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第14期)

发布时间: 2025-02-13 16:00 来源: 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访问: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现将报告编号为:XBJ24420112488134609、XBJ24420112488134610、XBJ24420112488134615、XBJ24420112488134616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西湖区郑小妹餐饮馆(个体工商户)经营使用的“白圆盘”、“白方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2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普林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东西湖区郑小妹餐饮馆(个体工商户)经营使用的“白圆盘(消毒日期:2024-11-12)”、“白放盘(消毒日期:2024-11-12)”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XBJ24420112488134609、XBJ24420112488134610,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东西湖区郑小妹餐饮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东西湖区郑小妹餐饮馆提交了整改报告,不合格原因:清洗消毒不彻底。整改措施:1.抓好消毒关,责任到人,确保所有餐具做到无遗漏;2.消毒时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确保消毒质量;3.餐具及时消毒,消毒后妥善保存。

二、武汉市东西湖区一堡口福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经营使用的“菜盘”、“不锈钢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2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普林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武汉市东西湖区一堡口福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经营使用的“菜盘(消毒日期:2024-11-12)”、“不锈钢盘(消毒日期:2024-11-12)”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XBJ24420112488134615、XBJ24420112488134616,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市东西湖区一堡口福餐饮店(个体工商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武汉市东西湖区一堡口福餐饮店(个体工商户)提交了整改报告,不合格原因:清洗消毒不彻底。整改措施:严格遵守餐饮具清洗消毒操作规范,确保消毒质量,消毒后妥善保存。

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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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第14期)

发布时间: 2025-02-13 16:00

来源: 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现将报告编号为:XBJ24420112488134609、XBJ24420112488134610、XBJ24420112488134615、XBJ24420112488134616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西湖区郑小妹餐饮馆(个体工商户)经营使用的“白圆盘”、“白方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2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普林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东西湖区郑小妹餐饮馆(个体工商户)经营使用的“白圆盘(消毒日期:2024-11-12)”、“白放盘(消毒日期:2024-11-12)”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XBJ24420112488134609、XBJ24420112488134610,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东西湖区郑小妹餐饮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东西湖区郑小妹餐饮馆提交了整改报告,不合格原因:清洗消毒不彻底。整改措施:1.抓好消毒关,责任到人,确保所有餐具做到无遗漏;2.消毒时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确保消毒质量;3.餐具及时消毒,消毒后妥善保存。

二、武汉市东西湖区一堡口福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经营使用的“菜盘”、“不锈钢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2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普林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武汉市东西湖区一堡口福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经营使用的“菜盘(消毒日期:2024-11-12)”、“不锈钢盘(消毒日期:2024-11-12)”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XBJ24420112488134615、XBJ24420112488134616,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市东西湖区一堡口福餐饮店(个体工商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武汉市东西湖区一堡口福餐饮店(个体工商户)提交了整改报告,不合格原因:清洗消毒不彻底。整改措施:严格遵守餐饮具清洗消毒操作规范,确保消毒质量,消毒后妥善保存。

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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