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名称含“典当”字样但无典当经营资质的经营主体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2 16:09   来源:武汉金融   作者:   访问: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湖北省地方金融条例》《湖北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鄂金规〔2023〕1号)等规定,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设立典当行、经营或者变相经营典当业务。

结合2024年以来我市开展的“打击非法典当 打击非法金融”联合整治行动,现将注册地在武汉市、名称中包含“典当”字样但未取得《典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主体、年审评级中已被取消经营资质的典当行名单予以公告。请上述经营主体主动办理名称、经营范围变更或注销登记,各区地方金融、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督促引导工作,密切关注相关风险。

郑重提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与名称中含“典当”字样的经营主体开展相关业务时,应通过查看《典当经营许可证》、登陆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官网查询持证典当行名单等方式,核实其是否具有典当经营许可资质,共同防范非法金融活动、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附件:名称含“典当”字样但无典当经营资质的经营主体名单


 武汉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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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名称含“典当”字样但无典当经营资质的经营主体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8-12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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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湖北省地方金融条例》《湖北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鄂金规〔2023〕1号)等规定,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设立典当行、经营或者变相经营典当业务。

结合2024年以来我市开展的“打击非法典当 打击非法金融”联合整治行动,现将注册地在武汉市、名称中包含“典当”字样但未取得《典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主体、年审评级中已被取消经营资质的典当行名单予以公告。请上述经营主体主动办理名称、经营范围变更或注销登记,各区地方金融、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督促引导工作,密切关注相关风险。

郑重提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与名称中含“典当”字样的经营主体开展相关业务时,应通过查看《典当经营许可证》、登陆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官网查询持证典当行名单等方式,核实其是否具有典当经营许可资质,共同防范非法金融活动、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附件:名称含“典当”字样但无典当经营资质的经营主体名单


 武汉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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