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月,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5起、死亡43人,同比减少61起、40人,分别下降57.5%、48.2%。
1-4月份,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89起、死亡167人,同比减少152起、99人,分别下降44.6%、37.2%。
各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商贸制造业(包括化工、烟花爆竹、工贸八大行业、其他等)事故20起、死亡19人,同比减少2起、2人,分别下降9.1%、9.5%。其中化工事故2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2起、1人。工贸八大行业事故11起、死亡11人,同比减少7起、7人,分别下降38.9%、38.9%。工商贸其他事故7起、死亡7人,同比增加3起、4人。
建筑业(包括房屋和市政工程、公路和水运工程建筑、铁路工程建筑、水利工程建筑、电力工程施工、其他等)事故14起、死亡15人,同比增加2起、3人,分别上升16.7%、25.0%。其中房屋和市政工程事故2起、死亡2人;公路和水运工程建筑事故3起、死亡3人;水利工程建筑事故1起、死亡1人;其他建筑业事故8起、死亡9人。
交通运输业(包括铁路运输、道路运输、水上运输、航空运输、油气管道运输、其他等)事故143起、死亡122人,同比减少148起、89人,分别下降50.9%、42.2%。其中道路运输业事故137起、死亡119人,同比减少144起、83人,分别下降51.2%、41.1%;铁路运输业事故5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3起、5人。
其他行业事故12起、死亡11人,同比减少1起、4人,分别下降7.7%、26.7%。
农林牧渔业(包括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其他等)、采矿业(包括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其他等)、烟花爆竹等未发生事故。
二、自然灾害情况
1-4月,我省主要遭受风雹灾害,造成14市(直管市、林区)32县(市、区)11.23万人次受灾,因灾死亡2人,转移安置170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7.3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0.12千公顷;因灾损坏房屋2270间;直接经济损失1.17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因灾损坏房屋间数上升66.79%,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转移安置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96.67%、60%、60.92%、97.86%、97.67%、98.81%。
三、森林火灾情况
1-4月,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7起;过火面积172.78公顷;受害森林面积78.42公顷,无人员伤亡。去年同期全省未发生森林火灾。
四、形势研判和建议
(一)近期安全风险研判。
5月我省进入汛期,气温升高,强对流天气多发,“端午”等节假日商贸活动和出行活动频繁,重点时段安全风险增大。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防护措施缺失,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交通运输:道路运输方面,车辆带病上路、超限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风险上升。水上运输方面,随着气温逐渐升高,游船、游泳、小快艇等亲水活动不断升温,內河水域特别是渡口渡船安全风险增加,加之极端天气频发,易引发人员落水、船舶侧翻、碰撞等事故。
矿山:入汛后,水害风险也进入高发期,矿山企业未提前做好防汛物资、未开展应急演练或尾矿库未完成调洪演算、防汛准备不充分的,遇极端天气极易造成淹井、露天矿滑坡、尾矿库溃坝等事故。
危化品:高温、高湿、雷电、暴雨等极端天气增多,强对流天气导致化工企业户外检维修作业安全风险增大。化工(危险化学品)物料遇湿易发生化学反应引发事故,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储罐、钢瓶以及输送管道受高温影响,可能导致物料泄漏的风险上升。
工贸: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疏通、清淤等作业频次增加,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容易聚集,化粪池、地窖、废井、沼气池等有限空间通风不良,因作业监护缺失、操作不规范等易导致窒息中毒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中毒窒息,盲目施救可能导致伤亡扩大。检维修作业频繁,动火作业可能有违规操作、易燃物管理不善、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隐患,引起燃烧、爆炸、坠落、坍塌等事故。
建筑施工:大风、强降雨等强对流天气对户外建设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影响,工业厂房屋面和墙板安装、外墙施工等高处作业是事故多发、易发环节。高边坡、高墩桥梁、隧道、高支模、特种设备、深基坑、起重机械安拆等是工程施工领域的高风险点位。
消防:五月份降水偏少,气温偏高,加之人员户外活动频繁,森林火灾风险进一步提升。端午假期,酒吧、舞厅、KTV等娱乐场所人流聚集,商超、住宿、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风险须引起高度警惕。
(二)近期工作建议。
一是贯彻落实4月29日、4月30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定期分析存在的风险隐患,有针对性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加大联合监督执法力度,严防漏管失控,消除监管盲区。二是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大电动自行车、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等重点领域“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力度,坚决整治一批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与销售、违规停放充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动火作业等突出问题。严格管控高危领域安全风险,严厉打击矿山超能力、超强度生产、隐蔽工作面、非法盗采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有力防控危化品安全,打击危化品、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行为,组织对重大危险源和港口、码头、仓库等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检查;扎实推进燃气、建筑等专项整治,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开展回头看,加强建筑施工专项治理,严禁在恶劣天气下开展吊装、高空等作业。督导推进全省安全生产隐患“减量控大”专项排查整治,确保闭环整治到位、隐患动态清零。三是强化汛期值班值守,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抗大旱”,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强化信息报送,及时应急响应。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