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汉市东西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涉及我区5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湖北阿梅盐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焗鸭翅中、招牌盐焗凤爪、盐焗鸡腿”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8年7月17日、7月20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湖北阿梅盐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焗鸭翅中”(规格:235g/盒,生产日期:20180715)、“招牌盐焗凤爪”(规格:280g/盒,生产日期:20180715)、“盐焗鸡腿”(规格:155g/盒,生产日期:20180719)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检验,上述产品中检验项目“菌落总数,CFU/g” 、“大肠菌群,CFU/g”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18年8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经调查,该公司“盐焗鸭翅中”产品生产了61盒,抽样15盒,销售了46盒;“招牌盐焗凤爪”产品生产了162盒,抽样12盒,销售了150盒;“盐焗鸡腿”产品生产了63盒,抽样18盒,销售了45盒,无库存。
二、武汉丰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奶哈密瓜冰淇淋、牛奶香蕉冰淇淋、牛奶香草冰淇淋(盒)、牛奶咖啡冰淇淋、牛奶香草冰淇淋(杯)”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8年8月2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武汉丰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奶哈密瓜冰淇淋”(规格:90g/盒,生产日期:20180522)、“牛奶香蕉冰淇淋”(规格:90g/盒,生产日期:20180522)、“牛奶香草冰淇淋”(规格:80g/盒,生产日期:20180522)、“牛奶咖啡冰淇淋”(规格:69g/支,生产日期:20180621)、“牛奶香草冰淇淋”(规格:80g/杯,生产日期:20180621)进行了监督抽检。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检验,上述产品中检验项目“蛋白质,g/100g”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18年8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经调查,该公司“牛奶哈密瓜冰淇淋”产品生产了300盒,销售了90盒,抽样16盒,试吃60盒,自检5盒,销毁了129盒,无库存;“牛奶香蕉冰淇淋”产品生产了300盒,销售了90盒,抽样16盒,试吃60盒,自检5盒,销毁了129盒,无库存;“牛奶香草冰淇淋(盒)”产品生产了300盒,销售了90盒,销抽样16盒,试吃60盒,自检5盒,销毁了129盒,无库存;“牛奶咖啡冰淇淋”产品生产了300盒,销售了12盒,样16盒,试吃60盒,自检5盒,销毁了99盒,无库存;“牛奶香草冰淇淋(杯)”产品生产了300盒,销售了12盒,抽样16盒,试吃60盒,自检5盒,销毁了99盒,无库存。
三、武汉好食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韩煸鸡”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8年8月24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武汉好食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韩煸鸡(熟肉制品)(规格:称重生产日期:20180824)”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上述产品中检验项目“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mg/kg”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18年9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上述检验报告。经调查,该公司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生产了50公斤,抽样2公斤,销售了 48公斤,无库存。
四、武汉尊品益康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滋伴侣植脂奶油制品(烘焙蛋挞液)”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8年7月27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武汉尊品益康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滋伴侣植脂奶油制品(烘焙蛋挞液)”(规格:907克/瓶,生产日期:2018-07-13)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上述产品中检验项目“酸价(KOH)”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18年8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上述检验报告。经调查,该厂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696瓶,销售696瓶,召回销毁576瓶,无库存。
五、武汉皇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盐味苏式月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8年7月20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武汉皇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盐味苏式月饼”(规格:散称,出厂日期:20180709)进行了监督抽检。2018年8月16日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2018)ZXS3-00087表明“椒盐味苏式月饼”产品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18年8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武汉皇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盐味苏式月饼”(规格:360克(60克×6个)/筒,出厂日期:20180810)进行了监督抽检。2018年9月7日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911800001041表明“椒盐味苏式月饼”产品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皇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盐味苏式月饼”(规格:散称,出厂日期:20180709)共生产17件(75公斤)由于是供经销商试吃的产品,顾客已全部食用无法召回。皇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盐味苏式月饼”(规格:360克(60克×6个)/筒,出厂日期:20180810)生产了150筒,抽检8筒、鄂州食药监封存扣押35筒其余107筒已下架召回,产品产品风险得到控制。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东西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