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根据《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文件精神,同意撤销1家诊所备案的申请并公示如下,公示期限为2025年10月22日-10月2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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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诊所名称 |
设置人 |
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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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
地址 |
撤销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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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武汉东西湖臻诺医疗美容诊所 |
韩建 |
营利性 |
武汉市东西湖区环湖路经北、南京二十一世纪以西中部慧谷一期B区26、27号栋/单元1-2层商30号 |
自愿撤销 |
| 2 |
武汉市东西湖袁明阶中医科诊所 |
袁明阶 |
营利性 |
武汉市东西湖区长青苑小区B栋1单元101室 |
自愿撤销 |
公示单位:武汉市东西湖区卫生健康局
电 话:027-83897229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临空港大道165号
邮政编码:43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