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我市着力打造医保经办服务新品牌

发布时间: 2021-12-16 08:41 来源: 长江日报    作者:    访问: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虽然20年来,随着武汉市医疗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工作也日趋成熟,但随着时代发展,我市医保经办也同样面临着一系列挑战。这主要由于几方面变化:

首先,医保制度改革进入“深水区”。医保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逐步显现,包括制度碎片化、待遇不平衡、保障有短板、监管不完善、改革不协同等问题。随着全民医保的实现,医保制度改革的重点已经从过去“从无到有”的问题转为“从有到好”的问题,要让医保制度走向成熟、定型,要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其次,医保部门由过去“医疗保险”到“医疗保障”的职能转变。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实际上却是“医保”的内涵从“保险”到“保障”的全面转变,亦是职能的全面整合与全新定位,既要发挥医疗保障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外部引导作用和“第三方”约束作用,也要体现医疗保障的根本属性和内在规律。

三是武汉市将面临新业态、人口流动和人口老龄化等多重挑战。当前,我市新业态发展如火如荼。新业态从业人员中,相当部分尚未参加职工医保。武汉市水陆空交通网四通八达,人员往来频繁。大量人口流动对医疗保障参保登记、待遇保障、异地就医、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医保基金监管带来了较大困难。

正因为这样的变化,我市医保经办工作也面临着新的考验。日前,《武汉市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正式出台。“十四五”期间,为推动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武汉市医保中心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聚焦“统一、高效、优质、便捷”四个维度,持续提高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水平。推进我市医保高质量发展,做好经办工作是关键。

加强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经办管理制度,加快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医保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改革完善全市医保经办机构体制和机制,加大基层窗口人员配备,不断提升各级医保单位人岗匹配度。依托镇(街)政务服务市医保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市医保中心,大力推进服务下沉,打通最后一公里,补齐基层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能力配置短板,提高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可及性。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建立与管理服务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和风险防范机制,促进行风建设与业务经办质量一体融合。

■ 医疗保障服务机构建设工程

1.健全基层服务网络。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医保经办机构全覆盖,大力推进经办服务网络向村(社区)延伸,鼓励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村委会(居委会)、基层金融服务网点等设置医保服务站。

2.补齐经办机构配套。完善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项目,明确基层经办机构服务清单。统筹实现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医保体系内各单位政务外网全覆盖,配齐服务设施。

3.充实医保经办人员。按照省医保局要求推进,各乡镇(街道)医保经办服务工作人员不少于3名。

4.加强经办服务大厅建设。合理布局服务网点,配备引导人员,提供咨询、指引等服务,保留传统服务,优化完善无障碍设施,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并提供预约服务、应急服务,积极推广“一站式”服务。

5.提升服务特殊群体的能力水平。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完善线下经办服务渠道,加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服务帮扶引导,完善窗口主动服务措施,积极推行预约上门和远程服务,大力推进亲情办理、代办代查,实行“一站式”服务。

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效能。大力推进服务事项综窗受理,推动市、区全面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提升窗口服务质效,加强服务大厅数字化服务功能,提高智慧管理水平。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持续精简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升“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水平。开展线上线下经办服务宣传,拓宽媒体宣传的渠道和形式,加强宣传平台的网络化、移动化建设,完善经办服务的意见反馈机制。结合“双评议”,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实现“应评尽评”。

■ 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优化工程

1.建立并实施全市统一的公共服务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市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和办事指南,持续对标优化办事流程,实现公共服务事项“即时受理、限时办结”。

2.依托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壁垒,推动电子材料、电子档案、电子证照、电子表单、电子印章的凭证化使用,促进医保业务经办模式向“无纸”“无感”转变。

3. 实现跨层级、跨部门的信息资源及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建立与人社、税务、医疗、公安、民政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上线一批高频联办事项,方便群众多个事项一次办好。

4. 构建覆盖全市的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立体化医保经办服务体系,统一公共服务规范、术语、文书、表单、经办场所(窗口)设置,打造武汉医保公共服务品牌。

创新医保经办治理机制。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医保治理格局,探索建设医保经办机构法人治理体系。推进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与各地政务服务、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衔接,积极引入商业保险等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管理服务,实现政府购买医保相关业务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职能部门建设,发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职能部门作用,延伸经办管理服务网络。

提升区域医疗保障一体化发展水平。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医保一体化。完善长江中游城市群医疗保障协商合作与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建立医疗保障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协同推进机制。积极推进武汉城市圈医保一体化,深入实施跨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高异地就医便利性。推进急诊和部分门诊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建立跨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沟通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配合省医保局建立跨区域就医协议管理机制,做实属地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 医疗保障服务示范工程

1.五年内实现全市区以上医保经办标准化窗口全覆盖。

2.在全市建成5个区级及以上医保经办服务示范窗口。

3.建设10个医疗保障基层服务示范点。面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两级,结合人口分布、人口流动、经济发展水平,分区域因地制宜地制定评定标准,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下沉。

4.建设10个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10个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示范点,推动精细化管理,提升参保人就诊体验。

