接待中心建设,预计今年内建成使用;办理以区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累计52件,积极做好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协调各单位、街道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29件。三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工作。成立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韩忠翔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起草印发《东西湖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检查工作方案》,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发《东西湖区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武汉市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云平台的实施方案》,办理市司法局转办函2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积极协调区委区政府交办或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发生的涉及执法权限争议和执法权授权、委托等事项,突出解决交叉执法或执法真空等问题;办理完成3批共361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换补证工作,确保执法人员水平和资质,提高执法质量;制发《东西湖区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武汉市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云平台的实施方案》,推进执法云平台的录入工作,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补录;积极参与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草拟《东西湖区街道与区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协商机制实施办法(暂行)》和《东西湖区街道统一指挥管理调度辖区内综合执法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并持续进行修订;起草《东西湖区政府法治工作规则》,全面规范区直部门、街道的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监督与指导、诉讼及仲裁案件管理和合同管理等一系列法治工作;草拟《东西湖区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区政府、区直各部门、街道法律顾问的聘用、职责、权利义务、管理保障以及考核等进行明确,以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复议、诉讼案件的整体应对水平。

(五)强化专项法律服务,满足防控法律需求。 一是优化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实行“三优”服务;全面落实窗口首问负责制等服务承诺,逐步推行法律援助经济状况困难承诺制,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加强法援案件评查,以差别化补贴发放为抓手,提高办案质量。二是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依托武汉市公共法律服务“战疫”等平台,充分利用我区148专线,优先采用线上、预约等方式办理法律服务事项,截至9月底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1件、各类法律援助事务1962件,为企业复工复产、完善疫情应急处理机制提供了专业法律服务。三是提升精准服务质效。充分调动辖区71名社区(大队)法律顾问组建疫情防控专项法律服务团,加入143个社区(大队)防控工作群,对一线防疫人员以及居民进行法律指导,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截止9月底,提供法律服务691件5265人次,提供咨询服务1891人次,开展法律援助案件8件12人次,提供法律意见书22件17人次,参与调解纠纷146件255人,为社区大队法制讲座27场次1236人次;组建11人的司法顾问专班,做好境外返(来)汉人员疫情防控法律事务和政策解读工作;派出巾帼志愿服务队前往复工复产企业现场招聘会活动现场,提供针对性的政策法规解读,各项工作均受到好评。四是加大公证服务保障力度。建立不可抗力事实公证办理便捷通道,对《武汉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有关条款进行解读,全力支持中小企业经营发展;办理新冠肺炎逝者遗产继承公证10件,减免公证费用12374元。五是打造法律服务品牌。在柏泉街英赫当代城MOMA工程项目部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暨“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专项行动;派出巾帼志愿服务律师团,为东西湖区求职者和来访群众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组织工作人员和党员律师,深入走访东山街东风大队的7户贫困家庭,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进村入户宣传和扶贫慰问;正式挂牌成立国家网安基地党员职工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园区企业做好法律解答、帮困等服务工作。

(六)加大涉疫纠纷排查,防范化解稳定风险。一是积极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坚决贯彻落实《武汉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和《东西湖区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制发《区司法局关于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动态排查相结合,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认真分类梳理,及时建立台账。发挥社区网格员、民警、居民(村民)小组长、治安中心户(楼)长、社区律师作用,实现排查工作进网格、进社会管理最前端。二是扎实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集中化解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排查走访和帮扶教育,对全区重点刑释人员采取一对一管理,及时开展政策宣传、法治教育、困难帮扶、疏导吸附等工作,在特殊节点每日动态掌握重点人员情况,提早发现苗头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年度开展矛盾排查600余次,调解纠纷1108件,成功率100%。着力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坚持矛盾不上交不激化,今年以来共化解非正常死亡纠纷27起,调解重大矛盾纠纷19件,未发生矛盾激化影响稳定和个人极端事件。分管领导带队参加全市社会矛盾纠纷集中化解专项行动青山专场、武昌专场、黄陂专场和新洲专场,并在新洲专场交流发言。

