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4年1-7月事故和灾害统计

发布时间:2024-08-09 12:10 来源: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   访问: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7月,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6起、死亡58人,同比减少36起、26人,分别下降35.3%、31.0%。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1-7月,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29起、死亡443人,同比减少261起、176人,分别下降33.0%、28.4%。其中,发生较大事故4起、死亡15人,同比减少1起、13人,分别下降20.0%、46.4%。无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各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农林牧渔业(包括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其他等)发生事故1起,死亡5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增加4人。

采矿业(包括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其他等)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3起、3人。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3起、3人。煤矿、石油天然气开采、其他采矿业等未发生事故。

商贸制造业(包括化工、烟花爆竹、工贸八大行业、其他等)事故40起、死亡40人,事故起数同比增加4起、死亡人数减少6人,分别上升11.1%、下降13.0%。其中化工事故3起、死亡5人,同比增加2起、4人。工贸八大行业事故31起、死亡29人,同比增加4起、减少4人,分别上升14.8%、下降12.1%。工商贸其他事故6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2起、6人,分别下降25.0%、50.0%。烟花爆竹未发生事故。

建筑业(包括房屋和市政工程、公路和水运工程建筑、铁路工程建筑、水利工程建筑、电力工程施工、其他等)事故43起、死亡45人,同比减少13起、14人,分别下降23.2%、23.7%。其中房屋和市政工程事故15起、死亡15人,同比减少3起、5人,分别下降16.7%、25.0%;公路和水运工程建筑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13起、13人,分别下降76.5%、76.5%;铁路工程建筑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其他建筑业事故23起、死亡25人,同比增加2起、3人,分别上升9.5%、13.6%。

交通运输业(包括铁路运输、道路运输、水上运输、航空运输、油气管道运输、其他等)事故419起、死亡326人,同比减少254起、157人,分别下降37.7%、32.5%。其中道路运输业事故409起、死亡316人,同比减少249起、153人,分别下降37.8%、32.6%。铁路运输业事故8起、死亡8人,同比减少1起、增加1人,分别下降11.1%、上升14.3%。其他运输业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2起、3人。

其他行业事故23起、死亡24人,同比减少1起、6人,分别下降4.2%、20.0%。

二、自然灾害情况

7月,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我省武汉、黄石、十堰、宜昌、襄阳、荆门、孝感、荆州、黄冈、咸宁、随州、恩施、潜江、天门、神农架15个市(州、直管市、林区)65个县(市、区)133.65万人次受灾;转移安置2.81万人次;因灾倒塌房屋77间,损坏房屋3537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57.02千公顷(235.54万亩),其中绝收面积14.72千公顷(22.09万亩);直接经济损失30.25亿元。

1-7月,低温雨雪冰冻、风雹、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我省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91个县(市、区)616.7万人次受灾,因灾死亡5人;转移安置4.39万人次;因灾倒塌房屋124间,损坏房屋5459间;农作物受灾面积674.17千公顷(1011.25万亩),其中绝收面积24.24千公顷(36.37万亩);直接经济损失126.01亿元。

三、森林火灾情况

1-7月,全省未发生森林火灾。

四、形势研判和建议

(一)各行业(领域)风险研判

矿山:部分地区出现强对流天气概率大,存在因暴雨洪水造成淹井、透水、滑坡、溃坝等事故风险,以及因极端天气导致供电中断,造成井下人员滞留、瓦斯超限等风险。金属、非金属矿产品价格仍处高位,矿山可能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管理不到位、生产组织混乱易引发事故。

危险化学品:进入高温季节,各类易燃物质挥发,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高温易使槽车罐体、管道内压力升高,导致密封失效或管道破裂,引起化学品的泄漏,也会增加易燃化学品装卸过程的火灾风险。雨水较多,一些遇水反应危化品受潮、遇水会放出大量的热或生成易燃气体或有毒有害烟气,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工贸:高温多雨季节有毒有害气体易产生和积聚,发生中毒窒息等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风险高。高温极易引发粉尘爆炸事故,未及时清理的粉尘还可能存在自燃危险。“七下八上”期间,局部极端天气增多,多地可能出现持续性强降水,积水对冶金、机械、建材等生产和储存易造成不良影响。

