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号)、《湖北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鄂金发〔2022〕20号)相关规定,我市组织开展了全市第三批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公司摸排工作。经区金融管理部门核查,结合行业日常监管情况,现将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法人机构和分公司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将在市局官网公告并抄送相关部门。
公示期为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所在区金融管理部门提交业务合同、资金流水等佐证材料。
武汉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