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武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教基〔2017〕17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东西湖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实施方案》(东教[2017]1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地址一致的,按《2017年东西湖区义务教育城市公办学校招生范围一览表》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地址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鉴于一些社区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现将 2017年东西湖区义务教育城市公办学校划片范围予以公示。
附件:2017年东西湖区义务教育城市公办学校招生范围一览表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