(七)抓好特殊人群防控,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一是及时部署落实特殊人群疫情防控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市、区各类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及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要求;制发《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疫情防控的通知》、《东西湖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防控工作方案》等文件,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运用多种方式加强社矫监管。通过市社矫综合管理平台、手机、手环、“在矫通”APP、志愿者和矫正小组等多种渠道和手段,指派专人巡查,实时掌握社矫对象动向及健康状况,412名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漏管情况;对全区两类人员中的57名重点人成立包保专班,开展政策宣传教育、困难帮扶等工作,及时处置苗头隐患。三是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和疫后刑满释放人员衔接排查工作。疫情期间对1006名在册刑释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对其中42人按照省防指“必接必送”的要求进行衔接安置,并对封城以来的刑释人员通过逐一比对筛查的方式进行健康排查;加强与监狱等部门对接,健全无缝衔接的安置帮教工作体系,落实“日查日报”制度。截至9月底,在册刑释解矫人员1027人,其中重点人员31人,帮教率100%,回归人员建档率100%。四是加强心理疏导和正向引导。通过警示教育平台加强法律常识和疫情相关情况教育,发放《给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封信》,积极联系华夏心灵教育公司免费提供心理课程等服务,开展智慧社矫心理课堂5期、“周四有约”云课堂线上教育16课,效果明显。五是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帮扶教育。对全区重点刑释人员采取一对一管理,开展政策宣传、法治教育、困难帮扶、疏导吸附等工作,通过走访、电话访谈等方式,动态掌握刑满释放人员情况,建立以司法所、社区(大队)、亲属组成的帮教小组。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活动期间,实行值班和零报告制度,各级安置帮教负责人24小时待岗,严密防范,确保不出现刑释解矫人员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或舆论炒作事件。

二、2021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统筹作用。建立上下左右、贯通一体的依法治区领导机制,督促指导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各协调小组落实主体责任,尽快制定2021年工作要点及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好各相关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和完善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标准,督办各单位有序推进《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及重点内容责任分解表、《2021年全区守法普法工作要点》,抓紧抓实抓细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任务。

(二)进一步推进规范行政执法。持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行政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协调督促提高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建立我区重大诉讼、仲裁案件综合上报研判机制并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机制,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东西湖区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细则》制发规范性文件,确保作为执法依据的公文制定程序合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全面梳理区内行政执法争议事项,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建设规范标准的行政复议接待中心,提高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认真组织执法资格考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充实我区执法力量。

(三)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做好 “八五”普法的调研、规划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对“谁执法谁普法”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形成示范效应。抓好重点人员学法用法,加大以案释法案例征集力度和推广宣传。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

(四)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组织辖区律师进民企开展法律体检助力复工复产公益服务活动,为民营企业疫后重振保驾护航。深化“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品牌创建活动,开展针对特殊群体、特殊时间节点的专项法律援助服务活动,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影响力。借鉴吸纳好的经验做法,主动将法律服务送向社区、学校和企业,向社会展示我区公共法律服务的良好形象和工作经验。创新优化公证服务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开通线上自助办证平台。

(五)进一步营造稳定发展环境。全面加强调委会建设,不断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比例。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集中化解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的各类苗头隐患。继续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有关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安置帮教工作体制机制,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完善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请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推进“智慧社矫”建设,加大与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的工作协作和数据共享。组织《社区矫正法》专题培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热潮。

(六)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持续贯彻落实“首题必政治”常态化学习制度,继续做好政治巡察回访督查工作,把讲政治、抓党建贯穿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带动全局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引领形成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强大合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继续加强“双评议”工作,力争再创佳绩再评“十优”。扎实开展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级并行等工作,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思想和业务素质培训,在全局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七)进一步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合理调配使用司法所干部队伍,提高司法所管理水平,强化司法所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各司法所工作开展质效。强化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对标上级要求,突出规范化建设,组建工作专班,研究制定规划,争取各级支持,拟推进4个红旗司法所建设,为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改善办公环境。我局和区委政法委办公大楼建于1997年10月,使用20余年未进行维修,整体电器线路老化严重,多处出现破损、脱落、开裂、变形等问题,亟待整修维护;大楼共有6层,人员上下和物品搬运都极为不便,需要区委区政府给予支持,对大楼进行整体维修维护,并加装电梯。

(二)加强红旗司法所建设。按照《武汉市人民调解工作和司法所工作三年行动方案》(武司[2019]3号)的要求,截止2021年,全市近100个所要达到省级红旗司法所建设标准,但目前我区仅有2个司法所达到建设标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司法局计划明年推进4个红旗司法局建设,每个司法所建设预算为40万,需要区委区政府给予支持。

(三)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一是专业调解委员会覆盖率低。按照区委政法委下发的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办法要求,要“大力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构建遍布城乡、覆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但目前我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仅有4个(在东西湖区交通大队建立的道路交通调解委员会、在房管局建立的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在民政局建立的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与卫生局联合建立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没有达到全覆盖的要求,需要区委政法委推动全区各重点行业调委会尽快建立。二是职责职能不明晰。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应该行业建、行业管、行业用,但目前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都是司法局在建、司法局在管、各行业在用,需要区委政法委进一步理清体制机制、明确职责要求。

