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教〔2013〕9号)、《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关于武汉市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管理的实施意见》(武教助〔2013〕2号)文件精神,经过个人申请、各普惠性幼儿园初审、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共有74名幼儿获得2017年春季武汉市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受助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5月12日至5月18日。如对上述受助对象有异议,请向我中心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27-83241101。
附件:
东西湖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