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8月,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4起、死亡53人,同比减少39起、39人,分别下降41.9%、42.4%。
1-8月,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94起、死亡506人,同比减少289起、205人,分别下降32.7%、28.8%。其中,发生较大事故5起、死亡18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0人、下降35.7%。无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各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农林牧渔业(包括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其他等)发生事故2起,死亡7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增加5人。其中农林牧渔业其他事故2起、死亡7人,同比增加1起、6人。
采矿业(包括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其他等)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增加2起、2人。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增加2起、2人。煤矿、石油天然气开采、其他采矿业等未发生事故。
商贸制造业(包括化工、烟花爆竹、工贸八大行业、其他等)事故45起、死亡45人,同比减少1起、11人,分别下降2.2%、19.6%。其中化工事故2起、死亡4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增加2人。工贸八大行业事故36起、死亡34人,同比增加2起、减少6人,分别上升5.9%、下降15.0%。工商贸其他事故7起、死亡7人,同比减少3起、7人,分别下降30.0%、50.0%。烟花爆竹未发生事故。
建筑业(包括房屋和市政工程、公路和水运工程建筑、铁路工程建筑、水利工程建筑、电力工程施工、其他等)事故49起、死亡51人,同比减少17起、20人,分别下降25.8%、28.2%。其中房屋和市政工程事故22起、死亡22人,同比增加1起、减少2人,分别上升4.8%、下降8.3%;公路和水运工程建筑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18起、19人,分别下降90.0%、90.5%;铁路工程建筑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其他建筑业事故24起、死亡26人,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4.0%,死亡人数同比持平。
交通运输业(包括铁路运输、道路运输、水上运输、航空运输、油气管道运输、其他等)事故467起、死亡369人,同比减少268起、172人,分别下降36.5%、31.8%。其中道路运输业事故457起、死亡359人,同比减少260起、165人,分别下降36.3%、31.5%。铁路运输业事故8起、死亡8人,同比减少3起、1人,分别下降27.3%、11.1%。其他运输业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3起、4人。
其他行业事故27起、死亡30人,同比减少5起、9人,分别下降15.6%、23.1%。
二、自然灾害情况
8月份风雹、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我省武汉、十堰、宜昌、襄阳、荆门、荆州、恩施、天门、神农架9个市(州、直管市、林区)16个县(市、区)13.46万人次受灾;转移安置185人次;因灾倒塌房屋15间,损坏房屋291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1.96千公顷(17.94万亩),其中绝收面积383公顷(5745亩);直接经济损失0.98亿元。
1-8月,低温雨雪冰冻、风雹、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我省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91个县(市、区)630.16万人次受灾,因灾死亡5人;转移安置4.41万人次;因灾倒塌房屋139间,损坏房屋5750间;农作物受灾面积686.13千公顷(1029.19万亩),其中绝收面积24.63千公顷(36.94万亩);直接经济损失127亿元。
三、森林火灾情况
1-8月,全省未发生森林火灾。
四、形势研判和建议
(一)各行业(领域)风险研判
矿山:因降水引发地质灾害处于一般易发期,需警惕因强降水、强对流天气可能造成淹井、透水、滑坡、溃坝等事故风险。进入三季度末,矿山可能加大生产投入,忽视安全管理和风险隐患管控。需要注意防范非法开采活动,严厉打击盗采矿石行为。
危险化学品:9月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旺季,也是新改扩建项目、检维修作业的高峰期,部分项目试车投产、停车开车,受进度任务和生产指标压力影响,“三超一抢”行为屡发高发,加之现场存在多个作业点,安全管理点多面广、难度增大,“三违行为”引发事故风险聚积。
工贸:工贸企业处于生产经营旺季,生产作业面多,检维修作业频繁,外协队伍和劳务人员用工数量大,动火、有限空间、临时用电、涉及煤气等有毒有害介质、可燃物品、仓库等关键作业环节,发生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触电、火灾等事故风险增大。粉尘涉爆企业要注意防范秋季干燥天气粉尘燃烧、爆炸事故。
道路交通:需防范强降水、强对流天气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对山区公路通行的不利影响;关注区域性降雨、大风大雾天气对通航安全的影响,汉江沿线需重点防范秋汛对通航安全的不利影响。开学返校、中秋国庆等特殊时段客流车流量大,运输单位可能出现“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事故风险升高。
建筑施工:9到10月,建设施工因赶工期而加快施工进程,起重机械、脚手架、管网基坑(含深基坑)、高支模容易因管理缺失、维护不到位、设置不标准、违规操作等,易发生坍塌、高坠等事故,另外施工工地违规用电易发生触电事故。
旅游及特种设备:中秋、国庆假期是旅游出行的高峰期,旅游景区人流量增大,水上浮桥、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和缆车、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使用频次明显增加,安全风险压力增大,一些运营单位存在人员违规操作、维护检修保养不到位等问题,易引发事故。
消防:部分生产企业持续高负荷运转,违规动火、违规用电易发生事故。中秋、国庆假期群众出行人流量大,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娱乐、宾馆住宿、医院、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迎来消费高峰,社会面火灾防控挑战大。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中秋”“国庆”节日假期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针对性组织好节日期间的督导检查和指导服务,督促相关企业和单位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切实堵塞安全漏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设施设备维护检查和员工安全生产培训,严防节日前后因员工思想松懈、麻痹大意引发事故。二是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切实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措施。矿山要做好地下矿山采空区和地下水的治理,隐蔽致灾因子的排查整治,深部开采高温岩爆的防治。危化品要加强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各环节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交通运输要加强大型客车、旅游包车、校车等行车前安全状况检查,加强游轮、农用船舶、码头渡口等安全检查,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住建要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车辆伤害等安全事故,加强节日期间人员密集场所燃气隐患排查整治,严防燃气事故发生。有限空间要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制度,加强通风、检测、监护等环节安全措施,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准备。消防要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娱乐、宾馆酒店、医院、社会福利机构、易燃易爆品生产仓储、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车站码头等重点,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压降火灾事故。文旅要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水上浮桥、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和缆车、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各类设备设施“带病”运行。三是切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值守准备。各地各部门要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及时广泛播报灾害天气、道路交通、火险、地质灾害等预警提示,集中宣传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引导群众安全出行。要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事故信息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做好应急预案、演练及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能够及时有效科学应对处置各种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