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畅通社会流动渠道,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该论述深刻揭示了新时代民生建设中,必须科学把握“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辩证关系。深入理解并自觉践行这一原则要求,对于我们在新征程上切实增进人民福祉、稳步迈向共同富裕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 “人民至上”理念在民生工作中的具体实践
在民生建设进程中,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指导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一是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强调党和政府主动担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施政导向,也反映尊重实际、稳扎稳打的治理智慧,是“人民至上”理念在民生工作中的具体实践。二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需要,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生建设必须精准把握群众期盼与现实国情之间的平衡,既要主动作为,也要科学评估发展阶段和承载能力,防止脱离实际、盲目推进。三是实现高质量发展与可持续民生保障的平衡,面对经济增长趋缓与财政压力加大的现实挑战,引导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既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又坚决避免过度福利化导致的财政风险,为民生改善行稳致远、有效防范“中等收入陷阱”筑牢制度根基。
■ 既体现担当作为,又彰显实事求是
“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科学、务实、积极的行动哲学。
“尽力而为”强调发挥主观能动性与责任担当,要求秉持为民情怀,在客观条件范围内最大限度调动资源、凝聚力量、努力实现最优成效。从制度逻辑来看,这意味着民生保障制度应当积极回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提升和人民需求的演进,不能滞后于经济成长。在民生建设中,这体现为必须围绕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持续投入、优化服务,以攻坚克难的决心推动实际问题解决,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从演进历程来看,我国在经济尚不发达阶段即着手构建基本社会保障体系,并随国力增强逐步推动制度实现全覆盖进而完成城乡统筹,不断提高待遇标准和统筹层次,正是“尽力而为”的体现。
“量力而行”重在尊重客观规律与现实基础,要求立足发展阶段,科学评估财政可持续性,注重长期谋划,避免脱离实际的过高承诺。从制度逻辑看,民生保障水平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制度设计需考虑长期财政可负担性与激励相容。从发展历程来看,部分欧洲国家曾推行脱离生产力水平的“高福利”政策,不仅导致财政与债务危机,也在一定程度上滋生了福利依赖现象,抑制了就业积极性。这警示我们,民生改善需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各项政策需要可落地、可持续,才能真正惠及长远。
■ “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内在统一
“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并非彼此割裂,更非相互对立,而是内在统一、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
“尽力而为”是“量力而行”的价值导向和目标牵引,确立了行动的出发点和价值归宿,激励我们始终以积极进取的姿态,在现有条件下争取最好结果,不断拓展“力”的边界,提升“行”的效能。
“量力而行”是“尽力而为”的现实基础和前提约束,为“尽力而为”划定了理性的边界,提供了科学的依据,确保我们的努力建立在坚实可靠的基础上,保障民生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者在动态平衡中实现共同发展,在“量力”的基础上“尽力”,以“尽力”拓展“量力”的空间,形成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随着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物质基础、制度优势、治理能力等“力”不断壮大, 为“为”的领域拓展、水平提升创造了条件。反过来,通过“尽力而为”解决发展中的问题、突破瓶颈制约,又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为未来“量力而行”奠定更雄厚的基础。从制度逻辑看,民生保障体系的发展必须在积极回应社会需求与严格遵守财务可持续之间取得平衡;从历史逻辑观之,成功的民生实践皆是在动态发展中恰当地把握了这一平衡。
在加强民生建设的实践中,必须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既不能因为强调“量力而行”而放松努力、降低标准,也不能因为追求“尽力而为”而脱离实际、急于求成。要找到“尽力”与“量力”之间的最佳结合点,确保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同步协调、互促共进。
■ 践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具体路径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要求转化为加强民生建设的具体行动,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强化科学决策,确保民生工作有序推进。
科学决策是提升民生建设效能的基石。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精准把握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民生现状,科学确定建设目标、优先顺序和实施路径。政策制定既要着眼长远,体现前瞻性,又要立足当下,注重可行性。具体而言,要建立民生需求调查评估机制,开展民生状况调查,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动态掌握民生变化情况。同时完善民生政策论证制度与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确保民生保障政策可持续。此外,需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发展实际及时优化完善,确保民生政策始终符合时代要求。
——聚焦群众需求,提升民生服务精准度。
坚持需求导向是民生建设的根本遵循。要健全民意收集和反馈机制,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发挥政协委员建言献策作用,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诉求表达渠道。建立民生需求大数据分析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精准把握民生痛点。当前应重点回应就业、育儿、养老等方面的关切:通过创业支持、融资补贴、担保及天使投资等机制创造和稳定就业岗位;探索改革社会保险缴费方式、降低参保门槛的措施,加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建立育儿补贴制度,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健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政策机制,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民生投入效能。
合理配置资源是实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关键。要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既要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又要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在优化资源配置过程中,应着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缩小城乡、群体间保障水平差距,通过制度整合与投入倾斜,筑牢社会公平底线。在医疗领域,应统筹推进医保制度改革与服务体系完善,深化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按病种付费制度,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依托大数据智能监管,提升医保基金安全水平。同时,扩大康复护理和安宁疗护服务供给,补齐服务短板。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质性地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差距;加快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既要发挥政府保基本作用,也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失能人员提供基本护理保障。
——加强协同联动,形成民生建设合力。
民生建设涉及多部门、多领域,需要打破壁垒、强化协同。要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跨部门民生工作协调机制,推动政策衔接与资源整合。在就业方面,加强教育与人社部门协作,促进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对接;建立教育规划与产业规划联动机制,根据产业发展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整合民政、卫健、医保等资源,建立统一的养老服务管理机制,实现资源统筹使用、政策有效衔接。此外,应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和社会融合。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既是重要的认识论,也是科学的工作方法论。我们必须以“尽力而为”的担当激发动力,以“量力而行”的理性校准方向,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就一定能够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作者分别为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博士后研究员,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