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报告编号为:GZJ24420000486830201、GZJ24420000486830202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东西湖区肖格冰鲜经营部经营的“牛腩肉”、“牛里脊肉”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3月14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武汉市东西湖区肖格冰鲜经营部经营的“牛腩肉(型号规格: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4-03-14)”、“牛里脊肉(型号规格: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4-03-14)”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ZJ24420000486830202、GZJ24420000486830201,经检验,克伦特罗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市东西湖区肖格冰鲜经营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武汉市东西湖区肖格冰鲜经营部提交了情况说明,当事人如实说明了进货来源,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整改措施: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学习,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