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成立;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实施;全国率先推出第一代社会保障卡,被誉为“中国劳动保障第一卡”。
2002年承办退休人员医疗保障经办服务。
2004年灵活就业人员、村改居人员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全国率先探索推出异地就医模式,解决驻外地办事机构在职人员医疗保障问题。
2005年承办残疾军人等人群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承担全市工伤保险的经办服务工作。
2007年职工生育保险落地实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待遇转至生育保险。
2008年我市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009年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
2010年全市4.5万“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
2012年13.5万事业单位人员纳入工伤保险。
2013年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我市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
2014年我市正式实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
2017年“四类人员”纳入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建立药店用品数据库,在全省范围内首家实现全市医保药品一品一规一码管理;开创性地建立国家谈判药品“定医院、定医师和定药店”的三定管理模式;我市启动按病种付费工作;“同舟计划”受到湖北省人社厅等五部门的通报表扬。
2018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医保”。
2019年3月11日,武汉市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5月20日,武汉入选首批DRG国家试点城市;11月29日,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耗材加成。12月31日,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合并。
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未纳入门诊重症的参保人员纳入到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DRG模拟运行条件在30个国家试点城市中排名第一;获得省级抗疫先进个人1人,市级抗疫先进集体1个,市级抗疫先进个人2人。
2021年建立并运行医保信访咨询平台;设置医保服务站。快递行业职工纳入工伤保险;9月职能平稳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