东西湖区司法局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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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以及2021年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20-12-08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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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勇担当敢作为”的作风,在力保各项抗疫任务有序推进的同时,确保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区社矫局被评为2019年度全市机关中层处(科)室类“十优满意单位”;走马岭司法所负责人代昊昕被司法部授予“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个人,政治处副主任刘芬、金银湖司法所负责人潘登、社工熊姿3名同志被省司法厅作为第三批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区社矫局副局长刘玲、吴家山司法所苏林清2名同志入选“东西湖楷模”候选人。多项司法行政工作被武汉司法等微信公众号采用,疫情防控期间战疫一线20余篇系列报道,分别被人民日报、长江日报等媒体选用,区法援中心为新冠康复患者复工受阻提供法律服务等事迹被武汉广播电视台宣传报道,法治宣传信息《东西湖:多项并举,打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战》,先后被湖北普法、武汉普法微信公众号推介。

(一)克服困难勇挑重担,服务全区防疫大局。一是认真履行下沉任务。按照区委区政府党员下沉社区统一部署,组建下沉工作突击队,局主要领导带队第一时间到社区对接,疫情期间累计派驻40名干部职工下沉2个社区的7个卡点及1个医院分流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高质量完成“四类人员”信息摸排、群众生活物资服务保障等社区任务。二是积极参加方舱建设。接到配合武汉客厅方舱医院建设任务后,立即组织人员连夜奋战,指导运输物资车辆有序停放,协助有关单位布置床铺1200余张,为武汉客厅方舱医院迅速建成赢得了宝贵时间。按区防疫指挥部工作安排,6个小时内完成警校隔离点350张折叠床协调转运工作,确保隔离点建设如期完成。三是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按照区领导指示要求,我局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实际困难,组建由局长曹斌牵头的全区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为复工企业提供服务,实地走访街道园区18家,解决实际问题近80余件,督查督导企业复工233家,为加强企业防疫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四是对接监管场所防控。落实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与柏泉戒毒所及武汉女子监狱东西湖隔离点建立联络机制,安排专人主动对接,每日收集疫情防控日报表,为其协调解决了大批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

(二)紧抓政治思想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基础。 一是持续强化党建引领。落实局党组“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精心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积极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实施细则的全面贯彻落实,通过召开动员会、制发工作方案、健全相关制度等掀起学习贯彻热潮。二是扎实开展政治巡察整改。针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18个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把巡察工作同“三大攻坚战”、司法行政发展、主题教育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46项并形成制度汇编,问题整改完成率100%,得到巡察组充分肯定。三是从严加强廉政建设。深入抓好党风廉政思想教育,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好重大节日节前提醒。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扎实开展“双评议”工作,及时召开推进会,发布数据信息,确保工作及时有效开展。四是切实激发队伍活力。积极推进解决基层司法所定编问题,核定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26名,设科级领导职数13名,为开展科级选拔任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认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组织程序和原则,及时任免6名机关内设科室和1名直属机构负责人职务,完成14名科级领导岗位的选拔任用和10名干部职级晋升工作,极大地调动了干部工作积极性。

(三)加强法治顶层设计,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稳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在全市率先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制发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完善依法治区机构设置和工作制度;印发《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及《重点内容责任分解表》,细化53个“责任项目”,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督促依法治区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制定工作要点、抓细各环节工作,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督促整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司法行政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等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印发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实施意见,对依法防控工作全面部署、压实责任,并及时督办反馈。扎实推进“疫情防控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实现“线上线下”齐发力,在区普法宣传平台推出疫情防控专题法治宣传和复工复产政策宣传120余期。三是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考核验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发《关于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督促各普法责任单位完成自查自评。整理区级台账、拍摄“七五”普法宣传视频,集中展示“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及成果。四是持续开展主题宣传。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民法典等主题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开展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109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普法宣传入户3853次,设点426个,发放宣传品7.2万余份;组织民法典各类宣讲77场,其他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77场。创新普法形式,与区委宣传部联合精心录制推出“临空港大讲堂·云宣讲”民法典系列节目,通过今日头条、抖音、东西湖区普法微信公众号、武汉普法网发布信息200余篇。
    (四) 统筹推进依法行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是积极服务经济建设。组织政府法律顾问为65件区级文件、合同和区领导交办疑难复杂问题及时提供有效法律意见,协调区政办完成本年度全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及公示工作,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各产业建设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清理以区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146份,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二是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9件,及时推进,并办结整理归档;制发《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1份,对未按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政府部门督促其限期整改;积极谋划并推进区级行政复议接待中心建设,预计今年内建成使用;办理以区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累计52件,积极做好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协调各单位、街道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29件。三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工作。成立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韩忠翔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起草印发《东西湖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检查工作方案》,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发《东西湖区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武汉市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云平台的实施方案》,办理市司法局转办函2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积极协调区委区政府交办或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发生的涉及执法权限争议和执法权授权、委托等事项,突出解决交叉执法或执法真空等问题;办理完成3批共361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换补证工作,确保执法人员水平和资质,提高执法质量;制发《东西湖区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武汉市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云平台的实施方案》,推进执法云平台的录入工作,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补录;积极参与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草拟《东西湖区街道与区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协商机制实施办法(暂行)》和《东西湖区街道统一指挥管理调度辖区内综合执法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并持续进行修订;起草《东西湖区政府法治工作规则》,全面规范区直部门、街道的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监督与指导、诉讼及仲裁案件管理和合同管理等一系列法治工作;草拟《东西湖区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区政府、区直各部门、街道法律顾问的聘用、职责、权利义务、管理保障以及考核等进行明确,以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复议、诉讼案件的整体应对水平。

