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汉市东西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涉及我区9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东西湖洁新餐具消毒中心经营使用的“套装消毒餐具(筷子)、套装消毒餐具(杯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8年3月9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武汉市东西湖洁新餐具消毒中心使用的“套装消毒餐具(筷子)、套装消毒餐具(杯子)”(消毒日期:20180309)进行了监督抽检,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载明:“套装消毒餐具(筷子)、套装消毒餐具(杯子)”产品“阴离子和陈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项目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18年4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送达上述检验报告。经调查,2018年3月9日该中心使用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套装消毒餐具(筷子)100双、套装消毒餐具(杯子)100个,当天全部使用完毕。
二、武汉鑫星期五商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花边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8年6月7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武汉鑫星期五商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花边盘”(消毒日期:20180515)进行了监督抽检,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载明:“花边盘”(消毒日期:20180607)产品“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项目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18年7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送达上述检验报告。经调查,2018年6月7日该公司使用该批次不合格产品“花边盘” 10个,当天全部使用完毕。
三、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竹乐牌“台式绿豆冰糕”、万隆福牌“琥珀桃仁”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8年6月27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吴家山店销售的竹乐牌“台式绿豆冰糕(规格:85克/袋 生产日期:2018-05-23)”、万隆福牌“琥珀桃仁(规格:120克/袋 生产日期:2018-05-15)”产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上述“台式绿豆冰糕”产品“菌落总数 ”项目、“琥珀桃仁”产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项目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18年8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送达上述检验报告。经调查,该店竹乐牌“台式绿豆冰糕”(规格:85克/袋 生产日期:2018-05-23),购进36袋,销售36袋;万隆福牌“琥珀桃仁”(规格:120克/袋 生产日期:2018-05-15),购进15袋,销售15袋,以上两个产品无库存。
四、武汉市东西湖金鸥味业食品厂生产的“料酒(总酸≤0.5g/L)”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8年6月15日,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利川市春辉苑民宿旅馆对武汉市东西湖金鸥味业食品厂生产的“料酒(总酸≤0.5g/L)”(规格:500ml/瓶,生产日期:20180130)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上述产品中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18年7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上述检验报告。经调查,该厂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800瓶,销售800瓶,无库存。
五、武汉鑫楚天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楚天山泉饮用纯净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8年3月19日,武汉市汉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武汉鑫楚天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楚天山泉饮用纯净水”(规格:18L,生产日期:20180316)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楚天山泉饮用纯净水”产品中检验项目“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18年7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向该公司送达上述检验报告。经调查,该松松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300瓶,销售300瓶,无库存。
六、武汉市江北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爽绿豆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8年6月14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怡华逸天地店对武汉市江北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爽绿豆糕”(规格:100克/袋 生产日期:2018-06-09)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上述产品中检验项目“菌落总数、霉菌”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18年7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上述检验报告。经调查,该厂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300盒,销售85盒,主动召回83盒,销毁21.3公斤,无库存。
七、武汉奇思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九歌牌焙烤调理奶油(蛋挞专用)”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8年6月26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武汉奇思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九歌牌焙烤调理奶油(蛋挞专用)”(规格:907克/盒 生产日期:2018-05-31)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检验,上述产品中检验项目“大肠菌群CFU/g”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18年7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上述检验报告。经调查,该厂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576盒,销售576盒,无库存。
八、武汉林和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酿造陈醋”
(一) 抽检基本情况
2018年6月7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武汉林和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酿造陈醋”(规格490ml/瓶生产日期:20180308)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2018年7月6日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所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201835140表明“酿造陈醋”产品中“总酸(以乙酸计)”项目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18年7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送达上述检验报告。经调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顾客已食用无法召回。后期该公司将加强产品标签审核管理。如实标识产品相关信息,控制风险。
九、武汉市慈惠酱品调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白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8年6月13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在江汉大学四食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对武汉市慈惠酱品调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白醋”(规格:500ml/瓶,生产日期:20180321)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检验,上述产品中检验项目“总酸(以乙酸计)”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18年7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上述检验报告。经调查,该厂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400瓶,销售400瓶,已召回300瓶,全部销毁,无库存。
十、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东西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