道路交通:汛期洪涝、风雹等极端恶劣天气易引发车辆追尾和侧滑侧翻事故,铁路老旧线路、桥隧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安全风险较大,山洪、泥石流可能造成桥梁垮塌;暑期群众出游活动集中,临近开学返校人流量大,大型客车上座率高,群死群伤事故风险加大。

建筑施工:高温天气易导致建筑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中暑和脱水,现场“三违”行为普遍增多,事故风险高。主汛期,大风、强降雨等强对流天气是导致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因素,深基坑、高边坡、管沟(槽)等作业受降水影响稳定性降低,城市内涝、山洪、泥石流等灾害风险与施工安全风险叠加。

旅游及特种设备:暑期旅游人数持续增多,景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人流量增大,大型游乐设施、电梯、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使用频次明显增加,安全风险压力增大,一些运营单位存在人员违规操作、维护检修保养不到位等问题,易引发事故。汛期景区受强对流天气影响,滑坡、泥石流、山洪等隐患风险易发多发,涉水游乐项目存在安全隐患。

消防:部分生产企业持续高负荷运转,施工动火作业频繁,加之夏季高温、高湿和雷电等极端天气集中,易发生火灾事故。暑期旅游景区、民宿客栈、餐饮娱乐等场所迎来消费高峰,群众出行人数达到峰值,社会面火灾防控挑战大。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抓好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加强火灾事故防范,商业综合体、商住两用建筑、医院、养老院、校外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加强夏季用电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违规动火作业等风险管控。加强交通安全,高速公路、国省道路、桥梁隧道等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实时监测、事故预警、应急处突等措施。加强工贸、危化品、矿山、旅游、建筑施工等领域防范措施,落实落细隐患排查整治。二是抓好防汛减灾工作,时刻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工程防范,对超设防、超警戒水位堤段、超汛限水库加大巡查防守力度,确保险情早发现早处置。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范,加强实时监测,主动预警叫应,果断避险转移,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加强度汛隐患整治,对涉水桥梁、管线、在建工程、重点船舶、水域、航段排查,确保安全度汛。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健全高效应急指挥体系,预先统筹各类抢险救援队伍力量,高效落实暴雨橙色、红色预警叫应基层责任人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和政令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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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9 12:10

来源: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7月,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6起、死亡58人,同比减少36起、26人,分别下降35.3%、31.0%。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1-7月,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29起、死亡443人,同比减少261起、176人,分别下降33.0%、28.4%。其中,发生较大事故4起、死亡15人,同比减少1起、13人,分别下降20.0%、46.4%。无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各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农林牧渔业(包括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其他等)发生事故1起,死亡5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增加4人。

采矿业(包括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其他等)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3起、3人。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3起、3人。煤矿、石油天然气开采、其他采矿业等未发生事故。

商贸制造业(包括化工、烟花爆竹、工贸八大行业、其他等)事故40起、死亡40人,事故起数同比增加4起、死亡人数减少6人,分别上升11.1%、下降13.0%。其中化工事故3起、死亡5人,同比增加2起、4人。工贸八大行业事故31起、死亡29人,同比增加4起、减少4人,分别上升14.8%、下降12.1%。工商贸其他事故6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2起、6人,分别下降25.0%、50.0%。烟花爆竹未发生事故。

建筑业(包括房屋和市政工程、公路和水运工程建筑、铁路工程建筑、水利工程建筑、电力工程施工、其他等)事故43起、死亡45人,同比减少13起、14人,分别下降23.2%、23.7%。其中房屋和市政工程事故15起、死亡15人,同比减少3起、5人,分别下降16.7%、25.0%;公路和水运工程建筑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13起、13人,分别下降76.5%、76.5%;铁路工程建筑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其他建筑业事故23起、死亡25人,同比增加2起、3人,分别上升9.5%、13.6%。

交通运输业(包括铁路运输、道路运输、水上运输、航空运输、油气管道运输、其他等)事故419起、死亡326人,同比减少254起、157人,分别下降37.7%、32.5%。其中道路运输业事故409起、死亡316人,同比减少249起、153人,分别下降37.8%、32.6%。铁路运输业事故8起、死亡8人,同比减少1起、增加1人,分别下降11.1%、上升14.3%。其他运输业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2起、3人。

