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西湖区2021年至2023年科技创新相关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8 16:08   来源: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作者:   访问: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根据《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创新提能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武临开规〔2021〕2号)文件精神及申报通知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街道(产业办)初审、我局复审、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等程序,现将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后的东西湖区2021年至2023年科技创新相关专项资金审计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11月28日-12月3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3日以前向区经科局反映。

反映的情况要客观真实,表述问题清晰,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超出期限、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不予受理。

公示接待电话:

区经科局科技发展管理科:83083765

区经科局办公室:83892186

附件:东西湖区2021年至2023年科技创新相关专项资金审计情况表

东西湖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2024年11月28日

扫码查看手机版

[打印] [收藏]

关联 文章

关联附件

关于东西湖区2021年至2023年科技创新相关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1-28 16:08

来源: 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作者:    访问:

根据《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创新提能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武临开规〔2021〕2号)文件精神及申报通知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街道(产业办)初审、我局复审、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等程序,现将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后的东西湖区2021年至2023年科技创新相关专项资金审计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11月28日-12月3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3日以前向区经科局反映。

反映的情况要客观真实,表述问题清晰,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超出期限、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不予受理。

公示接待电话:

区经科局科技发展管理科:83083765

区经科局办公室:83892186

附件:东西湖区2021年至2023年科技创新相关专项资金审计情况表

东西湖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2024年11月28日

关联 文章

关联附件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