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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发布时间:2024-03-04 15:45 来源: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访问: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2024年,东西湖区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区食品安全工作安排,牢牢把握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基础、补短板、严监管、谋创新,巩固提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做好2024年食品安全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重点工作

(一)系统谋划,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1. 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协调区领导调研食品安全工作,研究审议食品安全重大事项,督促各街道自觉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按照“两个责任”2.0版要求开展包保督导工作,加强包保督导与日常监管衔接,确保督导工作有实效。

2.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结合实际建立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自查”制度与生产经营实际有效融合。

3. 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组织食品安全形势会商,研究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月提示、季通报、年总结”、监督抽查、专题培训、年度考评等,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 

(二)守牢底线,实施全环节严格监管

4. 夯实监管基础。有效利用省智慧市场监管一张网平台,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档案资料,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和风险分级管理模式,指导企业提升主体责任落实质量,实现“监管-反馈-整改”线上闭环管理。持续做好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和预警提示。组织重点类别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监督抽考。

5. 严把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关。按照“一企一档、一品一档、一域一档”要求,完善食品生产档案资料,指导企业及时更新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持续加强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食品安全风险排查管控,严厉打击原料冒充、掺杂使假以及添加剂滥用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开展乳制品(学生奶)、肉制品、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6. 严把流通销售质量安全关。指导食品经营单位规范散装食品、临期食品经营行为以及保健食品销售和会议讲座销售等行为。推进小型规范食品销售者建设。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衔接落实。组织开展食品批发企业及农批市场经营行为规范化治理、农村食品经营风险隐患排查、春秋开学季校园周边食品及学生奶产品专项检查、网络食品经营风险隐患排查、涉粮食品专项检查。推动引导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通过质量管理认证。

7. 狠抓食品餐饮环节强基。督促指导餐饮单位加强环境卫生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升后厨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督促指导集中用餐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老年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加强连锁餐饮企业监督管理。持续开展长江禁捕政策宣传和监督检查。打造小餐饮“清洁厨房”“放心外卖”,“湖北样板厨房”和“营养健康学校”,树立示范标杆。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

(三)筑牢防线,提升食安监管效能

8. 强化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全年安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3800批次,开展食用农产品和应急抽检,提升食用农产品快检质效。适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会商,构建各部门协同、风险互相交流的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对辖区高风险及重点行业类别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风险评估。

9. 加快推进智慧监管。运用食用农产品快检信息系统进行快检数据归集整理、分析研判,推动全链条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市场监管智慧平台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应用,持续推动完善“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平台建设。强化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智慧监管,实施农村集体聚餐智慧化管理。

(四)关注民盼,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提升

10. 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聚焦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有害生物防治等突出环节,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有效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平台加强全过程监管;加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门店和食品摊贩的监管。

11. 开展食品“三小”专项治理行动。督促食品加工小作坊、小副食店、小餐饮等生产经营主体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持“三小”登记备案率、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引导鼓励“三小”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12. 严格违法查处。严厉打击“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两超一非”、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

(五)强化举措,促进食品产业发展

13. 助力实施食品质量品牌提升。推动大型企业建立先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参与标准修订,推动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开展食品生产“千企万坊”帮扶行动。指导商标品牌指导站开展食品品牌价值评估、品牌维权等服务,指导企业参与长江质量奖、中国质量奖评选。

14. 强化信用监管与惩戒。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对企业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将抽检不合格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及时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向社会公示。加大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

(六)凝聚合力,推动食安社会共治

15. 强化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开展食品安全“五进”、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组织高校团队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围绕“两个责任”及食品安全要点开展业务培训。鼓励推动高风险品种食品、重点领域食品生产经营者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督促餐饮单位落实制止餐饮浪费举措,营造“节俭惜福”的消费环境。

16. 迎接国家食安城市复审工作。深化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巩固提升,创建“一区一品”示范项目,开展热干面产业质量提升、高速服务区食品经营门店规范化建设项目,打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行政街区。

17. 加强重大活动保障与应急处置。修订完善《东西湖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重大活动实施“评估-驻点-溯源”全流程监管。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妥善处置食品安全舆情。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扎实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强化组织实施。相关科室要根据市、区两级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本监管计划,对照各自职责,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各市场监管所要及时掌握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动态,对照各项任务制定责任清单,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达成任务目标。要力争监管措施有创新,保障工作效果有突破。

(三)坚持突出重点。要聚焦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学校周边、景区周边等重点地段,“一老一小”重点人群,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开展风险排查,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要充分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加工过程实时可见、全程可溯、智能预警,推动提升大数据时代非现场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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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发布时间:2024-03-04 15:45

