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报告编号为:XBJ24420112484330884、XBJ24420112487232541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东西湖区瑞百尚精彩生活超市经营的“齐兴纯红薯粉丝”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6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武汉市东西湖区瑞百尚精彩生活超市经营的“齐兴纯红薯粉丝(型号规格:散装,购进日期:2024-02-23)”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XBJ24420112484330884,经检验,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市东西湖区瑞百尚精彩生活超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依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武汉市东西湖区瑞百尚精彩生活超市提交了情况说明,当事人如实说明了进货来源,整改措施: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学习,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二、武汉市东西湖柏泉飞扬超市新港苑店经营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3月8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对武汉市东西湖柏泉飞扬超市新港苑店经营的“生姜(型号规格:称重,购进日期:2024-03-08)”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XBJ24420112487232541,经检验,噻虫胺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市东西湖柏泉飞扬超市新港苑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武汉市东西湖柏泉飞扬超市新港苑店提交了整改报告,当事人提供了供货商相关资质及进货来源和凭证,整改措施:将在以后的日常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商品进货渠道的管理,严把质量关,落实商品的进销台账。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