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第16期)

发布时间: 2025-02-14 11:00 来源: 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访问: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现将报告编号为:XBJ24420112488134637、XBJ24420112488134638、DBJ25420100003431022ZX、XBJ24420112488134639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东西湖柏泉玉泉酒家经营使用的“黑色烧菜碗”、“白色方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2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普林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武汉市东西湖柏泉玉泉酒家经营使用的“黑色烧菜碗(消毒日期:2024-11-12)”、“白色方盘(消毒日期:2024-11-12)”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XBJ24420112488134637、XBJ24420112488134638,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市东西湖柏泉玉泉酒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武汉市东西湖柏泉玉泉酒家提交了整改报告,不合格原因:人为操作不当。整改措施:购置新的消毒柜,严格遵守餐饮具清洗消毒操作规范。

二、武汉市东西湖昆仑百洋商储经营的“糍粑”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18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武汉市东西湖昆仑百洋商储经营的“糍粑(购进日期:2024-12-16)”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DBJ25420100003431022ZX,经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5年1月20日将不合格检测报告送达至被抽样单位,该经营单位现场未经营无法联系到当事人。因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及经营者住所无法与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执法人员已将该经营单位列入经营异常。

三、武汉市东西湖区森森小吃店经营使用的“白色盘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2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普林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武汉市东西湖区森森小吃店经营使用的“白色盘子(消毒日期:2024-11-12)”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XBJ24420112488134639,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市东西湖区森森小吃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武汉市东西湖区森森小吃店提交了整改报告,不合格原因:人为操作不当。整改措施:1.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流程;2.加强人员培训。

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4日

扫码查看手机版

关联 文章

关联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

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第16期)

发布时间: 2025-02-14 11:00

来源: 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现将报告编号为:XBJ24420112488134637、XBJ24420112488134638、DBJ25420100003431022ZX、XBJ24420112488134639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东西湖柏泉玉泉酒家经营使用的“黑色烧菜碗”、“白色方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2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普林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武汉市东西湖柏泉玉泉酒家经营使用的“黑色烧菜碗(消毒日期:2024-11-12)”、“白色方盘(消毒日期:2024-11-12)”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XBJ24420112488134637、XBJ24420112488134638,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市东西湖柏泉玉泉酒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武汉市东西湖柏泉玉泉酒家提交了整改报告,不合格原因:人为操作不当。整改措施:购置新的消毒柜,严格遵守餐饮具清洗消毒操作规范。

二、武汉市东西湖昆仑百洋商储经营的“糍粑”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18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武汉市东西湖昆仑百洋商储经营的“糍粑(购进日期:2024-12-16)”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DBJ25420100003431022ZX,经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5年1月20日将不合格检测报告送达至被抽样单位,该经营单位现场未经营无法联系到当事人。因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及经营者住所无法与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执法人员已将该经营单位列入经营异常。

三、武汉市东西湖区森森小吃店经营使用的“白色盘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2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普林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武汉市东西湖区森森小吃店经营使用的“白色盘子(消毒日期:2024-11-12)”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XBJ24420112488134639,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市东西湖区森森小吃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武汉市东西湖区森森小吃店提交了整改报告,不合格原因:人为操作不当。整改措施:1.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流程;2.加强人员培训。

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4日

关联 文章

关联附件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