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湖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学校对申请拟资助的学生进行资格认定和校内公示后,上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2017年春季学期东西湖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为662人(名单见附件)。根据受助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资助金额分为1250元和750元两档。现在全区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和举报。公示日期5月12日至18日。
附件:
电话:027-83241101
东西湖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5月11日
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湖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学校对申请拟资助的学生进行资格认定和校内公示后,上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2017年春季学期东西湖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为662人(名单见附件)。根据受助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资助金额分为1250元和750元两档。现在全区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和举报。公示日期5月12日至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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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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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5-14 08:22
来源: 区教育局 作者: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湖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学校对申请拟资助的学生进行资格认定和校内公示后,上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2017年春季学期东西湖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为662人(名单见附件)。根据受助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资助金额分为1250元和750元两档。现在全区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和举报。公示日期5月12日至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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