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第36期)

发布时间: 2024-09-02 09:30 来源: 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访问: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现将报告编号为:DBJ24420100003435587XBJ24420112487232418、XBJ24420112487232419、XBJ24420112491937876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楚都琳琅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樱花草莓绿豆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05月11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武汉楚都琳琅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樱花草莓绿豆糕(型号规格:150g(25g﹡6)/盒,生产日期:2024-04-24)”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DBJ24420100003435587,经检验,胭脂红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楚都琳琅阁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武汉楚都琳琅阁食品有限公司提交了整改报告,不合格原因:过程控制不严,人为操作不当。整改措施:1.加强生产管理流程;2.健全食品、原料、添加剂采购查验;3.组织对原有食品原料进行彻底排查;4.加强库房管理;5.加强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6.加强卫生、消毒和员工健康管理。

二、武汉市东西湖区家才水产摊销售的“鲜活牛蛙”、“鲜活泥鳅”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03月07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对武汉市东西湖区家才水产摊销售的“鲜活牛蛙(型号规格:称重,购进日期:2024-03-07)”、“鲜活泥鳅(型号规格:称重,购进日期:2024-03-07)”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XBJ24420112487232418、XBJ24420112487232419,经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市东西湖区家才水产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武汉市东西湖区家才水产摊提交了整改报告,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整改措施:加强从采购到销售各环节的把关,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履行索证索票义务,合法经营。

三、武汉临空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肉(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05月25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尚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武汉临空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肉(生姜)(型号规格: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4-05-25)”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XBJ24420112491937876,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临空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武汉临空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交了整改报告,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整改措施: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把好进货查验关。

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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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第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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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现将报告编号为:DBJ24420100003435587XBJ24420112487232418、XBJ24420112487232419、XBJ24420112491937876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楚都琳琅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樱花草莓绿豆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05月11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武汉楚都琳琅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樱花草莓绿豆糕(型号规格:150g(25g﹡6)/盒,生产日期:2024-04-24)”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DBJ24420100003435587,经检验,胭脂红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楚都琳琅阁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武汉楚都琳琅阁食品有限公司提交了整改报告,不合格原因:过程控制不严,人为操作不当。整改措施:1.加强生产管理流程;2.健全食品、原料、添加剂采购查验;3.组织对原有食品原料进行彻底排查;4.加强库房管理;5.加强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6.加强卫生、消毒和员工健康管理。

二、武汉市东西湖区家才水产摊销售的“鲜活牛蛙”、“鲜活泥鳅”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03月07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对武汉市东西湖区家才水产摊销售的“鲜活牛蛙(型号规格:称重,购进日期:2024-03-07)”、“鲜活泥鳅(型号规格:称重,购进日期:2024-03-07)”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XBJ24420112487232418、XBJ24420112487232419,经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市东西湖区家才水产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武汉市东西湖区家才水产摊提交了整改报告,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整改措施:加强从采购到销售各环节的把关,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履行索证索票义务,合法经营。

三、武汉临空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肉(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05月25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尚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武汉临空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肉(生姜)(型号规格: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4-05-25)”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XBJ24420112491937876,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临空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武汉临空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交了整改报告,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整改措施: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把好进货查验关。

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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