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可事项名称 |
挖掘城市道路许可 |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
2、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3、《武汉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4、《湖北省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5、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
6、《湖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鄂建[1996]3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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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条件 |
1、挖掘道路申请表;(原件)
2、项目计划批件(副本);(原件、复印件)
3、施工资格证明文件(副本);(原件、复印件)
4、规划红线图和有关设计文件;(原件)
5、公安、交管部门书面意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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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办理程序 |
1、申报资料;(大厅)
2、资料初审;(大厅)
3、现场勘查;(现场)
4、逐级审签;(区局)
5、缴纳修复费;(区局)
6、批准发证;(大厅)
7、现场监察;(现场)
8、竣工验收;(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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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办理时限 |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
| 收费依据 |
按照(鄂建[1996]324号)执行 |
| 收费标准(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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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需提交的全部资料目录及样表下载 |
1、挖掘道路申请表;(原件)
2、项目计划批件(副本);(原件、复印件)
3、施工资格证明文件(副本);(原件、复印件)
4、规划红线图和有关设计文件;(原件)
5、公安、交管部门书面意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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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东西湖区城管局
工作地点:东西湖区二雅路海景大厦C区(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
联系方式: 李西海 何 霞
联系电话: 83081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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