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基本生态控制线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2020-05-03 10:10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   访问: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按照全市统一的处置原则,本次线内既有项目清理处置,从是否符合政府令准入要求和是否具备合法手续两个方面进行判别,制定七种具体处置意见:

      一是对既符合准入要求又具备合法手续的项目(“双符合”项目),原则上全部予以保留。

      二是对符合准入要求但手续不全的项目(“单符合”项目),限期补办手续后可予以保留。

      三是对已批已供已建但不符合准入要求的非工业仓储类项目(“单符合”项目),经建设整改后可予以保留。整改措施主要包括:对严重侵占山边、水边、生态廊道等重要生态敏感区域的建筑和设施予以拆除;对严重影响生态景观的建筑和设施,按要求降低建筑高度和强度;全面提升绿地率,增加垂直绿化;整改项目的排污设施等。

      四是对已批已供未建但不符合准入要求的非工业仓储类项目(“单符合”项目),原则上应改变用途或置换用地。其中,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特殊的非工业仓储类项目,应一事一议,优化设计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批后予以实施。优化方案应严格保护山边、水边、生态廊道等重要生态敏感区域,并对项目建设强度、密度、高度、绿地率等予以严格控制,同时鼓励低碳环保、绿色建筑技术的运用。

      五是对已批未供但不符合准入要求的非工业仓储类项目(“单符合”项目),应改变用途或置换用地。位于生态发展区内的项目,应改变项目用途,使其符合政府令准入要求;位于生态底线区内的项目,应置换至城镇集中建设区内,或由政府收回土地,原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区内统筹使用。

      六是对具备合法手续的工业仓储类项目(“单符合”项目),应改变用途或置换用地。工业项目原则上均应进入工业园区集中建设。线内已批已供已建、已批已供未建或已批未供的工业仓储类项目,如位于生态发展区内,可改变项目用途,使其符合政府令准入要求;如位于生态底线区内,则应置换至各区工业园区内,或由政府收回土地,原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区内统筹使用。

      七是对既不符合准入要求又不具备合法手续的项目(“双不符合”项目),近期应首先迁出基本生态控制线。

      东西湖区(新城组群范围内)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总面积206平方公里,主要包括三环线生态隔离带北段、府河生态绿楔、汉江生态隔离带北岸、黄塘湖廊道、汉飞大道廊道、径河廊道、十六支沟廊道、外环生态廊道、走马岭廊道等生态框架区域。其中,生态底线区范围面积166平方公里,生态发展区范围面积36平方公里,道路面积4平方公里。

      东西湖区既有项目共计180项,用地规模821.2公顷,其中,生态底线区内既有项目134项,用地规模543.8公顷;生态发展区内既有项目46项,用地规模277.4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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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基本生态控制线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 2020-05-03 10:10

来源: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    访问:

      按照全市统一的处置原则,本次线内既有项目清理处置,从是否符合政府令准入要求和是否具备合法手续两个方面进行判别,制定七种具体处置意见:

      一是对既符合准入要求又具备合法手续的项目(“双符合”项目),原则上全部予以保留。

      二是对符合准入要求但手续不全的项目(“单符合”项目),限期补办手续后可予以保留。

      三是对已批已供已建但不符合准入要求的非工业仓储类项目(“单符合”项目),经建设整改后可予以保留。整改措施主要包括:对严重侵占山边、水边、生态廊道等重要生态敏感区域的建筑和设施予以拆除;对严重影响生态景观的建筑和设施,按要求降低建筑高度和强度;全面提升绿地率,增加垂直绿化;整改项目的排污设施等。

      四是对已批已供未建但不符合准入要求的非工业仓储类项目(“单符合”项目),原则上应改变用途或置换用地。其中,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特殊的非工业仓储类项目,应一事一议,优化设计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批后予以实施。优化方案应严格保护山边、水边、生态廊道等重要生态敏感区域,并对项目建设强度、密度、高度、绿地率等予以严格控制,同时鼓励低碳环保、绿色建筑技术的运用。

      五是对已批未供但不符合准入要求的非工业仓储类项目(“单符合”项目),应改变用途或置换用地。位于生态发展区内的项目,应改变项目用途,使其符合政府令准入要求;位于生态底线区内的项目,应置换至城镇集中建设区内,或由政府收回土地,原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区内统筹使用。

      六是对具备合法手续的工业仓储类项目(“单符合”项目),应改变用途或置换用地。工业项目原则上均应进入工业园区集中建设。线内已批已供已建、已批已供未建或已批未供的工业仓储类项目,如位于生态发展区内,可改变项目用途,使其符合政府令准入要求;如位于生态底线区内,则应置换至各区工业园区内,或由政府收回土地,原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区内统筹使用。

      七是对既不符合准入要求又不具备合法手续的项目(“双不符合”项目),近期应首先迁出基本生态控制线。

      东西湖区(新城组群范围内)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总面积206平方公里,主要包括三环线生态隔离带北段、府河生态绿楔、汉江生态隔离带北岸、黄塘湖廊道、汉飞大道廊道、径河廊道、十六支沟廊道、外环生态廊道、走马岭廊道等生态框架区域。其中,生态底线区范围面积166平方公里,生态发展区范围面积36平方公里,道路面积4平方公里。

      东西湖区既有项目共计180项,用地规模821.2公顷,其中,生态底线区内既有项目134项,用地规模543.8公顷;生态发展区内既有项目46项,用地规模277.4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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