其他行业事故23起、死亡24人,同比减少1起、6人,分别下降4.2%、20.0%。

二、自然灾害情况

7月,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我省武汉、黄石、十堰、宜昌、襄阳、荆门、孝感、荆州、黄冈、咸宁、随州、恩施、潜江、天门、神农架15个市(州、直管市、林区)65个县(市、区)133.65万人次受灾;转移安置2.81万人次;因灾倒塌房屋77间,损坏房屋3537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57.02千公顷(235.54万亩),其中绝收面积14.72千公顷(22.09万亩);直接经济损失30.25亿元。

1-7月,低温雨雪冰冻、风雹、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我省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91个县(市、区)616.7万人次受灾,因灾死亡5人;转移安置4.39万人次;因灾倒塌房屋124间,损坏房屋5459间;农作物受灾面积674.17千公顷(1011.25万亩),其中绝收面积24.24千公顷(36.37万亩);直接经济损失126.01亿元。

三、森林火灾情况

1-7月,全省未发生森林火灾。

四、形势研判和建议

(一)各行业(领域)风险研判

矿山:部分地区出现强对流天气概率大,存在因暴雨洪水造成淹井、透水、滑坡、溃坝等事故风险,以及因极端天气导致供电中断,造成井下人员滞留、瓦斯超限等风险。金属、非金属矿产品价格仍处高位,矿山可能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管理不到位、生产组织混乱易引发事故。

危险化学品:进入高温季节,各类易燃物质挥发,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高温易使槽车罐体、管道内压力升高,导致密封失效或管道破裂,引起化学品的泄漏,也会增加易燃化学品装卸过程的火灾风险。雨水较多,一些遇水反应危化品受潮、遇水会放出大量的热或生成易燃气体或有毒有害烟气,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工贸:高温多雨季节有毒有害气体易产生和积聚,发生中毒窒息等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风险高。高温极易引发粉尘爆炸事故,未及时清理的粉尘还可能存在自燃危险。“七下八上”期间,局部极端天气增多,多地可能出现持续性强降水,积水对冶金、机械、建材等生产和储存易造成不良影响。

道路交通:汛期洪涝、风雹等极端恶劣天气易引发车辆追尾和侧滑侧翻事故,铁路老旧线路、桥隧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安全风险较大,山洪、泥石流可能造成桥梁垮塌;暑期群众出游活动集中,临近开学返校人流量大,大型客车上座率高,群死群伤事故风险加大。

建筑施工:高温天气易导致建筑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中暑和脱水,现场“三违”行为普遍增多,事故风险高。主汛期,大风、强降雨等强对流天气是导致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因素,深基坑、高边坡、管沟(槽)等作业受降水影响稳定性降低,城市内涝、山洪、泥石流等灾害风险与施工安全风险叠加。

旅游及特种设备:暑期旅游人数持续增多,景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人流量增大,大型游乐设施、电梯、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使用频次明显增加,安全风险压力增大,一些运营单位存在人员违规操作、维护检修保养不到位等问题,易引发事故。汛期景区受强对流天气影响,滑坡、泥石流、山洪等隐患风险易发多发,涉水游乐项目存在安全隐患。

消防:部分生产企业持续高负荷运转,施工动火作业频繁,加之夏季高温、高湿和雷电等极端天气集中,易发生火灾事故。暑期旅游景区、民宿客栈、餐饮娱乐等场所迎来消费高峰,群众出行人数达到峰值,社会面火灾防控挑战大。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抓好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加强火灾事故防范,商业综合体、商住两用建筑、医院、养老院、校外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加强夏季用电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违规动火作业等风险管控。加强交通安全,高速公路、国省道路、桥梁隧道等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实时监测、事故预警、应急处突等措施。加强工贸、危化品、矿山、旅游、建筑施工等领域防范措施,落实落细隐患排查整治。二是抓好防汛减灾工作,时刻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工程防范,对超设防、超警戒水位堤段、超汛限水库加大巡查防守力度,确保险情早发现早处置。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范,加强实时监测,主动预警叫应,果断避险转移,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加强度汛隐患整治,对涉水桥梁、管线、在建工程、重点船舶、水域、航段排查,确保安全度汛。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健全高效应急指挥体系,预先统筹各类抢险救援队伍力量,高效落实暴雨橙色、红色预警叫应基层责任人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和政令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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