来源: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2024年,东西湖区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区食品安全工作安排,牢牢把握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基础、补短板、严监管、谋创新,巩固提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做好2024年食品安全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重点工作

(一)系统谋划,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1. 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协调区领导调研食品安全工作,研究审议食品安全重大事项,督促各街道自觉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按照“两个责任”2.0版要求开展包保督导工作,加强包保督导与日常监管衔接,确保督导工作有实效。

2.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结合实际建立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自查”制度与生产经营实际有效融合。

3. 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组织食品安全形势会商,研究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月提示、季通报、年总结”、监督抽查、专题培训、年度考评等,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 

(二)守牢底线,实施全环节严格监管

4. 夯实监管基础。有效利用省智慧市场监管一张网平台,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档案资料,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和风险分级管理模式,指导企业提升主体责任落实质量,实现“监管-反馈-整改”线上闭环管理。持续做好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和预警提示。组织重点类别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监督抽考。

5. 严把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关。按照“一企一档、一品一档、一域一档”要求,完善食品生产档案资料,指导企业及时更新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持续加强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食品安全风险排查管控,严厉打击原料冒充、掺杂使假以及添加剂滥用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开展乳制品(学生奶)、肉制品、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6. 严把流通销售质量安全关。指导食品经营单位规范散装食品、临期食品经营行为以及保健食品销售和会议讲座销售等行为。推进小型规范食品销售者建设。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衔接落实。组织开展食品批发企业及农批市场经营行为规范化治理、农村食品经营风险隐患排查、春秋开学季校园周边食品及学生奶产品专项检查、网络食品经营风险隐患排查、涉粮食品专项检查。推动引导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通过质量管理认证。

7. 狠抓食品餐饮环节强基。督促指导餐饮单位加强环境卫生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升后厨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督促指导集中用餐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老年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加强连锁餐饮企业监督管理。持续开展长江禁捕政策宣传和监督检查。打造小餐饮“清洁厨房”“放心外卖”,“湖北样板厨房”和“营养健康学校”,树立示范标杆。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

(三)筑牢防线,提升食安监管效能

8. 强化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全年安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3800批次,开展食用农产品和应急抽检,提升食用农产品快检质效。适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会商,构建各部门协同、风险互相交流的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对辖区高风险及重点行业类别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风险评估。

9. 加快推进智慧监管。运用食用农产品快检信息系统进行快检数据归集整理、分析研判,推动全链条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市场监管智慧平台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应用,持续推动完善“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平台建设。强化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智慧监管,实施农村集体聚餐智慧化管理。

(四)关注民盼,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提升

10. 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聚焦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有害生物防治等突出环节,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有效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平台加强全过程监管;加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门店和食品摊贩的监管。

11. 开展食品“三小”专项治理行动。督促食品加工小作坊、小副食店、小餐饮等生产经营主体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持“三小”登记备案率、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引导鼓励“三小”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12. 严格违法查处。严厉打击“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两超一非”、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

(五)强化举措,促进食品产业发展

13. 助力实施食品质量品牌提升。推动大型企业建立先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参与标准修订,推动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开展食品生产“千企万坊”帮扶行动。指导商标品牌指导站开展食品品牌价值评估、品牌维权等服务,指导企业参与长江质量奖、中国质量奖评选。

14. 强化信用监管与惩戒。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对企业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将抽检不合格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及时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向社会公示。加大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

(六)凝聚合力,推动食安社会共治

15. 强化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开展食品安全“五进”、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组织高校团队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围绕“两个责任”及食品安全要点开展业务培训。鼓励推动高风险品种食品、重点领域食品生产经营者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督促餐饮单位落实制止餐饮浪费举措,营造“节俭惜福”的消费环境。

16. 迎接国家食安城市复审工作。深化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巩固提升,创建“一区一品”示范项目,开展热干面产业质量提升、高速服务区食品经营门店规范化建设项目,打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行政街区。

17. 加强重大活动保障与应急处置。修订完善《东西湖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重大活动实施“评估-驻点-溯源”全流程监管。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妥善处置食品安全舆情。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扎实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强化组织实施。相关科室要根据市、区两级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本监管计划,对照各自职责,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各市场监管所要及时掌握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动态,对照各项任务制定责任清单,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达成任务目标。要力争监管措施有创新,保障工作效果有突破。

(三)坚持突出重点。要聚焦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学校周边、景区周边等重点地段,“一老一小”重点人群,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开展风险排查,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要充分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加工过程实时可见、全程可溯、智能预警,推动提升大数据时代非现场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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