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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学管理、规范引导“地摊经济”发展的建议

文章来源:东西湖区政协办公室 | 责任编辑:民盟东西湖区工委 | 发布日期:2020-10-13 10:50

    民盟东西湖区工委反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当前国民经济运行遭受较大冲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定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中央文明办明确要求“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日在山东烟台考察时强调,“地摊经济”“小店经济”是就业岗位的重要来源,是人间的烟火,是中国的生机。由此,“地摊经济”成为疫情期间乃至疫后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满足群众生活需要的重要措施和渠道。

    人们需要兼顾便捷和合理的城市环境,放之任之的“地摊经济”滋生了新的秩序乱象,不能体现市场的秩序和公平,不是老百姓所向往的美好生活。目前阶段主要呈现在如下方面:

    1.“遍地开花”,处处市场。 以售卖蔬菜、瓜果、鱼虾为主的商贩,驾乘一部三轮车(农用车),追逐人群聚集的规律流动经营,或排列在某一小区门口,或摆放在下班人员经过的机动车道、人行道路口,或栖于群众散步的绿道进出关口,席地设摊、吆喝兜售,灵活机动,各显神通。

    2.“鱼龙混杂”,负向反弹。疫后放开形成的“地摊地段”往往是卖菜的、售卖生活小商品的、做小餐饮的无序聚集,各自占据有利地形,混杂经营。原本布局在偏僻地带的夜市摊贩进入了中心地段,原已煞费苦心整治的热点街道恢复了往日的“喧闹”。居民反映无处摆摊问题数量和投诉占道经营、油烟扰民数量在城管部门同时达到“双飙升”。

    3.“顾此失彼”,弱化管理。重启的“地摊经济”正在变革人们的谋生方式,同时冲击原有的城市管理措施。摊位挤占紧张的机动车停车位、混杂经营产生的垃圾令刚刚起步分类工作更显艰难、无证无照的餐饮摊贩增加了食品安全监管难度、氤氲缭绕的烟气和随地乱泼的油水越过环保的底线、缺乏区域限制的摆摊让“门前三包”苍白无力,这一系列问题让城市管理处于尴尬境地。

    综上所述,保障“地摊经济”良性成长,需要充分考虑“地摊经济”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交通秩序、公共卫生环境、消防安全等一系列深层次管理问题,从而建设符合时代特征的服务体系,规范引导“地摊经济”的发展。

    为此,建议:

    1.及早出台地方规范标准。国家在政策层面虽有宏观方针,但地方却鉴于其管理的复杂性迟迟未出台相关措施。目前采取的所谓 “柔性管理”是态度不明、观望不定的体现,只会造成无序程度更严重后花费更大成本去规范整顿的结局。早日制定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合情、合理、合规推进“地摊经济”商业活动,既体现政府便民职能,多一份温情关爱,是对国家特殊时期政策的一种及时回应。同时也不失规矩传承和监管效应,缩短空白无措时间,巩固多年城管革命取得的成果。

    2.尽快划定实施路段区域。按照“一区一策”、“一街一策”的原则,由各区各街道选择、协调划定一批不影响市民生活、交通安全的区域、路段作为“可经营区”,开辟摊位,限时限地经营,促进个体商业有序开展,激活市场主体活力,繁荣经济市场。

    3.力求规范起步科学管理。统一规定在不乱丢垃圾、不堵塞交通、不污染路面管网、不损毁公共绿化、不搭盖棚户、相对分类集中的前提下开展“地摊经济”活动。对愿意进入“可经营区”从业人员建立信息备案制度,签订文明从业责任书,倡导服从管理、诚信经营。对从事诸如露天餐饮的人员建立身体健康档案,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并严控油烟直排和废水倾倒雨水管网行为。力求实施更具精细化的管理,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

    4.加强舆论宣传正向引导。通过媒体宣传,积极发掘创业成功案例、管理规范区域经验,积极引导人们客观认识和包容“地摊经济”的市场作用、有序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正面舆论的影响力。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等部门需要建立会商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地摊经济”服务管理中的相关问题,进一步畅通与市民的沟通渠道,及时处理发展中的新现象新矛盾,在兼顾群众利益和维护公序中寻求合理措施,创造和谐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