(五)强化专项法律服务,满足防控法律需求。 一是优化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实行“三优”服务;全面落实窗口首问负责制等服务承诺,逐步推行法律援助经济状况困难承诺制,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加强法援案件评查,以差别化补贴发放为抓手,提高办案质量。二是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依托武汉市公共法律服务“战疫”等平台,充分利用我区148专线,优先采用线上、预约等方式办理法律服务事项,截至9月底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1件、各类法律援助事务1962件,为企业复工复产、完善疫情应急处理机制提供了专业法律服务。三是提升精准服务质效。充分调动辖区71名社区(大队)法律顾问组建疫情防控专项法律服务团,加入143个社区(大队)防控工作群,对一线防疫人员以及居民进行法律指导,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截止9月底,提供法律服务691件5265人次,提供咨询服务1891人次,开展法律援助案件8件12人次,提供法律意见书22件17人次,参与调解纠纷146件255人,为社区大队法制讲座27场次1236人次;组建11人的司法顾问专班,做好境外返(来)汉人员疫情防控法律事务和政策解读工作;派出巾帼志愿服务队前往复工复产企业现场招聘会活动现场,提供针对性的政策法规解读,各项工作均受到好评。四是加大公证服务保障力度。建立不可抗力事实公证办理便捷通道,对《武汉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有关条款进行解读,全力支持中小企业经营发展;办理新冠肺炎逝者遗产继承公证10件,减免公证费用12374元。五是打造法律服务品牌。在柏泉街英赫当代城MOMA工程项目部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暨“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专项行动;派出巾帼志愿服务律师团,为东西湖区求职者和来访群众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组织工作人员和党员律师,深入走访东山街东风大队的7户贫困家庭,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进村入户宣传和扶贫慰问;正式挂牌成立国家网安基地党员职工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园区企业做好法律解答、帮困等服务工作。

(六)加大涉疫纠纷排查,防范化解稳定风险。一是积极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坚决贯彻落实《武汉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和《东西湖区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制发《区司法局关于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动态排查相结合,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认真分类梳理,及时建立台账。发挥社区网格员、民警、居民(村民)小组长、治安中心户(楼)长、社区律师作用,实现排查工作进网格、进社会管理最前端。二是扎实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集中化解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排查走访和帮扶教育,对全区重点刑释人员采取一对一管理,及时开展政策宣传、法治教育、困难帮扶、疏导吸附等工作,在特殊节点每日动态掌握重点人员情况,提早发现苗头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年度开展矛盾排查600余次,调解纠纷1108件,成功率100%。着力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坚持矛盾不上交不激化,今年以来共化解非正常死亡纠纷27起,调解重大矛盾纠纷19件,未发生矛盾激化影响稳定和个人极端事件。分管领导带队参加全市社会矛盾纠纷集中化解专项行动青山专场、武昌专场、黄陂专场和新洲专场,并在新洲专场交流发言。

