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科学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压紧压实食品安全责任
(一)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因地制宜、结果导向、放管结合、减负增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一年打基础、两年全覆盖、三年见成效”的总要求,优化任务清单和包保流程,加强宣传培训和队伍建设,持续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包保全覆盖、督导食品企业全覆盖。
(二)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有效运用“鄂食安”智慧监管系统,线上线下相结合实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日常检查覆盖率、问题跟踪整改率100%。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业培训。加强各部门沟通协作,完善信息通报、会商交流、联合办案等机制,发挥“三书一函”(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制度机制作用,形成监管合力。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增强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合法合规生产经营,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及年度自查机制,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强化食品全环节安全监管
(四)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聚焦乳制品、卤制品、粉面制品等重点行业,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提升行动。针对食品添加剂、肉类产品和食用植物油等重点品种靶向性开展专项治理。推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规范管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作坊监管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加强对企业出厂检验和留样制度的检查,对重点企业开展培训帮扶和指导。
(五)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指导食品销售单位做好保健食品、散装食品和临期食品等重点品种食品规范管理,开展特殊食品销售专区专柜治理。摸清辖区大中型第三方食品仓储企业信息,建立监管档案,加强日常检查。全面规范鲜切水果经营行为。通过全覆盖巡查检查、高频次靶向抽检、签订安全承诺协议等措施,对市场销售的黄鳝、泥鳅、牛蛙等高风险水产品加严监管。组织开展春秋开学季校园周边、学生奶产品、农村食品、校园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等专项检查,推进“特供酒”清源打链行动常态化。持续推进小型食品店规范化建设。
(六)加强食品餐饮环节监管。常态化重点检查“三防”设施、冷藏冷冻设施、索证索票、食材贮存、操作间卫生管理等问题。持续抓好制止餐饮浪费监管。加强连锁餐饮企业所属经营门店(包括盟店)的监督管理和人员培训考核,引导连锁餐饮单位主动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食材采购贮存等基本信息。抓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操作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宣贯,强化“乡厨”团队规范管理,推进农村集体聚餐智慧管理。配合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禁食野生动物”等综合治理。
三、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七)紧盯“一老一小”重点人群风险管控。督促老年助餐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将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以及养老行业相关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推动建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巩固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常态化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AI识别”全面对接应用。
(八)突出新业态新模式风险管控。加强直播带货、生鲜电商、跨境电商等食品销售新模式的安全监管,压实网络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无堂食”外卖和外卖平台上排名靠前的网络餐饮店为重点,全面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者食品经营行为,鼓励线上餐饮商户使用“食安封签”,实施“网络餐饮”线下监管线上惩戒。在“鄂食安”平台动态标注“红黑榜”“无堂食外卖”主体名单,推广“放心餐饮社会监督码”,继续拓展“放心餐饮”智慧街区建设。
(九)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全年安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3800批次。加强重点环节及节令食品监督抽检,对重点消费场所、节日热销食品开展抽检。继续深化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快检,落实快检车使用要求,推动快检工作提质增效,强化抽检不合格企业“回头看”。
四、开展重点领域专项行动
(十)开展食品添加剂全环节整治行动。以严查“两超一非”违法行为为重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食品添加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并推行食品添加剂使用“承诺、公示”制度;强化风险管控和违法行为查处,严厉打击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等违法行为。
(十一)开展肉类产品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强化生产流通环节肉类产品的监督检查,全面规范肉类产品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使用肉制品原料、生产肉制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集中交易市场、超市、第三方冷库等做好原料进货把关,严禁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制品原料。针对学校食堂、网络外卖、夜市摊点等重点领域,发现整改一批突出问题,依法查处一批违法案件。
(十二)深化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推动学校食堂实施“微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设“消毒房”“快检室”,打造一批“色标管理统一、卡位管理统一、信息公示统一、标识标牌统一”的标准化样板食堂。全面提升校外供餐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进行全覆盖量化等级评定。有效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对学校食堂开展网上巡查,督促整改风险隐患。建立学校食堂及其大宗食材供应商一体化联合检查工作机制。组织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每学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风险排查。
(十三)加大违法查处力度。聚焦典型食品安全问题,深化“三安”联动机制,持续推进食品安全“铁拳”“昆仑”等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加大联合惩戒力度,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严重失信者名单认定机制。
五、高标准落实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十四)推动完善可视化智慧监管体系。对全区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幸福食堂、民办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部分大中型餐饮单位、第三方肉类冷库、鲜切水果门店以及植物油、乳制品、保健食品、肉制品等重点食品生产主体)实现可视化智慧监管,其中学校食堂、幸福食堂、民办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及部分大中型餐饮单位建成“互联网+明厨亮灶+AI”。“互联网+明厨亮灶”功能全面升级,实现“精准抓拍、触发报警、即时推送、迅速处置”全闭环应用流程。
(十五)推动建成全链条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配合市局完善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平台2.0建设,打通辖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连锁超市、生鲜电商数据传递渠道,实现“一网统管”;推动辖区农贸市场经营户全部落实“一户一码,实现追溯信息“一码通行”。
六、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六)助力实施食品质量品牌提升。推动食品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推进高端食品企业参与长江质量奖、中国质量奖评选,打造食品企业发展标杆。支持食品龙头、标杆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制修订,做好重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传培训。
七、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十七)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五进”“宣传周”科普宣传,用好食安科普基地,提升群众食品安全参与意识。开展“随机查餐厅”,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宣传活动,定期曝光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强化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的沟通合作,发挥食品协会和质量服务站的作用,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十八)加强重大活动保障与应急处置。加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强化遵循“事前计划对标整改”“事中驻点监督快检”“事后评估完善提升”的“三维度”保障模式,确保重大活动食品安全“零事故”,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报送、研判、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妥善处置食品安全舆情。落实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探索各环节建立“吹哨人”制度,不断延伸监督触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