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各社区(学校):
我区已于2016年12月12日启动第二代社会保障卡(简称二代社保卡)制发工作,原一代社保卡已停止制发。即日起,新参保人员或补卡人员直接发行二代社保卡,原持有的一代社保卡后续有序通知换发,未申请换发二代社保卡的,一代卡仍能正常使用。现将制发二代卡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二代社保卡的申领
(一)申领对象
二代卡的申领对象为依法参加我区社会保险的人员。
(二)申请二代卡时需提供资料
1、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委托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统一申办的,须持单位授权书或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交经办机构备案。
2、提供符合制卡要求的电子照片
{有关电子照片的具体要求:
(1)申请办理社保卡时,须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相片。
(2)严把照片质量关,确保个人基本信息与照片信息的一致性,杜绝重复照片和不合格照片的上传,及时处理不合格照片信息。
(3)电子照片规格要求:
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分辨率350DPI。
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压缩方式:采用JPEG压缩技术,压缩品质因子70(品质因子取值范围0~100),一般相片的文件大小为5K~50K。
背景、边框:白色背景,无边框。
清晰度:人像轮廓及面部特征点清晰可见。
具体要求可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文档。
(三)申领流程
1、首次制卡申领流程
● 城镇职工社保卡
1)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人参保登记手续并核实个人基本信息;
2)申请人交验申请社保卡的有关资料;
3)工作人员审核申请资料,在系统中确认领卡方式(单位领卡或个人领卡);
4) 打印《武汉市社会保障卡(城镇职工)首次制卡申请表》(以下简称《首次制卡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核对《首次制卡申请表》信息并签字确认;
5)从经办机构受理正式申请次日起的4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凭《首次制卡申请表》、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区社保卡管理窗口领卡。委托他人领取的,还须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代领的还须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 城镇居民社保卡
1)由各社区(或学校)办理申请人参保登记手续并核实个人基本信息;
2)申请人交验申领社保卡的有关资料;
3)社区(或学校)工作人员审核后,打印《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核定单》一式两份,申请人核对《信息核定单》并签字确认;
4)社区(或学校)工作人员定期(可每周工作日)集中将《首次制卡申请表》报区社保卡管理窗口办理制卡手续。
5)从经办机构受理申请次日起的4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凭《信息核定单》、个人身份证原件到社区居委会或学校领卡。委托他人领取的,还须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已是二代社保卡的补、换卡申领流程
由于已有的二代社保卡遗失、损坏、变更卡表面信息、有效期届满及其他合理原因的,可以申请补、换卡。申请补、换卡前,必须办理原卡挂失手续;
补、换卡业务受理机构为原卡绑定银行指定网点。
二、社保卡的属地变更
已申领过武汉市二代社保卡,因参保关系在中心城区与远城区之间或在各远城区之间变更的持卡人需办理社保卡属地变更业务,确保可持卡享有参保地待遇。
1、 本人持社保卡在新参保城区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持双方身份证原件。
2、 工作人员审核申请资料及原卡信息(包括参保归属地情况、是否为二代卡)。
3、 审核参保归属关系确认无误后办理属地变更业务;
4、 打印《武汉市社会保障卡参保属地变更业务办理单》,申请人签字确认;
三、异地社保卡信息的纳入
在武汉市已参保,且持有湖北省其他地区制发的二代社保卡的持卡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社保卡信息纳入。
1、由各经办机构受理异地卡纳入申请;
2、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及社保卡到经办机构申请。
3、社保经办人员核实基本信息后,在业务前台进行卡检测,确认卡片正常后,办理异地卡纳入操作,并打印《省内异地卡纳入武汉市社保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异地卡纳入信息确认单》)。
4、申请人核对《异地纳入信息确认单》并签字。
因卡片问题无法办理社保卡信息纳入业务的,则需要返回原发卡地重制二代社保卡后再办理信息纳入或原卡归属地注销卡信息后再来汉办理新增制卡。
四、社保卡的挂失、解挂(以下说明仅限二代社保卡挂失,一代卡仍通过原渠道方式挂失)
持卡人的社保卡遗失后,应及时办理挂失手续,在挂失确认前造成的个人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承担。挂失分为电话挂失和书面挂失两种形式。
(一)电话挂失
1、持卡人可拨打85799770或85777500自助语音电话办理自助挂失;
2、电话挂失时,挂失人依照语音提示输入挂失人本人的公民身份证原件号码,并按指令进行挂失操作。
3、电话挂失为正式挂失。
(二)书面挂失
1、本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就近的经办机构、合作银行指定网点申请办理。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工作人员审核申请资料,确认无误后办理挂失手续。
3、打印《业务办理单》,申请人签字确认。
(三)解除挂失
1、社保卡挂失后,申请人在申请办理补换卡业务前找回原卡时,可申请办理社保卡解除挂失手续。
2、本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社保卡到社保经办机构、合作银行指定网点申请办理,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工作人员审核申请资料,确认无误后办理解除挂失手续。
4、打印《业务办理单》,申请人签字确认。
五、社保卡解锁、重置初始密码
1、持卡人由于连续输错密码导致社保卡被锁的,可申请办理社保卡解锁并重置初始密码业务。
2、本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社保卡到就近的经办机构、合作银行指定网点申请办理。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工作人员审核申请资料,确认无误后办理解锁、重置业务。
4、打印《业务办理单》,申请人签字确认。
六、社保卡的密码修改
1、领取社保卡后,持卡人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
2、本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社保卡到就近的经办机构、合作银行指定网点申请办理。代办的还需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 工作人员审核申请资料,确认无误后办理修改密码业务。
4、 打印《业务办理单》,申请人签字确认。
5、 持卡人还可以在经办机构的多媒体查询机和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密码修改业务。
七、社保卡的注销
1、持卡人因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本市统筹区域外,出国定居或死亡等原因需办理社保卡的注销手续;
2、申请人应在一个月内申请办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和个人金融账户结算手续;
3、工作人员审核相关证明,收回原卡并做注销处理;
4、打印《武汉市社会保障卡注销业务确认单》,申请人签字确认。
5、社保卡应注销而未申请注销的,由经办机构作注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