5.建设2个智慧医保管理服务示范点,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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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着力打造医保经办服务新品牌

发布时间: 2021-12-16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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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20年来,随着武汉市医疗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工作也日趋成熟,但随着时代发展,我市医保经办也同样面临着一系列挑战。这主要由于几方面变化:

首先,医保制度改革进入“深水区”。医保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逐步显现,包括制度碎片化、待遇不平衡、保障有短板、监管不完善、改革不协同等问题。随着全民医保的实现,医保制度改革的重点已经从过去“从无到有”的问题转为“从有到好”的问题,要让医保制度走向成熟、定型,要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其次,医保部门由过去“医疗保险”到“医疗保障”的职能转变。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实际上却是“医保”的内涵从“保险”到“保障”的全面转变,亦是职能的全面整合与全新定位,既要发挥医疗保障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外部引导作用和“第三方”约束作用,也要体现医疗保障的根本属性和内在规律。

三是武汉市将面临新业态、人口流动和人口老龄化等多重挑战。当前,我市新业态发展如火如荼。新业态从业人员中,相当部分尚未参加职工医保。武汉市水陆空交通网四通八达,人员往来频繁。大量人口流动对医疗保障参保登记、待遇保障、异地就医、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医保基金监管带来了较大困难。

正因为这样的变化,我市医保经办工作也面临着新的考验。日前,《武汉市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正式出台。“十四五”期间,为推动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武汉市医保中心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聚焦“统一、高效、优质、便捷”四个维度,持续提高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水平。推进我市医保高质量发展,做好经办工作是关键。

加强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经办管理制度,加快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医保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改革完善全市医保经办机构体制和机制,加大基层窗口人员配备,不断提升各级医保单位人岗匹配度。依托镇(街)政务服务市医保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市医保中心,大力推进服务下沉,打通最后一公里,补齐基层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能力配置短板,提高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可及性。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建立与管理服务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和风险防范机制,促进行风建设与业务经办质量一体融合。

■ 医疗保障服务机构建设工程

1.健全基层服务网络。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医保经办机构全覆盖,大力推进经办服务网络向村(社区)延伸,鼓励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村委会(居委会)、基层金融服务网点等设置医保服务站。

2.补齐经办机构配套。完善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项目,明确基层经办机构服务清单。统筹实现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医保体系内各单位政务外网全覆盖,配齐服务设施。

3.充实医保经办人员。按照省医保局要求推进,各乡镇(街道)医保经办服务工作人员不少于3名。

4.加强经办服务大厅建设。合理布局服务网点,配备引导人员,提供咨询、指引等服务,保留传统服务,优化完善无障碍设施,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并提供预约服务、应急服务,积极推广“一站式”服务。

5.提升服务特殊群体的能力水平。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完善线下经办服务渠道,加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服务帮扶引导,完善窗口主动服务措施,积极推行预约上门和远程服务,大力推进亲情办理、代办代查,实行“一站式”服务。

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效能。大力推进服务事项综窗受理,推动市、区全面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提升窗口服务质效,加强服务大厅数字化服务功能,提高智慧管理水平。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持续精简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升“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水平。开展线上线下经办服务宣传,拓宽媒体宣传的渠道和形式,加强宣传平台的网络化、移动化建设,完善经办服务的意见反馈机制。结合“双评议”,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实现“应评尽评”。

■ 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优化工程

1.建立并实施全市统一的公共服务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市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和办事指南,持续对标优化办事流程,实现公共服务事项“即时受理、限时办结”。

2.依托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壁垒,推动电子材料、电子档案、电子证照、电子表单、电子印章的凭证化使用,促进医保业务经办模式向“无纸”“无感”转变。

3. 实现跨层级、跨部门的信息资源及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建立与人社、税务、医疗、公安、民政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上线一批高频联办事项,方便群众多个事项一次办好。

4. 构建覆盖全市的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立体化医保经办服务体系,统一公共服务规范、术语、文书、表单、经办场所(窗口)设置,打造武汉医保公共服务品牌。

创新医保经办治理机制。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医保治理格局,探索建设医保经办机构法人治理体系。推进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与各地政务服务、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衔接,积极引入商业保险等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管理服务,实现政府购买医保相关业务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职能部门建设,发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职能部门作用,延伸经办管理服务网络。

提升区域医疗保障一体化发展水平。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医保一体化。完善长江中游城市群医疗保障协商合作与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建立医疗保障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协同推进机制。积极推进武汉城市圈医保一体化,深入实施跨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高异地就医便利性。推进急诊和部分门诊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建立跨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沟通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配合省医保局建立跨区域就医协议管理机制,做实属地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 医疗保障服务示范工程

1.五年内实现全市区以上医保经办标准化窗口全覆盖。

2.在全市建成5个区级及以上医保经办服务示范窗口。

3.建设10个医疗保障基层服务示范点。面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两级,结合人口分布、人口流动、经济发展水平,分区域因地制宜地制定评定标准,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下沉。

4.建设10个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10个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示范点,推动精细化管理,提升参保人就诊体验。

5.建设2个智慧医保管理服务示范点,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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