(七)抓好特殊人群防控,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一是及时部署落实特殊人群疫情防控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市、区各类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及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要求;制发《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疫情防控的通知》、《东西湖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防控工作方案》等文件,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运用多种方式加强社矫监管。通过市社矫综合管理平台、手机、手环、“在矫通”APP、志愿者和矫正小组等多种渠道和手段,指派专人巡查,实时掌握社矫对象动向及健康状况,412名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漏管情况;对全区两类人员中的57名重点人成立包保专班,开展政策宣传教育、困难帮扶等工作,及时处置苗头隐患。三是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和疫后刑满释放人员衔接排查工作。疫情期间对1006名在册刑释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对其中42人按照省防指“必接必送”的要求进行衔接安置,并对封城以来的刑释人员通过逐一比对筛查的方式进行健康排查;加强与监狱等部门对接,健全无缝衔接的安置帮教工作体系,落实“日查日报”制度。截至9月底,在册刑释解矫人员1027人,其中重点人员31人,帮教率100%,回归人员建档率100%。四是加强心理疏导和正向引导。通过警示教育平台加强法律常识和疫情相关情况教育,发放《给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封信》,积极联系华夏心灵教育公司免费提供心理课程等服务,开展智慧社矫心理课堂5期、“周四有约”云课堂线上教育16课,效果明显。五是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帮扶教育。对全区重点刑释人员采取一对一管理,开展政策宣传、法治教育、困难帮扶、疏导吸附等工作,通过走访、电话访谈等方式,动态掌握刑满释放人员情况,建立以司法所、社区(大队)、亲属组成的帮教小组。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活动期间,实行值班和零报告制度,各级安置帮教负责人24小时待岗,严密防范,确保不出现刑释解矫人员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或舆论炒作事件。

二、2021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统筹作用。建立上下左右、贯通一体的依法治区领导机制,督促指导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各协调小组落实主体责任,尽快制定2021年工作要点及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好各相关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和完善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标准,督办各单位有序推进《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及重点内容责任分解表、《2021年全区守法普法工作要点》,抓紧抓实抓细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任务。

(二)进一步推进规范行政执法。持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行政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协调督促提高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建立我区重大诉讼、仲裁案件综合上报研判机制并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机制,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东西湖区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细则》制发规范性文件,确保作为执法依据的公文制定程序合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全面梳理区内行政执法争议事项,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建设规范标准的行政复议接待中心,提高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认真组织执法资格考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充实我区执法力量。

(三)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做好 “八五”普法的调研、规划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对“谁执法谁普法”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形成示范效应。抓好重点人员学法用法,加大以案释法案例征集力度和推广宣传。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

(四)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组织辖区律师进民企开展法律体检助力复工复产公益服务活动,为民营企业疫后重振保驾护航。深化“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品牌创建活动,开展针对特殊群体、特殊时间节点的专项法律援助服务活动,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影响力。借鉴吸纳好的经验做法,主动将法律服务送向社区、学校和企业,向社会展示我区公共法律服务的良好形象和工作经验。创新优化公证服务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开通线上自助办证平台。

(五)进一步营造稳定发展环境。全面加强调委会建设,不断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比例。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集中化解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的各类苗头隐患。继续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有关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安置帮教工作体制机制,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完善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请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推进“智慧社矫”建设,加大与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的工作协作和数据共享。组织《社区矫正法》专题培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热潮。

(六)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持续贯彻落实“首题必政治”常态化学习制度,继续做好政治巡察回访督查工作,把讲政治、抓党建贯穿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带动全局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引领形成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强大合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继续加强“双评议”工作,力争再创佳绩再评“十优”。扎实开展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级并行等工作,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思想和业务素质培训,在全局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七)进一步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合理调配使用司法所干部队伍,提高司法所管理水平,强化司法所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各司法所工作开展质效。强化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对标上级要求,突出规范化建设,组建工作专班,研究制定规划,争取各级支持,拟推进4个红旗司法所建设,为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改善办公环境。我局和区委政法委办公大楼建于1997年10月,使用20余年未进行维修,整体电器线路老化严重,多处出现破损、脱落、开裂、变形等问题,亟待整修维护;大楼共有6层,人员上下和物品搬运都极为不便,需要区委区政府给予支持,对大楼进行整体维修维护,并加装电梯。

(二)加强红旗司法所建设。按照《武汉市人民调解工作和司法所工作三年行动方案》(武司[2019]3号)的要求,截止2021年,全市近100个所要达到省级红旗司法所建设标准,但目前我区仅有2个司法所达到建设标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司法局计划明年推进4个红旗司法局建设,每个司法所建设预算为40万,需要区委区政府给予支持。

(三)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一是专业调解委员会覆盖率低。按照区委政法委下发的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办法要求,要“大力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构建遍布城乡、覆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但目前我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仅有4个(在东西湖区交通大队建立的道路交通调解委员会、在房管局建立的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在民政局建立的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与卫生局联合建立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没有达到全覆盖的要求,需要区委政法委推动全区各重点行业调委会尽快建立。二是职责职能不明晰。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应该行业建、行业管、行业用,但目前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都是司法局在建、司法局在管、各行业在用,需要区委政法委进一步理清体制机制、明确职责要求。

东西湖区司法局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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