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赵局长,现在各地招商引资竞争这么激烈,我们能不能先把政策承诺“喊高一点”,把企业先引进来再说?
答:这个想法可要不得。有的地方为了在招商竞争中“抢个头彩”,不惜在财税返还、土地价格、配套支持等方面作出超出权限或超出承受能力的承诺,甚至违规实施招商引资财政补贴政策,看似是“诚意满满”,实则不仅为后续履约埋下隐患,更会加剧“内卷式”竞争,是典型的违反正确政绩观行为。企业奔着承诺而来,落地后却发现政策兑现不了,会挫伤企业的投资信心、损害其合法权益,更会破坏当地营商环境,透支政府信用,给地方长远发展带来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招商引资不能只顾“引进来”的短期热闹,更要看“留得住、发展好”的长远实效。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在政策规定、法定权限和地方财力可承受范围内作出承诺,绝不能让招商引资变成“招伤引患”。
问:如果企业已经引进来了,之前承诺的政策确实超出了我们的兑现能力,该怎么办?
答:这种情况必须主动面对、积极化解,绝不能以“当时只是说说”为由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既然作出了承诺,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都要拿出负责任的态度去解决。面对客观因素带来的政策兑现难题,应积极与企业坦诚沟通,说明实际情况,争取理解支持,同时在法定权限和程序内,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协商调整方案,或通过其他方式为企业提供实质性支持。我们既要吸取教训,建立招商承诺事前审核评估机制,从源头上杜绝“拍脑袋承诺”,也要以最大诚意、最大努力维护好企业合法权益,用诚信和担当守住地方营商环境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