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区委副书记、区长周明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对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做出了“前景广阔、大有可为”的重要判断,系统阐述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五个方面政策措施,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并抓好贯彻落实。要稳定预期,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增强民营企业信心。要强化保障,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持续做好政策兑现,服务民营企业做大做强。要多方发力,支持企业进行智能化、数字化转型,促进大中小企业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更好助力民营企业转型发展。
会议强调,近年来,我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区域生态环境面貌持续改善。下一步,要持续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落地落细,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抓环保、管生产必须抓环保、管行业必须抓环保”的工作要求。要深入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和监督管理,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推动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湖泊水质进一步提升。要将生态环境保护更好融入“十五五”发展战略,以高质量规划引领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