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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22 10:36 来源: 无    作者:    访问: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各街、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产业园区(管理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值守工作,确保生产生活安全,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各街、办事处,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立即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效果。

  二、严格值班制度。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安排在编在册人员全天24小时值班,临时人员、保安、门卫一律不得安排政务值班;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调度、处置工作。各单位值班安排表要按规定在9月25日下班前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传真电话:83893744)。

  三、保持通信畅通。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和单位要对应急值守的通信和办公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必须确保整个节日值班期间通信联络畅通和办公设备工作状态良好。

  四、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遇有突发应急事项,要立即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告,坚持“信息先行、快速反映”的应急工作原则,及时、准确报告事件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加强值班检查督促。中秋、国庆节日值班期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对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和单位值班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不按照规定坚守值班岗位,或因主观原因造成信息报告延误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各单位也要对本单位的应急值守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立即整改。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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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22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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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产业园区(管理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值守工作,确保生产生活安全,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各街、办事处,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立即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效果。

  二、严格值班制度。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安排在编在册人员全天24小时值班,临时人员、保安、门卫一律不得安排政务值班;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调度、处置工作。各单位值班安排表要按规定在9月25日下班前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传真电话:83893744)。

  三、保持通信畅通。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和单位要对应急值守的通信和办公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必须确保整个节日值班期间通信联络畅通和办公设备工作状态良好。

  四、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遇有突发应急事项,要立即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告,坚持“信息先行、快速反映”的应急工作原则,及时、准确报告事件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加强值班检查督促。中秋、国庆节日值班期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对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和单位值班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不按照规定坚守值班岗位,或因主观原因造成信息报告延误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各单位也要对本单位的应急值守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立即整改。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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