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安委会,市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一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办法为主线,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工作为抓手,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总体平稳态势。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一季度,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89起,死亡46人,伤74人,同比分别下降42.9%、36.1%和36.8%;直接经济损失1114.28万元,同比上升26.3%。
一是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大幅下降,未发生一次死亡3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民爆物品、油气管道、地方水上交通等高危行业和领域没有发生亡人事故。
三是元旦、春节、两会等重要时期没有发生有影响的安全事故。
四是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市死亡总数的六成以上。建筑施工领域事故多发,特别是进入3月份,连续发生5起事故,死亡5人。
二、各区事故情况
(一)工矿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的有:新洲区、东西湖区、江岸区、黄陂区、东湖高新区、洪山区;同比持平的有:江夏区、青山区;未发生工矿事故的有: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蔡甸区、武汉开发区(汉南区)、东湖风景区。
(二)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的有:洪山区、新洲区、东湖风景区;同比持平的有:江汉区;同比下降的有:江岸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江夏区、武汉开发区(汉南区)、东湖高新区;未发生死亡事故的有:硚口区、蔡甸区。
三、各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一)工矿事故发生16起,直接经济损失1088万元,同比分别上升14.3%和29.2%;死亡18人,伤4人,同比分别增加4人和3人。
1.从事发区域看,新洲区、东西湖区、江岸区、江夏区工矿事故多发。其中,新洲区死亡3人,东西湖区、江岸区和江夏区分别死亡2人,上述4个地区死亡人数占工矿事故总数的50%。另外,黄陂区、东湖高新区、洪山区、青山区分别死亡1人,中央、省在汉,市属大企业死亡5人。
2.从事故类型看,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三种类型事故多发。其中,高处坠落事故死亡5人,机械伤害事故、物体打击事故分别死亡4人,上述3种类型事故死亡人数占工矿事故总数的72.2%。另外,坍塌事故死亡3人,触电事故、车辆伤害事故分别死亡1人。
3.从事发时间看,3月份事故多发,发生工亡事故12起,死亡13人,分别占工矿事故总数的75%和72.2%。另外,1月份发生3起,死亡4人;2月份发生1起,死亡1人。
4.从事发原因看,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安全设施缺少或有缺陷、教育培训不够、缺乏安全操作知识是事故多发原因。
(二)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73起,死亡28人,受伤70人,直接经济损失26.28万元,同比分别下降48.6%、51.7%、39.7%和30.8%。
1.从事发区域看,死亡事故高发的前三个区为新洲区、东西湖区、洪山区,分别死亡8人、4人和4人。上述3个地区死亡人数占总数的57.1%。
2.从事发路段看,死亡事故高发的前十个道路依次是新洲区阳逻平江大道、三环线江岸段、东西湖区惠安大道、蔡甸区天鹅湖路、318国道黄陂段、洪山区白沙洲大道、东西湖区金山大道、东西湖区新城十三路、江夏区金龙大街、新洲区刘大线,发生死亡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42.9%。
3.从事发时段看,事故多发时段为上午(6-8时)和晚上(20-22时)。其中,上午(6-8时)共发生12起,死亡6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16.4%和21.4%;晚上(20-22时)共发生12起,死亡5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16.4%和17.9%。
4.从事发车辆看,涉及重型自卸式货车、重型普通货车、小型轿车的事故较为突出。其中,涉及重型自卸货车的事故共发生26起,死亡12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35.6%和42.9%;涉及重型普通货车的事故15起,死亡7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20.5%和25%;涉及小型轿车的事故14起,死亡3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19.2%和10.7%。
(三)地方监管的水上交通未发生亡人事故。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季度,虽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潜在的风险问题不容忽视。特别是进入三月份,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状况,特别是安全投入、教育培训、现场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二季度生产经营活动更加繁忙,同时将进入汛期,恶劣气象条件将给安全生产带来更大压力。下一步,各区、各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清形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要认真总结分析前阶段安全形势和事故情况,找准薄弱环节和问题,精准发力,完善措施,进一步加强事故防控工作。二是要认真对照今年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强化事故指标控制,层层传导压力,加强目标管理和督办,严格工作考核,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三是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迅速组织抓好落实,切实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重点突出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贸、道路和水上交通、建设施工、有限空间、特种设备、旅游、油气管道、人员密集场所等11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始终保持执法监督高压态势,强化督查问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四是强化应急值守和事故查处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处置和报送突发事件及信息,坚决杜绝事故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的现象。要进一步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加大事故查处力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武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