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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事项名称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
设定依据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28号)、《
湖北省广播电视节目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67号
》
受理条件
实施机关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批准
实施机关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天 承诺时限:7天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元)
申请人需提交的全部资料目录及样表下载
实施机关
责任部门:
东西湖区广电局
工作地点:
东西湖区二雅路海景大厦C区(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
联系方式:
陈海建
联系电话:
83081035
在线服务
网上申报
东西湖区电子政务网络中心承办
办公电话:83212853 传真:
83212853
邮箱:dxh88@dx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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